爱思帝达耐时上海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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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帝达耐时上海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

评价项目名称

爱思帝达耐时(上海) (略)

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项目基本概况:

爱思帝达耐时(上海)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日,是由日本株式会社EXEDY投资创建的外商合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复合摩擦材料及其制品、汽车自动变速装置、汽车自动变速箱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工业X射线无损探伤在金属构件无损检测上有非常广泛的应用,X射线探伤具 有时间短、检测缺陷灵敏度高的优点。因此,为了在无损条件下检测生产部件的组装及缺损情况,建设 (略) 奉贤区陈桥路1399 号5期厂房1层北侧的X射线房内安装使用1台固定式 X 射线探伤装置,用于确认工件内部是否存在缺陷,组装错误等。

以上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的使用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 (略) 制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2023年9月,爱思帝达耐时(上海) (略) 委托上海赛源 (略) 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地理位置:

(略) 奉贤区陈桥路1399号5期厂房1层北侧。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郁新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张靖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张靖、高一鸣、曾秋霞

评价结论

本项目拟配备的1台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 92号),该建设项目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属放射性因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分类,结合建设单位X射线探伤装置拟使用情况综合判断,建设单位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

(1)本项 (略) 奉贤区陈桥路1399号5期厂房1层北侧。建设单位已考虑X射线装置周边其他工作岗位情况,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设备布局合理。

(2)本项目新增的放射设备为自屏蔽设备,设备屏蔽设计能够满足要求。因此,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对职业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安全的。

(3)本项目工作场所分区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

(4)建设单位为本项目设置较为完善的各种辐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停机按钮、门机联锁、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警示灯等

(5)公司拟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拟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较齐全的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6)公司检测人员均为职业放射工作人员,均拟经过上岗前健康体检,均经过上岗前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在工作中配带外照射个人辐射剂量计,符合放射防护相关规定。

(7)爱思帝达耐时(上海)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经本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基本达到了本报告的评价目标,并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放射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条件具备,可申请正式投入建设。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t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2023年 9月15日

评价项目名称

爱思帝达耐时(上海) (略)

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项目基本概况:

爱思帝达耐时(上海)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日,是由日本株式会社EXEDY投资创建的外商合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复合摩擦材料及其制品、汽车自动变速装置、汽车自动变速箱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工业X射线无损探伤在金属构件无损检测上有非常广泛的应用,X射线探伤具 有时间短、检测缺陷灵敏度高的优点。因此,为了在无损条件下检测生产部件的组装及缺损情况,建设 (略) 奉贤区陈桥路1399 号5期厂房1层北侧的X射线房内安装使用1台固定式 X 射线探伤装置,用于确认工件内部是否存在缺陷,组装错误等。

以上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的使用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 (略) 制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2023年9月,爱思帝达耐时(上海) (略) 委托上海赛源 (略) 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地理位置:

(略) 奉贤区陈桥路1399号5期厂房1层北侧。

评价项目组长

王磊

技术负责人

郁新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荣

报告编制人

张靖

审核人

陈荣

项目组成员

张靖、高一鸣、曾秋霞

评价结论

本项目拟配备的1台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 92号),该建设项目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属放射性因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分类,结合建设单位X射线探伤装置拟使用情况综合判断,建设单位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

(1)本项 (略) 奉贤区陈桥路1399号5期厂房1层北侧。建设单位已考虑X射线装置周边其他工作岗位情况,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设备布局合理。

(2)本项目新增的放射设备为自屏蔽设备,设备屏蔽设计能够满足要求。因此,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对职业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安全的。

(3)本项目工作场所分区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

(4)建设单位为本项目设置较为完善的各种辐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停机按钮、门机联锁、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警示灯等

(5)公司拟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拟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较齐全的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6)公司检测人员均为职业放射工作人员,均拟经过上岗前健康体检,均经过上岗前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在工作中配带外照射个人辐射剂量计,符合放射防护相关规定。

(7)爱思帝达耐时(上海)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使用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经本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基本达到了本报告的评价目标,并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放射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条件具备,可申请正式投入建设。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t严重;£一般)”,原则同意《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稿。

报告完成时间

2023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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