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2023〕104号
关于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2023〕104号
(略) 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报来《 (略) 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申请审批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审,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促进物流仓储体系的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同意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8-*-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光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7006.66平方米,总仓容量19984吨,拟建总建筑面积8650.4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6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0.4平方米。包括建设准低温仓1栋2100平方米,业务用房 800平方米,地磅房400平方米,制氮间400平方米,机械库400平方米,门卫室50.4平方米,配电间300平方米,水泵房300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围墙、场地平整、道路及地面硬化、电气、给排水、绿化等工程及购置保粮设备。二期总用地面积 10336.66 平方米,建设标准粮食储备仓3栋,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围墙、场地平整、道路及地面硬化、电气、给排水、绿化等工程及购置保粮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53.4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302.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02.29万元,预备费448.4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和自治区、市等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以及区本级财政配套。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勘察 | | | | | | | 核准 |
工程设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 | | | 核准 |
重要材料及设备购置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 | | | | |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等文件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限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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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略) 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报来《 (略) 港口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申请审批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审,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促进物流仓储体系的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同意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8-*-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略) 港口区光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7006.66平方米,总仓容量19984吨,拟建总建筑面积8650.4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6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0.4平方米。包括建设准低温仓1栋2100平方米,业务用房 800平方米,地磅房400平方米,制氮间400平方米,机械库400平方米,门卫室50.4平方米,配电间300平方米,水泵房300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围墙、场地平整、道路及地面硬化、电气、给排水、绿化等工程及购置保粮设备。二期总用地面积 10336.66 平方米,建设标准粮食储备仓3栋,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围墙、场地平整、道路及地面硬化、电气、给排水、绿化等工程及购置保粮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53.4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302.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02.29万元,预备费448.4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和自治区、市等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以及区本级财政配套。
请据此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港口区纪委监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12388。收信地址: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略)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港口区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工程勘察 | | | | | | | 核准 |
工程设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 | | | 核准 |
重要材料及设备购置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 | | | | |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等文件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限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单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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