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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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略) 石岩镇粮食烘干项目

(略) 石岩镇石岩村

(略) (略)

(略) (略)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为8500m2。本项目土地为租赁,办公室、热风炉房、燃料仓库利用租赁的原有房屋进行建设,在此基础上额外新建设1座烘干塔,1座潮粮库,1座干粮库。预计年烘干30000t玉米粒(潮粮)。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在施工阶段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对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措施,减少扬尘和粉尘的产生。对沉降的扬尘粉尘及时进行收集处理,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过程中加强管理。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墙面的冲刷、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以外的路面,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内压尘。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施工期的噪声间歇排放,且随着施工结束排放停止。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对机械进行精心调试、润滑和保养,使机械噪声降到最低;

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车辆禁鸣限速标志;

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本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12t/h生物质热风炉,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潮粮堆场在潮粮库内,潮粮库为封闭状态,对外基本不排放粉尘;卸料场所为潮粮库内,卸料时关闭潮粮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装车场所为干粮库内,装车时关闭粮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筛分过程密闭,且清理筛自带布袋收尘装置;烘干塔体设折流挡板;热风炉灰渣贮存在密闭灰渣暂存间内,定期洒水降尘,转运时袋装处理,且灰渣暂存间在封闭的锅炉房内,基本不对外排放的粉尘。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固废为清选出的劣质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热风炉灰渣、废布袋、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烘干塔折流挡板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等。粮食筛分工序的劣质粮经收集后暂存于潮粮库内,外售用作饲料;灰渣和飞灰集中收集后,灰渣加湿处理,飞灰袋装加湿处理,冬季暂存在灰渣间内,春季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于燃料仓库中,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烘干塔折流挡板上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当天委托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带离厂区,不在厂内暂存。

2

(略) 环启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石岩镇东华村

(略) 环启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略)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3250m2。依托现有建筑进行建设,现有一座200t/d烘干塔,一台4t/h生物质热风炉;新建库房466m2,干粮囤176.6m2,湿粮囤176.6m2,新增除尘设施等环保设备。预计年烘干玉米潮粮10000t。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废气。在施工阶段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对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措施,减少扬尘和粉尘的产生。对沉降的扬尘粉尘及时进行收集处理,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过程中加强管理。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墙面的冲刷、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以外的路面,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内压尘。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施工期的噪声间歇排放,且随着施工结束排放停止。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对机械进行精心调试、润滑和保养,使机械噪声降到最低;

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车辆禁鸣限速标志;

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本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12t/h生物质热风炉,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潮粮堆场在潮粮库内,潮粮库为封闭状态,对外基本不排放粉尘;卸料场所为潮粮库内,卸料时关闭潮粮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装车场所为干粮库内,装车时关闭粮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筛分过程密闭,且清理筛自带布袋收尘装置;烘干塔体设折流挡板;热风炉灰渣贮存在密闭灰渣暂存间内,定期洒水降尘,转运时袋装处理,且灰渣暂存间在封闭的锅炉房内,基本不对外排放的粉尘。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特别在高噪设备与厂界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固废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选劣质粮,锅炉灰渣,废布袋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堆放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装卸工序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置;清粮筛选阶段筛分出石粒等杂质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粮食筛分工序除尘器收尘后外售综合利用;灰渣定期清理后直接装袋,灰渣库临时堆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灰尘收集后暂存于封闭锅炉房内,定期拉运出厂,外售给周边村民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做长期堆放;布袋除尘器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送至生活垃圾厂处理;厂区内设备由专业有资质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资质单位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储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参情况;相关单位文件

1

(略) 石岩镇粮食烘干项目

(略) 石岩镇石岩村

(略) (略)

(略) (略)

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为8500m2。本项目土地为租赁,办公室、热风炉房、燃料仓库利用租赁的原有房屋进行建设,在此基础上额外新建设1座烘干塔,1座潮粮库,1座干粮库。预计年烘干30000t玉米粒(潮粮)。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在施工阶段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对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措施,减少扬尘和粉尘的产生。对沉降的扬尘粉尘及时进行收集处理,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过程中加强管理。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墙面的冲刷、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以外的路面,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内压尘。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施工期的噪声间歇排放,且随着施工结束排放停止。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对机械进行精心调试、润滑和保养,使机械噪声降到最低;

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车辆禁鸣限速标志;

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本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12t/h生物质热风炉,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潮粮堆场在潮粮库内,潮粮库为封闭状态,对外基本不排放粉尘;卸料场所为潮粮库内,卸料时关闭潮粮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装车场所为干粮库内,装车时关闭粮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筛分过程密闭,且清理筛自带布袋收尘装置;烘干塔体设折流挡板;热风炉灰渣贮存在密闭灰渣暂存间内,定期洒水降尘,转运时袋装处理,且灰渣暂存间在封闭的锅炉房内,基本不对外排放的粉尘。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固废为清选出的劣质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热风炉灰渣、废布袋、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烘干塔折流挡板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等。粮食筛分工序的劣质粮经收集后暂存于潮粮库内,外售用作饲料;灰渣和飞灰集中收集后,灰渣加湿处理,飞灰袋装加湿处理,冬季暂存在灰渣间内,春季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于燃料仓库中,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烘干塔折流挡板上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当天委托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带离厂区,不在厂内暂存。

2

(略) 环启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石岩镇东华村

(略) 环启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略)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3250m2。依托现有建筑进行建设,现有一座200t/d烘干塔,一台4t/h生物质热风炉;新建库房466m2,干粮囤176.6m2,湿粮囤176.6m2,新增除尘设施等环保设备。预计年烘干玉米潮粮10000t。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废气。在施工阶段采取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对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措施,减少扬尘和粉尘的产生。对沉降的扬尘粉尘及时进行收集处理,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过程中加强管理。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墙面的冲刷、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积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以外的路面,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内压尘。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工具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施工期的噪声间歇排放,且随着施工结束排放停止。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对机械进行精心调试、润滑和保养,使机械噪声降到最低;

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车辆禁鸣限速标志;

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本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排放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来源自1台12t/h生物质热风炉,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热风炉烟气,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潮粮堆场在潮粮库内,潮粮库为封闭状态,对外基本不排放粉尘;卸料场所为潮粮库内,卸料时关闭潮粮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装车场所为干粮库内,装车时关闭粮仓大门,减小装卸高度;筛分过程密闭,且清理筛自带布袋收尘装置;烘干塔体设折流挡板;热风炉灰渣贮存在密闭灰渣暂存间内,定期洒水降尘,转运时袋装处理,且灰渣暂存间在封闭的锅炉房内,基本不对外排放的粉尘。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特别在高噪设备与厂界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产生固废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选劣质粮,锅炉灰渣,废布袋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堆放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装卸工序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置;清粮筛选阶段筛分出石粒等杂质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粮食筛分工序除尘器收尘后外售综合利用;灰渣定期清理后直接装袋,灰渣库临时堆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灰尘收集后暂存于封闭锅炉房内,定期拉运出厂,外售给周边村民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做长期堆放;布袋除尘器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送至生活垃圾厂处理;厂区内设备由专业有资质单位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资质单位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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