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威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滁州威林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滁州威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滁州威林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 (略) 《滁州威林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滁州威林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区扬子东路1777号租赁 (略) 现有场地(3#工业楼)
建设单位:滁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滁州 (略)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占地面积为约10000m2(建筑面积约20000m2):拟建设10条双螺杆挤出机产线,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的生产能力;配套建设3条研发线,用于改性塑料产品的研发,年最大研发量约120吨;配套建设3条样品注塑线,采用厂内改性塑料产品进行样品注塑,样品作为实际产品注塑生产样板,年最大注塑量约10吨,样品最终破碎回收后用于生产,不外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210-*-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项目建设密闭的混料房、分粉房、配色室、配色原料及做粉房用于粉料的拆包、混料搅拌,各密闭隔间内的各混料机投料口四周设置环形集气罩,各拆包投料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套高压风机收集配料投料粉尘,混料机的投料口打开的时候同步保持风机运行;每台挤出机料斗的呼吸口直接风管抽风收集落料粉尘;每2个密闭隔间配套一套旋风除尘器;以上收集的粉尘废气分别经管道送至配套的旋风除尘器预处理(设计7套,编号为1#~7#),尾气经风管输送至屋顶;
项目建设密闭的研发混料房用于研发粉料的混合配料,密闭隔间内各混料机投料口四周设置环形集气罩,拆包投料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套高压风机收集研发配料投料粉尘,混料机的投料口打开的时候同步保持风机运行;每台挤出机料斗的呼吸口直接风管抽风收集研发落料粉尘;以上收集的粉尘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预处理(编号为8#),尾气经风管输送至屋顶;
项目建设密闭的破碎房,密闭隔间内各破碎机物料的投料口、放料口均设置集气罩,配套高压风机收集破碎粉尘,收集到的粉尘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预处理(编号为9#),尾气经风管输送至屋顶;
输送至屋顶的粉尘废气每3股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即1#~3#粉尘废气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4#~6#粉尘废气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7#~9#粉尘废气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要求各挤出生产线、研发挤出线的每台挤出机的挤出口上方近距离设置集气罩,注塑样品线的每台注塑机的挤出口上方近距离设置集气罩,四周安装软帘形成封闭式集气罩,每台水环真空泵对各挤出段进行密闭负压抽风其尾气出口直接风管连接收集废气,配套高压风机收集挤塑废气、研发挤塑废气、样品注塑废气;马弗炉为密闭设备,尾气出口处直接风管连接负压抽风收集燃烧测试废气;以上收集的有机废气经风管输送至“气旋塔+湿电除油+过滤器+低温等离子设备+沸石转轮吸附浓缩+CO催化氧化”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非*烷总烃、氨、苯*烯、*烯腈、1,3-*二烯、*苯、*苯、四氢呋喃、颗粒物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苯*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依托租赁场地已建成的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循环水排水、经“沉淀+过滤”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东菱厂区污 (略) 政管网,后送至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其中苯*烯、*烯腈、*苯、*苯等特征因子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表3合成树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限值,表1间接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pH、COD、BOD5、SS等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石油类、色度、氨氮、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噪声: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固废:生产厂房一层东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约50m2,用于厂内一般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生产厂房东南侧外单独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约33m2,用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
收集的粉料分类、分颜色小批量的回用到生产。不合格品、抽检样品、研发样品、注塑样品经厂内分颜色、分类破碎后分颜色、分类小批量的回用到生产。废包装袋、废模具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滤袋由设备维护单位回收利用;废催化剂由有回收能力的催化剂供应厂商回收利用。地面散落物料、不可利用料、燃烧残渣、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废抹布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
沉淀过滤渣、废转轮、废过滤介质、含油废液、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土壤、地下水防范措施: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基础必须防渗,要求防渗层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机修间、真空泵房、生产废水处理区及污水沟槽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防止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依托租赁场地东菱厂区正在建设的地下事故池450m3(自流式)及配套收集管网,保证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项目区域的污水、雨水控制阀和东菱电器厂区污水、雨水外排口,事故性废水自流进事故应急池,不外流。要求项目配套完善的火灾报警、监控、应急切断等措施,要求能实现自动化联控,建立厂区突发环境应急体系,编制突发环境应预案并报备,配套完善的应急物资;白矿油和扩散油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四周设置围堰或沟槽,收集可能发生泄漏的液体,围堰或沟槽的有效收集容量不得小于贮存的最大液态物料容器容积。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 (略) 《滁州威林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滁州威林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区扬子东路1777号租赁 (略) 现有场地(3#工业楼)
建设单位:滁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滁州 (略)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占地面积为约10000m2(建筑面积约20000m2):拟建设10条双螺杆挤出机产线,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的生产能力;配套建设3条研发线,用于改性塑料产品的研发,年最大研发量约120吨;配套建设3条样品注塑线,采用厂内改性塑料产品进行样品注塑,样品作为实际产品注塑生产样板,年最大注塑量约10吨,样品最终破碎回收后用于生产,不外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5万吨改性塑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210-*-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项目建设密闭的混料房、分粉房、配色室、配色原料及做粉房用于粉料的拆包、混料搅拌,各密闭隔间内的各混料机投料口四周设置环形集气罩,各拆包投料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套高压风机收集配料投料粉尘,混料机的投料口打开的时候同步保持风机运行;每台挤出机料斗的呼吸口直接风管抽风收集落料粉尘;每2个密闭隔间配套一套旋风除尘器;以上收集的粉尘废气分别经管道送至配套的旋风除尘器预处理(设计7套,编号为1#~7#),尾气经风管输送至屋顶;
项目建设密闭的研发混料房用于研发粉料的混合配料,密闭隔间内各混料机投料口四周设置环形集气罩,拆包投料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套高压风机收集研发配料投料粉尘,混料机的投料口打开的时候同步保持风机运行;每台挤出机料斗的呼吸口直接风管抽风收集研发落料粉尘;以上收集的粉尘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预处理(编号为8#),尾气经风管输送至屋顶;
项目建设密闭的破碎房,密闭隔间内各破碎机物料的投料口、放料口均设置集气罩,配套高压风机收集破碎粉尘,收集到的粉尘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预处理(编号为9#),尾气经风管输送至屋顶;
输送至屋顶的粉尘废气每3股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即1#~3#粉尘废气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4#~6#粉尘废气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7#~9#粉尘废气合并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要求各挤出生产线、研发挤出线的每台挤出机的挤出口上方近距离设置集气罩,注塑样品线的每台注塑机的挤出口上方近距离设置集气罩,四周安装软帘形成封闭式集气罩,每台水环真空泵对各挤出段进行密闭负压抽风其尾气出口直接风管连接收集废气,配套高压风机收集挤塑废气、研发挤塑废气、样品注塑废气;马弗炉为密闭设备,尾气出口处直接风管连接负压抽风收集燃烧测试废气;以上收集的有机废气经风管输送至“气旋塔+湿电除油+过滤器+低温等离子设备+沸石转轮吸附浓缩+CO催化氧化”处理,尾气经1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非*烷总烃、氨、苯*烯、*烯腈、1,3-*二烯、*苯、*苯、四氢呋喃、颗粒物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苯*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依托租赁场地已建成的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循环水排水、经“沉淀+过滤”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东菱厂区污 (略) 政管网,后送至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其中苯*烯、*烯腈、*苯、*苯等特征因子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表3合成树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限值,表1间接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pH、COD、BOD5、SS等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石油类、色度、氨氮、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噪声: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固废:生产厂房一层东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约50m2,用于厂内一般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生产厂房东南侧外单独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约33m2,用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
收集的粉料分类、分颜色小批量的回用到生产。不合格品、抽检样品、研发样品、注塑样品经厂内分颜色、分类破碎后分颜色、分类小批量的回用到生产。废包装袋、废模具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滤袋由设备维护单位回收利用;废催化剂由有回收能力的催化剂供应厂商回收利用。地面散落物料、不可利用料、燃烧残渣、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废抹布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
沉淀过滤渣、废转轮、废过滤介质、含油废液、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土壤、地下水防范措施: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基础必须防渗,要求防渗层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机修间、真空泵房、生产废水处理区及污水沟槽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防止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依托租赁场地东菱厂区正在建设的地下事故池450m3(自流式)及配套收集管网,保证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项目区域的污水、雨水控制阀和东菱电器厂区污水、雨水外排口,事故性废水自流进事故应急池,不外流。要求项目配套完善的火灾报警、监控、应急切断等措施,要求能实现自动化联控,建立厂区突发环境应急体系,编制突发环境应预案并报备,配套完善的应急物资;白矿油和扩散油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四周设置围堰或沟槽,收集可能发生泄漏的液体,围堰或沟槽的有效收集容量不得小于贮存的最大液态物料容器容积。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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