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8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8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8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 (略) 年产5万件(套)机械铸造矿用配件复合耐磨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乌拉特前旗产业园
建设单位:内蒙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项目采用V法铸造工艺、消失模工艺、金属型铸造工艺、树脂砂铸造工艺及锻轧球生产工艺,以铸造生铁、硅铁、废钢及废生铁为主要原料,规划建设2台2t的中频炉、2台1t中频炉和2条锻轧球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2台2吨中频炉和2台1吨中频炉配套安全、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万吨配重、耐磨铸件和矿山配件;二期主要建设2条锻轧球生产线,配套安全、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吨锻轧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铁型覆砂车间熔炼工段烟尘、砂处理工段和抛丸粉尘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铸造车间熔炼工段烟尘、砂处理工段和抛丸粉尘经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2#)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一期项目树脂砂浇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与V法浇铸和消失模浇铸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铸造车间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项目依托一期铸造车间中频炉,熔炼工段烟尘依托一期废气治理设施,铸造车间熔炼工段烟尘经环形吸烟罩收集后,经1 套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标识。
2、废水
生产废水在淬火蓄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得外排。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等监控设施及标志标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熔炼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砂分类收集后袋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外运综合利用。废料、不合格产品不储存,经收集后返回于生产。废矿物油使用封闭桶装,废活性炭、废UV灯管分别使用封闭防渗漏袋装,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接收和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各项要求和措施进行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8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 (略) 年产5万件(套)机械铸造矿用配件复合耐磨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乌拉特前旗产业园
建设单位:内蒙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项目采用V法铸造工艺、消失模工艺、金属型铸造工艺、树脂砂铸造工艺及锻轧球生产工艺,以铸造生铁、硅铁、废钢及废生铁为主要原料,规划建设2台2t的中频炉、2台1t中频炉和2条锻轧球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2台2吨中频炉和2台1吨中频炉配套安全、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万吨配重、耐磨铸件和矿山配件;二期主要建设2条锻轧球生产线,配套安全、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吨锻轧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铁型覆砂车间熔炼工段烟尘、砂处理工段和抛丸粉尘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铸造车间熔炼工段烟尘、砂处理工段和抛丸粉尘经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2#)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一期项目树脂砂浇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与V法浇铸和消失模浇铸废气共用1套“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铸造车间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项目依托一期铸造车间中频炉,熔炼工段烟尘依托一期废气治理设施,铸造车间熔炼工段烟尘经环形吸烟罩收集后,经1 套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标识。
2、废水
生产废水在淬火蓄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得外排。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等监控设施及标志标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熔炼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砂分类收集后袋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外运综合利用。废料、不合格产品不储存,经收集后返回于生产。废矿物油使用封闭桶装,废活性炭、废UV灯管分别使用封闭防渗漏袋装,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接收和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各项要求和措施进行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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