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儿庄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台儿庄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日,区委巡察组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议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及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党组未能把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任务,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问题。
(1)针对“2021年至今,区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未能将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学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内容和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精吃透。二是制定《台儿庄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到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提高学台,落实“双公示”制度,对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四是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活动,利用5-7月三个月的时间对工业、贸易、服务业、创新研发等多个领域开展统计数据自查自纠,截至7月底已核查企业314家次,发现并更正问题企业41家次。进一步强化统计核查职能,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统计造假行为。(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关于“履行统计执法主体责任不力。局党组对统计执法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多。”问题。
(3)针对“多年未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2018年12月至本次巡察进驻,仅在2020和2021年度委托其他区(市)协助执法3次,2018年12月至今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资格的2人,多年未参加统计执法培训和考试,统计执法短板一直未得到解决,致使统计执法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统计执法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执法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统一思想充分调动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考试的积极性,明确要求。分管同 (略) 统计专业科室和区司法局,及时掌握报名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二是强化业务学,积极备战下年度的统计执法考试,努力解决统计执法证为零的问题。(继续整改,2023年12月前整改完成)
3.关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有短板。”问题。
(4)针对“在2020年7月-10月开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核查工作中,共核查企业47家,其中28家企业的《工业数据质量核查情况表》未经企业统计人员、区级统计局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3家企业统计人员未签字确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核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 (略) 统计管理条例》,加强专业人员对核查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的学,严格决策程序。三是落实“三重一大”事前报备规定,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及时汇报,充分沟通,提交报告台账及时进行备案。(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区统计局党组在日常监管方面缺位,对党员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出入国(境)证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备案材料无法提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政工人员对接区委组织部,学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材料。再比如,一名支部委员2020、2021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重复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6日召开了支委会,对于组织生活会材料问题支委班子成员做了表态发言,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针对支部委员材料重复使用问题,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进行谈心谈话,支部委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坚决改正。三是明确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需经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例如: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经支部书记严格把关后,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已整改完成)
(1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年12月以来,区统计局党支部仅有1次讲党课活动,2019和2020年度各召开2次支委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其纳入党建工作重要日程,并列入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进行一次支部委员会,形成班子成员讲党课计划表,预计全年不少于4次党课。截至7月底已进行支部大会两次,支部委员会6次,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中层干部讲党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长效化机制不健全”方面
9.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16)针对“落实巡察整改缺乏韧劲,‘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不够,仍存在公务接待不严、发票无经办人签字和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区财政公务接待及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强化招待费报销结算管控,落实好接待费报销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发票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行区财政部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督促财务人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坚持常抓不懈,强化整改工作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常抓不懈,真正以看得见的成效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 (略) 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电子邮箱:*@*ttp://**。
(略) 台儿庄区统计局党组
2023年9月5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日,区委巡察组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议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及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党组未能把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任务,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问题。
(1)针对“2021年至今,区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未能将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学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内容和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精吃透。二是制定《台儿庄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到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提高学台,落实“双公示”制度,对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四是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活动,利用5-7月三个月的时间对工业、贸易、服务业、创新研发等多个领域开展统计数据自查自纠,截至7月底已核查企业314家次,发现并更正问题企业41家次。进一步强化统计核查职能,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统计造假行为。(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关于“履行统计执法主体责任不力。局党组对统计执法工作重视不够、谋划不多。”问题。
(3)针对“多年未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2018年12月至本次巡察进驻,仅在2020和2021年度委托其他区(市)协助执法3次,2018年12月至今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资格的2人,多年未参加统计执法培训和考试,统计执法短板一直未得到解决,致使统计执法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统计执法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执法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统一思想充分调动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考试的积极性,明确要求。分管同 (略) 统计专业科室和区司法局,及时掌握报名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二是强化业务学,积极备战下年度的统计执法考试,努力解决统计执法证为零的问题。(继续整改,2023年12月前整改完成)
3.关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有短板。”问题。
(4)针对“在2020年7月-10月开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核查工作中,共核查企业47家,其中28家企业的《工业数据质量核查情况表》未经企业统计人员、区级统计局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3家企业统计人员未签字确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核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 (略) 统计管理条例》,加强专业人员对核查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的学,严格决策程序。三是落实“三重一大”事前报备规定,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及时汇报,充分沟通,提交报告台账及时进行备案。(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区统计局党组在日常监管方面缺位,对党员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出入国(境)证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备案材料无法提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政工人员对接区委组织部,学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材料。再比如,一名支部委员2020、2021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重复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6日召开了支委会,对于组织生活会材料问题支委班子成员做了表态发言,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针对支部委员材料重复使用问题,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进行谈心谈话,支部委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坚决改正。三是明确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需经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例如: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经支部书记严格把关后,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已整改完成)
(1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年12月以来,区统计局党支部仅有1次讲党课活动,2019和2020年度各召开2次支委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其纳入党建工作重要日程,并列入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进行一次支部委员会,形成班子成员讲党课计划表,预计全年不少于4次党课。截至7月底已进行支部大会两次,支部委员会6次,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中层干部讲党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长效化机制不健全”方面
9.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16)针对“落实巡察整改缺乏韧劲,‘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不够,仍存在公务接待不严、发票无经办人签字和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区财政公务接待及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强化招待费报销结算管控,落实好接待费报销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发票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行区财政部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督促财务人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坚持常抓不懈,强化整改工作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常抓不懈,真正以看得见的成效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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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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