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的公告
为促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略) 、市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公开遴选组建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以下简称: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入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精通并熟练应用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律专家,或者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或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担任主办律师的律师团体;
(四)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法学专家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
(六) (略) 情、市情、县情、社情、民情和党政机关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七)国家、省、市规定的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遴选程序
(一)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
申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泽州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
申报材料:
以个人身份申报的,应当提交《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个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律师团体形式申报的,应当提交《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律师团体)报名表》,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在律事务所简介,律师团体成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工作简历以及其他证明律师团体成员工作能力或担任团体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
《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个人)报名表》和《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律师团体)报名表》可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告”专栏自行下载。
联系人:和俊才联系电话:*
(二)审查
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等因素,拟确定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组建团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建立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
三、其他事项
(一)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的遴选应当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确保公平公正。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届任期三年,每届期满后重新组织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三)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原则上应当从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中选取法律顾问。其中,县委、县政府原则上选取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中,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主办律师的团体承担法律顾问工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在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中,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选聘律师团体或个人成员担任法律顾问。
为促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略) 、市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公开遴选组建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以下简称: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入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精通并熟练应用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律专家,或者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或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担任主办律师的律师团体;
(四)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法学专家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
(六) (略) 情、市情、县情、社情、民情和党政机关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七)国家、省、市规定的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遴选程序
(一)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
申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泽州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
申报材料:
以个人身份申报的,应当提交《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个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律师团体形式申报的,应当提交《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律师团体)报名表》,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在律事务所简介,律师团体成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工作简历以及其他证明律师团体成员工作能力或担任团体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
《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个人)报名表》和《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律师团体)报名表》可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告”专栏自行下载。
联系人:和俊才联系电话:*
(二)审查
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等因素,拟确定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组建团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建立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
三、其他事项
(一)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的遴选应当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确保公平公正。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届任期三年,每届期满后重新组织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三)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原则上应当从泽州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中选取法律顾问。其中,县委、县政府原则上选取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中,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主办律师的团体承担法律顾问工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在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中,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选聘律师团体或个人成员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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