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创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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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创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意见

2023年09月06日,合肥创 (略) 汽车在长丰县组织召开了合肥创 (略) 汽车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会。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及《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表》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岗集镇江淮汽配工业园;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生产喷涂JAC重卡注塑门174万套、奔驰冰箱折叠门20万套、别克车载冰箱外壳4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创 (略) 于2023年4月委托安徽一枝 (略) 编制完成了《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04月25日以“长环建【2023】302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06月建设完成,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1550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验收规模为:年生产喷涂JAC重卡注塑门174万套、奔驰冰箱折叠门20万套、别克车载冰箱外壳40万套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等。

二、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喷枪废水集中收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及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本次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水性漆喷漆、烘干及UV漆喷漆、固化废气。

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水性漆喷漆、烘干及UV漆喷漆固化废气经1套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2#,内径均为:0.9m,高15m)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厂区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喷枪清洗废水及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沾有油漆的口罩手套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过滤棉:(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油漆空桶及洗枪水:(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活性炭:(HW4 900-041-49,年产生0.2t/a),废弃手套口罩(HW12 900-252-12,年产生0.03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安徽 (略) 提供的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数据: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2023年06月06日~2023年06月07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颗粒物废气第一天最大排放浓度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0.113kg/h;第二天最大排放浓度14.3mg/m3,最大排放速率0.10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20mg/m3、3.5kg/h)。

2#排气筒非*烷总烃废气第一天最大排放浓度15.2mg/m3,最大排放速率0.116kg/h;第二天最大排放浓度18.0mg/m3,最大排放速率0.13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20mg/m3、3.5kg/h)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2023年06月06日~2023年06月07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监控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72μg/m3和357μg/m3;非*烷总烃监控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54mg/m3和2.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在2023年06月06日-07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第一天日均值pH值为7.55、COD:75.25mg/L、BOD5:25.2mg/L、NH3-N:8.02mg/L、SS:18mg/L 第二天日均值pH值为7.53、COD:73.5mg/L、BOD5:24.75mg/L、NH3-N:8.01mg/L、SS:19mg/L,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

在2023年06月6日~2023年06月7日验收监测期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喷枪清洗废水及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沾有油漆的口罩手套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过滤棉:(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油漆空桶及洗枪水:(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活性炭:(HW4 900-041-49,年产生0.2t/a),废弃手套口罩(HW12 900-252-12,年产生0.03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六、后续要求

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附: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pdf



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意见

2023年09月06日,合肥创 (略) 汽车在长丰县组织召开了合肥创 (略) 汽车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会。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及《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表》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岗集镇江淮汽配工业园;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生产喷涂JAC重卡注塑门174万套、奔驰冰箱折叠门20万套、别克车载冰箱外壳4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创 (略) 于2023年4月委托安徽一枝 (略) 编制完成了《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04月25日以“长环建【2023】302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06月建设完成,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1550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验收规模为:年生产喷涂JAC重卡注塑门174万套、奔驰冰箱折叠门20万套、别克车载冰箱外壳40万套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等。

二、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喷枪废水集中收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及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本次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水性漆喷漆、烘干及UV漆喷漆、固化废气。

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水性漆喷漆、烘干及UV漆喷漆固化废气经1套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2#,内径均为:0.9m,高15m)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厂区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喷枪清洗废水及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沾有油漆的口罩手套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过滤棉:(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油漆空桶及洗枪水:(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活性炭:(HW4 900-041-49,年产生0.2t/a),废弃手套口罩(HW12 900-252-12,年产生0.03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安徽 (略) 提供的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数据: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2023年06月06日~2023年06月07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颗粒物废气第一天最大排放浓度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0.113kg/h;第二天最大排放浓度14.3mg/m3,最大排放速率0.10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20mg/m3、3.5kg/h)。

2#排气筒非*烷总烃废气第一天最大排放浓度15.2mg/m3,最大排放速率0.116kg/h;第二天最大排放浓度18.0mg/m3,最大排放速率0.13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120mg/m3、3.5kg/h)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在2023年06月06日~2023年06月07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监控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72μg/m3和357μg/m3;非*烷总烃监控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54mg/m3和2.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在2023年06月06日-07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第一天日均值pH值为7.55、COD:75.25mg/L、BOD5:25.2mg/L、NH3-N:8.02mg/L、SS:18mg/L 第二天日均值pH值为7.53、COD:73.5mg/L、BOD5:24.75mg/L、NH3-N:8.01mg/L、SS:19mg/L,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

在2023年06月6日~2023年06月7日验收监测期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喷枪清洗废水及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沾有油漆的口罩手套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过滤棉:(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油漆空桶及洗枪水:(HW49 900-041-49,年产生0.1t/a);废活性炭:(HW4 900-041-49,年产生0.2t/a),废弃手套口罩(HW12 900-252-12,年产生0.03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六、后续要求

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附:合肥创 (略) 汽车内饰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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