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花油田葡74-75区块零散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葡萄花油田葡74-75区块零散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葡萄花油田葡74-75区块零散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同区八井子乡境内。
建设规模:新建油井4口(3口补充井、1口更新井)、注水井3口(转注井),建成产能0.132×104t/a,新建单井掺水集油管线共2.34km,单井注水管线4.39km,新建柱上变电站1座,增容柱上变电站2座,新建6kV线路0.05km。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葡北油田区块内共有采油井1314口,平均单井日产液22.3,日产油1.1t,综合含水95.1%;注水井开井713口,平均单井日注水47.3m3,注入压力11.3MPa。建有通井路1563条,全长475.224km;建有输油管道1981条,全长1313.043km;建有污水、注水管道1063条,全长978.918km,区块内场站主要为转油站1座、脱水站1座、污水站3座、注水站4座、变电站1座。
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设备和管道检查和维修,控制烃类气体挥发;油田采出水经管输,作业废水、洗井废水全部拉运到葡二联含油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水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第七采油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同区庆葡村第七采油厂
电子邮箱:*@*ttp://**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科源三路869号
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葡萄花油田葡74-75区块零散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同区八井子乡境内。
建设规模:新建油井4口(3口补充井、1口更新井)、注水井3口(转注井),建成产能0.132×104t/a,新建单井掺水集油管线共2.34km,单井注水管线4.39km,新建柱上变电站1座,增容柱上变电站2座,新建6kV线路0.05km。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葡北油田区块内共有采油井1314口,平均单井日产液22.3,日产油1.1t,综合含水95.1%;注水井开井713口,平均单井日注水47.3m3,注入压力11.3MPa。建有通井路1563条,全长475.224km;建有输油管道1981条,全长1313.043km;建有污水、注水管道1063条,全长978.918km,区块内场站主要为转油站1座、脱水站1座、污水站3座、注水站4座、变电站1座。
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设备和管道检查和维修,控制烃类气体挥发;油田采出水经管输,作业废水、洗井废水全部拉运到葡二联含油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油水井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采用铺设防渗布等措施降低生态破坏和油水落地造成土壤污染,加强防渗设施设备维护,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完善,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第七采油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同区庆葡村第七采油厂
电子邮箱:*@*ttp://**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科源三路869号
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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