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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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依法、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 (略)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我们制定了《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023年9月12日

(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依法、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 (略)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我们制定了《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023年9月12日

(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依法、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 (略)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我们制定了《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023年9月12日

(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依法、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 (略)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我们制定了《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农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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