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音西街道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05环保局办公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州 (略) 年加工预应力水泥构件7万米项目
榕融环评〔2023〕85号
2023-9-19
2
(略) 循环经济扁锭生产线预处理线项目
榕融环评〔2023〕86号
2023-9-21
3
福建新 (略) 年加工腻子粉8000吨、干粉砂浆2000吨项目
榕融环评〔2023〕87号
2023-9-22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音西街道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05环保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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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州 (略) 年加工预应力水泥构件7万米项目
榕融环评〔2023〕85号
2023-9-19
2
(略) 循环经济扁锭生产线预处理线项目
榕融环评〔2023〕86号
2023-9-21
3
福建新 (略) 年加工腻子粉8000吨、干粉砂浆2000吨项目
榕融环评〔2023〕87号
2023-9-22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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