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浦路古城路-江浦路改造工程项目
港浦路古城路-江浦路改造工程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第53号发布)、《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 号)、《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
2023年10月7日,昆山交通 (略) 在港浦路(古城路-江浦路)改造工程项目现场召开了港浦路(古城路-江浦路)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昆山交通 (略) (建设单位)、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昆山加林 (略) (监理单位)、苏州励藤工程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阖(苏州) (略) (水保监测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水保设施验收评估单位)等单位的代表。
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项目负责人:汪韦高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11月1日
建设单位:昆山交通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监测单位:**阖(苏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第53号发布)、《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 号)、《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
2023年10月7日,昆山交通 (略) 在港浦路(古城路-江浦路)改造工程项目现场召开了港浦路(古城路-江浦路)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昆山交通 (略) (建设单位)、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昆山加林 (略) (监理单位)、苏州励藤工程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阖(苏州) (略) (水保监测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水保设施验收评估单位)等单位的代表。
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项目负责人:汪韦高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11月1日
建设单位:昆山交通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监测单位:**阖(苏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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