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富顺县文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富顺县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及烈士事迹陈列馆改造设计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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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富顺县文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富顺县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及烈士事迹陈列馆改造设计方案的批复

富住建勘设函〔2023〕19号

富顺县世锦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苏 (略) 设计的“富顺县文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富顺县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及烈士事迹陈列馆改造)”收悉。经2023年7月13日富顺县建设审查专委会2023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则同意本次报送方案。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设计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业主已进行完善,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富顺县城五府山,总用地面积18916方米,绿地率52.75%。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38.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38.6平方米;改造面积6027.4平方米;新建挡土墙276米、文化景观墙57米,精神堡垒1个,雕塑小品5组。
二、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 (略) 、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在进行建筑外装修工程前,请将外装修材料样品报送我局,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外装修施工。
五、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
富住建勘设函〔2023〕19号

富顺县世锦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苏 (略) 设计的“富顺县文庙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富顺县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及烈士事迹陈列馆改造)”收悉。经2023年7月13日富顺县建设审查专委会2023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则同意本次报送方案。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设计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业主已进行完善,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富顺县城五府山,总用地面积18916方米,绿地率52.75%。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38.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38.6平方米;改造面积6027.4平方米;新建挡土墙276米、文化景观墙57米,精神堡垒1个,雕塑小品5组。
二、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 (略) 、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在进行建筑外装修工程前,请将外装修材料样品报送我局,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外装修施工。
五、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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