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纪要公示
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纪要公示
(略) 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纪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可能受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组织召开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
会议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10点
会议地点: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3楼会议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 (略) 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龙岗街道、宝兴镇、大足 (略) 、 (略) 大足区 (略) 、重庆 (略) ,以及项目周边公众代表47人。
《 (略) 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于2023年8月30日10时在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3楼会议室按计划准时召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本次公众座谈会进行了会议记录,并对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了整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由建设单位将本次公众参与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并面向社会公开。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议程:
第一项: (略) 大足区 (略) (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内容和前期工作进展等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项:重庆 (略) (环评单位)介绍本项目基本概况、采取的环保工艺、区域质量现状、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等内容。
第三项:与会代表就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解答与会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
二、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1:项目应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及入厂处理过程的臭气影响,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全密闭,防止滴漏情况出现;厂区内垃圾堆存应采取室内堆存。希望企业按规范操作,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监管职责。
代表2: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必须按照环评及设计提出的方案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运行效果要能够达到预期。
代表3:与本项目有关的搬迁及赔偿方案如何考虑。
三、公众代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代表1意见采纳情况:
意见采纳。垃圾 (略) 管理局统一规划,配备密闭式且防垃圾渗滤液滴漏的运输车辆。垃圾场内垃圾堆存设置垃圾贮坑,垃圾贮坑设计为全密闭空间,垃圾贮坑保持负压,确保臭气不外溢。
代表2意见采纳情况:
意见采纳。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均按照环评及设计落实,且排放数据均与国家、市级环保部门联网,可实时监督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环保达标可保障。
代表3意见采纳情况:
该意见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条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会议结论
各参会单位及公众代表均表示将积极支持项目建设,一致认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项成熟的技术, (略) 乃至全国都有广泛应用,能够彻底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希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改善大足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略) ,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和谐发展。
(略) 大足区 (略)
2023年9月1日
(略) 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纪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略) 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可能受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组织召开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
会议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10点
会议地点: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3楼会议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 (略) 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龙岗街道、宝兴镇、大足 (略) 、 (略) 大足区 (略) 、重庆 (略) ,以及项目周边公众代表47人。
《 (略) 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于2023年8月30日10时在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3楼会议室按计划准时召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本次公众座谈会进行了会议记录,并对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了整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由建设单位将本次公众参与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并面向社会公开。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议程:
第一项: (略) 大足区 (略) (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内容和前期工作进展等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项:重庆 (略) (环评单位)介绍本项目基本概况、采取的环保工艺、区域质量现状、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等内容。
第三项:与会代表就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解答与会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
二、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1:项目应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及入厂处理过程的臭气影响,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全密闭,防止滴漏情况出现;厂区内垃圾堆存应采取室内堆存。希望企业按规范操作,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监管职责。
代表2: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必须按照环评及设计提出的方案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运行效果要能够达到预期。
代表3:与本项目有关的搬迁及赔偿方案如何考虑。
三、公众代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代表1意见采纳情况:
意见采纳。垃圾 (略) 管理局统一规划,配备密闭式且防垃圾渗滤液滴漏的运输车辆。垃圾场内垃圾堆存设置垃圾贮坑,垃圾贮坑设计为全密闭空间,垃圾贮坑保持负压,确保臭气不外溢。
代表2意见采纳情况:
意见采纳。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均按照环评及设计落实,且排放数据均与国家、市级环保部门联网,可实时监督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环保达标可保障。
代表3意见采纳情况:
该意见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条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会议结论
各参会单位及公众代表均表示将积极支持项目建设,一致认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项成熟的技术, (略) 乃至全国都有广泛应用,能够彻底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希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改善大足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略) ,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和谐发展。
(略) 大足区 (略)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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