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六融运动服装制造产业链项目 |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 | (略) | (略) (略) | 项目新增年产3.5万吨锦纶纤维、1.5万吨高级数码印花面料、6000万件泳装及4000万件运动服与高尔夫服(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分高浓度和低浓度废水两套处理工艺;全厂高浓度废水采用一套“调节池+絮凝气浮+厌氧(水解酸化池)+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排入中间水池,采取“一体化超滤膜系统+一体化反渗透膜”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段,剩余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低浓度废水采用一套“调节池+絮凝气浮+厌氧(水解酸化池)+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段。本次扩建项目不增加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进行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纺丝车间外50m、染色整理车间外100m和污水处理站外100m,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纺丝废气采用“密闭箱体+单体抽吸罩+水喷射泵喷淋”处理后由16根29m排气筒排放;牵伸卷绕车间废气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29m高排气筒排放;印花生产线废气统一收集,经“静电+喷淋”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排放;真空清洗炉废气经水吸收后由29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脱水间)进行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收集采用“喷淋塔+光催化反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危化品废包装、废气处理废油、废机油、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略) 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1-118(尤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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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六融运动服装制造产业链项目 |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 | (略) | (略) (略) | 项目新增年产3.5万吨锦纶纤维、1.5万吨高级数码印花面料、6000万件泳装及4000万件运动服与高尔夫服(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分高浓度和低浓度废水两套处理工艺;全厂高浓度废水采用一套“调节池+絮凝气浮+厌氧(水解酸化池)+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排入中间水池,采取“一体化超滤膜系统+一体化反渗透膜”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段,剩余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低浓度废水采用一套“调节池+絮凝气浮+厌氧(水解酸化池)+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段。本次扩建项目不增加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进行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纺丝车间外50m、染色整理车间外100m和污水处理站外100m,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纺丝废气采用“密闭箱体+单体抽吸罩+水喷射泵喷淋”处理后由16根29m排气筒排放;牵伸卷绕车间废气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29m高排气筒排放;印花生产线废气统一收集,经“静电+喷淋”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排放;真空清洗炉废气经水吸收后由29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脱水间)进行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收集采用“喷淋塔+光催化反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危化品废包装、废气处理废油、废机油、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略) 尤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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