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新区金山湖花园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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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新区金山湖花园一期项目、、、、

河池市宜州新区金山湖花园(一期)项目YZXQ-03-03-02、YZXQ-01-05-0108、YZXQ-01-05-0102、YZXQ-01-05-0203、YZXQ-01-05-0210号地 (略) 宜州新区,其中YZXQ-01-05-0108、YZXQ-01-05-0102地块位于宜州新区龙江大道东侧、金湖北路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9′33.29″、北纬24°27′10.46″;YZXQ-03-03-02地块位于宜州新区龙江大道东侧、金湖北路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9′30.08″、北纬24°27′1.15″;YZXQ-01-05-0203、YZXQ-01-05-0210号地块位于福寿大道南面、金湖大道北面、文明路东面、和谐路西面,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9′59.75″、北纬24°27′24.94″。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约254.1亩,其中YZXQ-01-05-0108地块用地面积82069m2,YZXQ-01-05-0102地块用地面积4696m2,YZXQ-03-03-02地块用地面积24635m2,YZXQ-01-05-0203地块用地面积53318m2,YZXQ-01-05-0210地块用地面积4685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宜州新区 (略) 对河池市宜州新区金山湖花园(一期)项目YZXQ-03-03-02、YZXQ-01-05-0108、YZXQ-01-05-0102、YZXQ-01-05-0203、YZXQ-01-05-0210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的五个地块历史情况较为简单,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得知,本地块内主要为荒地、林地、农用地,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现污染源;结合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以及六坡水库2019年四个季度水质监测报告,对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未出现超标情况,由此判断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无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内的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因此可判断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风险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的采样分析调查,本次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按规划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人:覃冠亚

联系电话:*

(略) 国投水务环保 (略) 报告公示稿.pdf

, (略) ,河池

河池市宜州新区金山湖花园(一期)项目YZXQ-03-03-02、YZXQ-01-05-0108、YZXQ-01-05-0102、YZXQ-01-05-0203、YZXQ-01-05-0210号地 (略) 宜州新区,其中YZXQ-01-05-0108、YZXQ-01-05-0102地块位于宜州新区龙江大道东侧、金湖北路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9′33.29″、北纬24°27′10.46″;YZXQ-03-03-02地块位于宜州新区龙江大道东侧、金湖北路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9′30.08″、北纬24°27′1.15″;YZXQ-01-05-0203、YZXQ-01-05-0210号地块位于福寿大道南面、金湖大道北面、文明路东面、和谐路西面,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9′59.75″、北纬24°27′24.94″。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约254.1亩,其中YZXQ-01-05-0108地块用地面积82069m2,YZXQ-01-05-0102地块用地面积4696m2,YZXQ-03-03-02地块用地面积24635m2,YZXQ-01-05-0203地块用地面积53318m2,YZXQ-01-05-0210地块用地面积4685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宜州新区 (略) 对河池市宜州新区金山湖花园(一期)项目YZXQ-03-03-02、YZXQ-01-05-0108、YZXQ-01-05-0102、YZXQ-01-05-0203、YZXQ-01-05-0210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的五个地块历史情况较为简单,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得知,本地块内主要为荒地、林地、农用地,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现污染源;结合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以及六坡水库2019年四个季度水质监测报告,对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未出现超标情况,由此判断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无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内的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因此可判断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风险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无需进行下一步的采样分析调查,本次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按规划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人:覃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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