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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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市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7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天元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和《 (略) 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推进天元区农业面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强重点水源和小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3年8月17日)、第六届第27次《 (略) 天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2023年9月13日)、 (略) 天元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 (略) 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 (略) 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天元区群丰镇、三门镇、雷打石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8500平方米,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辅助工程。(一)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肥一体化2880亩;有机肥厂1处,沼液运输车4辆,干粪运输车6辆,固液分离机以及粪污搅拌器42套,污水泵616套,肥水输送管道30800m,雨污分流管沟改造14297m,沉淀池905m3,厌氧降解池10465m3,粪污贮存池6825m3,干粪棚3737㎡,异位发酵床1090㎡,喷淋系统8套,翻耙机8台;(二)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中型生态沟渠6500m;人工湿地、生态塘12000㎡;杀虫灯520盏,性引诱捕虫器28500个;勾臂式垃圾箱240个;植保无人机12台,秸秆粉碎机18台,四池净化系统6210组,测土配方施肥3万亩。(三)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中型生态沟渠600m;湿地净化系统1套;(四)其他工程:项目标识牌13个;监测系统1套。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天元区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105.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02.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3万元,预备费4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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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8 09:37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天元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和《 (略) 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推进天元区农业面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强重点水源和小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023年8月17日)、第六届第27次《 (略) 天元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2023年9月13日)、 (略) 天元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 (略) 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 (略) 天元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天元区群丰镇、三门镇、雷打石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8500平方米,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辅助工程。(一)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肥一体化2880亩;有机肥厂1处,沼液运输车4辆,干粪运输车6辆,固液分离机以及粪污搅拌器42套,污水泵616套,肥水输送管道30800m,雨污分流管沟改造14297m,沉淀池905m3,厌氧降解池10465m3,粪污贮存池6825m3,干粪棚3737㎡,异位发酵床1090㎡,喷淋系统8套,翻耙机8台;(二)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中型生态沟渠6500m;人工湿地、生态塘12000㎡;杀虫灯520盏,性引诱捕虫器28500个;勾臂式垃圾箱240个;植保无人机12台,秸秆粉碎机18台,四池净化系统6210组,测土配方施肥3万亩。(三)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中型生态沟渠600m;湿地净化系统1套;(四)其他工程:项目标识牌13个;监测系统1套。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天元区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105.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02.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3万元,预备费4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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