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凯迪碳素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改扩建
东莞市凯迪碳素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凯迪碳素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寮步金园路19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迁改扩建前,项 (略) (略) 寮步镇石步村金富一路7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3344.8m2,建筑面积15000m2。项目主要从事石墨模具、石墨电极、石墨材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石墨模具2.5万套、石墨电极12万件、石墨材料35万件。 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拟进行第二次迁改扩建,本次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项目由“ (略) 寮步镇石步村金富一路7号”搬迁至“ (略) 寮步镇寮步金园路19号”(详见地理位置图),迁改扩建后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8"53.290",东经113°52"58.910"。 (2)新增总投资20万元,对原有的开料、品检、打磨等工序设备进行更新和增加,并新增空压机3台和人工组装工作台3张。 (3)项目调整产品方案,由微小型产品生产调整为大型部件的加工生产;同时经企业实际运营经验发现,原CNC加工机床设计台数远大于实际生产所需,故本次迁改扩建后,项目将CNC加工机床调整为40台。 迁改扩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4400m2。项目主要从事石墨模具、石墨电极、石墨材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石墨模具2万套、石墨电极10万件、石墨材料3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开料、锯料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中央滤芯除尘+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钻孔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配套滤芯除尘装置处理;CNC加工工序设置在密闭设备进行,加工过程中处于密闭状态,设置固定排放口与风管相连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配套滤芯除尘装置处理,钻孔工序和CNC加工工序经过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同引至DA002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m)。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略) 政截污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雨水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石墨碎屑及边角料、石墨制品次品、石墨粉尘、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过滤棉、污泥经 (略) 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厨余垃圾厨余垃圾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0-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凯迪碳素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寮步金园路19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迁改扩建前,项 (略) (略) 寮步镇石步村金富一路7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3344.8m2,建筑面积15000m2。项目主要从事石墨模具、石墨电极、石墨材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石墨模具2.5万套、石墨电极12万件、石墨材料35万件。 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拟进行第二次迁改扩建,本次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项目由“ (略) 寮步镇石步村金富一路7号”搬迁至“ (略) 寮步镇寮步金园路19号”(详见地理位置图),迁改扩建后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8"53.290",东经113°52"58.910"。 (2)新增总投资20万元,对原有的开料、品检、打磨等工序设备进行更新和增加,并新增空压机3台和人工组装工作台3张。 (3)项目调整产品方案,由微小型产品生产调整为大型部件的加工生产;同时经企业实际运营经验发现,原CNC加工机床设计台数远大于实际生产所需,故本次迁改扩建后,项目将CNC加工机床调整为40台。 迁改扩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4400m2。项目主要从事石墨模具、石墨电极、石墨材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石墨模具2万套、石墨电极10万件、石墨材料3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开料、锯料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中央滤芯除尘+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钻孔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配套滤芯除尘装置处理;CNC加工工序设置在密闭设备进行,加工过程中处于密闭状态,设置固定排放口与风管相连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配套滤芯除尘装置处理,钻孔工序和CNC加工工序经过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同引至DA002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m)。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略) 政截污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雨水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石墨碎屑及边角料、石墨制品次品、石墨粉尘、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过滤棉、污泥经 (略) 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厨余垃圾厨余垃圾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10-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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