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德创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7.2万吨建筑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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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德创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7.2万吨建筑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德创 (略) 年处理67.2万吨建筑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 08日至 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德创 (略) 年处理67.2万吨建筑废弃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德创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白云区人和镇矮岗成岗路1-3号,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内设原料堆场、洗砂区、成品堆场、办公区、保安亭以及其它配套区域,用地面积11000 m2。项目使用的生产及配套设备(设施)包括1台离心冲击式破碎机、2台振动筛、2台螺旋洗砂机、4台叶轮洗砂机、2台脱水筛、3台程控厢式压滤机、4个浓缩罐、4个清水罐、3个加药罐、1个沉淀池、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通过将建筑废弃物进行破碎、筛分、洗砂、脱水处理,年处理建筑废弃物67.2万吨(约44.8万m3),年产50万吨机制砂,包括20万吨2.5 mm机制砂及30万吨2.8 mm机制砂。项目设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280天。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5%。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内初期雨水与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表 1 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堆场喷淋降尘,不外排;洗砂废水在浓缩罐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表 1 洗涤用水”后,上清液排至清水罐,全部回用于生产线洗涤用水,不外排;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高净水厂集中处理。外排水污染物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之较严者。
二、项目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采用封闭式钢架结构,四面围挡加顶棚,预留车辆进出口;厂区内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运输通道、破碎及筛分生产区域均配设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抑尘;物料采用全封闭传送带输送。项目采用湿法制砂方式,原料破碎与筛分采取边进料边冲水方式。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区域和安排生产时间,并对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铁屑、塑料、 (略) 回收利用;压滤处理的泥饼按建筑余泥相关规定,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废机油及其废弃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均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德创 (略) 年处理67.2万吨建筑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 08日至 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德创 (略) 年处理67.2万吨建筑废弃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德创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白云区人和镇矮岗成岗路1-3号,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内设原料堆场、洗砂区、成品堆场、办公区、保安亭以及其它配套区域,用地面积11000 m2。项目使用的生产及配套设备(设施)包括1台离心冲击式破碎机、2台振动筛、2台螺旋洗砂机、4台叶轮洗砂机、2台脱水筛、3台程控厢式压滤机、4个浓缩罐、4个清水罐、3个加药罐、1个沉淀池、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通过将建筑废弃物进行破碎、筛分、洗砂、脱水处理,年处理建筑废弃物67.2万吨(约44.8万m3),年产50万吨机制砂,包括20万吨2.5 mm机制砂及30万吨2.8 mm机制砂。项目设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280天。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5%。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内初期雨水与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表 1 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堆场喷淋降尘,不外排;洗砂废水在浓缩罐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表 1 洗涤用水”后,上清液排至清水罐,全部回用于生产线洗涤用水,不外排;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高净水厂集中处理。外排水污染物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之较严者。
二、项目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采用封闭式钢架结构,四面围挡加顶棚,预留车辆进出口;厂区内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运输通道、破碎及筛分生产区域均配设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抑尘;物料采用全封闭传送带输送。项目采用湿法制砂方式,原料破碎与筛分采取边进料边冲水方式。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区域和安排生产时间,并对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铁屑、塑料、 (略) 回收利用;压滤处理的泥饼按建筑余泥相关规定,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废机油及其废弃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均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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