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年》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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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年》规划公示

为落实《 (略) 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及《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的通知》要求, (略)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有效指导王桥社区的发展建设,结合王桥社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的要求,现将《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

2、公示期限: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

3、公示地址: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庄周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4、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5、联系单位:庄周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58-*

邮 箱:http://**

联系地址: (略) 蒙城县仁和路289东北方向120米

6、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产业发展规划图


(3)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5)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 (略) 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 (略) 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545.320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0.403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2.2542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2.104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1.341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农村宅基地

本村农村宅基地29.155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818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1115 公顷。主要用于村内产业发展、商业经营等设施建设。

8.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8853 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9.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8.5159公顷。主要用于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2.021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395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2.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561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地水域

本村*地水域36.7981公顷。主要用于*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面积0.7174公顷。主要用于未来村庄产业发展核心区乡村旅游发展预留用地,主要以发展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民宿等为主。

为落实《 (略) 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及《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的通知》要求, (略)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有效指导王桥社区的发展建设,结合王桥社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的要求,现将《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

2、公示期限: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

3、公示地址:蒙城县庄周街道王桥社区、庄周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4、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5、联系单位:庄周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58-*

邮 箱:http://**

联系地址: (略) 蒙城县仁和路289东北方向120米

6、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产业发展规划图


(3)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5)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 (略) 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 (略) 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545.320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0.403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2.2542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2.104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1.341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农村宅基地

本村农村宅基地29.155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818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1115 公顷。主要用于村内产业发展、商业经营等设施建设。

8.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8853 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9.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8.5159公顷。主要用于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2.021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395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2.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561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地水域

本村*地水域36.7981公顷。主要用于*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面积0.7174公顷。主要用于未来村庄产业发展核心区乡村旅游发展预留用地,主要以发展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民宿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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