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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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略) 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近期有抽检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辖区。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大新县梁顺泓青菜摊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土豆,抽样编号:XBJ*87,购进日期:2023年6月12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梁顺泓青菜摊,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12日在大新县何 (略) 采购1批次土豆用于店内经营,经检验*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行为违反《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3.排查原因:种植土豆施肥农药的时间短,就采收了, (略) 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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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近期有抽检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辖区。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大新县梁顺泓青菜摊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土豆,抽样编号:XBJ*87,购进日期:2023年6月12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梁顺泓青菜摊,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12日在大新县何 (略) 采购1批次土豆用于店内经营,经检验*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行为违反《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3.排查原因:种植土豆施肥农药的时间短,就采收了, (略) 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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