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鑫航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智能高精柔性生产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鑫航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智能高精柔性生产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 ||||||||||||||||||||
1 | 智能高精柔性生产单元 | 山西鑫 (略) | (略) 壶关县集店镇壶关经济开发区676路1号 | 山西 (略) | 该项 (略) (略) 壶关县集店镇壶关经济开发区676路1号,租用 (略) 闲置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4000m2。建设内容;在租赁车间内配套铣床、加工中心、焊机、切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制造通用零部件。建设规模为年产金属密封件、紧固件等成套机械装备200套。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切割工序烟尘 项目采用等离子切割机、数控切割机、火焰切割机对钢材及铝材进行切割,对各切割设备设置固定工位和工作平台,采用侧吸式橡皮板密封负压除尘系统对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后,由吸尘管、吸尘总管引至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2019]9号)的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2)焊接工序烟尘 项目配置10个固定焊接工位,每个固定焊接工位顶部安装一台集气罩,单个集气罩面积约0.25m2(集尘罩尺寸为50cm×50cm),固定工位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2019]9号)的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3)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设置4台抛丸机,每台抛丸机自带一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2019]9号)的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4)小部件及小零部件表面处理、大部件喷漆及晾干作业产生的非*烷总烃 项目设一个全封闭喷漆晾干房。喷漆晾干房采用上送风下排风,工作时送风机、抽风机同时启动,废气经底部抽风口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的通知》(长环发[2017]100号)要求的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不设食堂、住宿,依托 (略) 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正常工况下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边角料、焊渣、废钢砂分别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建设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垃圾箱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分区防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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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 ||||||||||||||||||||
1 | 智能高精柔性生产单元 | 山西鑫 (略) | (略) 壶关县集店镇壶关经济开发区676路1号 | 山西 (略) | 该项 (略) (略) 壶关县集店镇壶关经济开发区676路1号,租用 (略) 闲置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4000m2。建设内容;在租赁车间内配套铣床、加工中心、焊机、切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制造通用零部件。建设规模为年产金属密封件、紧固件等成套机械装备200套。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切割工序烟尘 项目采用等离子切割机、数控切割机、火焰切割机对钢材及铝材进行切割,对各切割设备设置固定工位和工作平台,采用侧吸式橡皮板密封负压除尘系统对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后,由吸尘管、吸尘总管引至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2019]9号)的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2)焊接工序烟尘 项目配置10个固定焊接工位,每个固定焊接工位顶部安装一台集气罩,单个集气罩面积约0.25m2(集尘罩尺寸为50cm×50cm),固定工位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2019]9号)的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3)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设置4台抛丸机,每台抛丸机自带一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2019]9号)的排放限值10mg/m3要求。 (4)小部件及小零部件表面处理、大部件喷漆及晾干作业产生的非*烷总烃 项目设一个全封闭喷漆晾干房。喷漆晾干房采用上送风下排风,工作时送风机、抽风机同时启动,废气经底部抽风口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的通知》(长环发[2017]100号)要求的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不设食堂、住宿,依托 (略) 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正常工况下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边角料、焊渣、废钢砂分别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 建设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垃圾箱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分区防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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