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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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9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9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蚌埠 (略) 年产500万件塑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3〕20号.doc

2023-9-8

2

(略) 阳明 (略) 年产1500吨EVA胶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3〕21号.doc

2023-9-13

3

关于S313头铺至大新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3〕22号.doc

2023-9-19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2-*

通讯地址:五河县兴浍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3108

关于20239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9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蚌埠 (略) 年产500万件塑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3〕20号.doc

2023-9-8

2

(略) 阳明 (略) 年产1500吨EVA胶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3〕21号.doc

2023-9-13

3

关于S313头铺至大新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环许〔2023〕22号.doc

2023-9-19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52-*

通讯地址:五河县兴浍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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