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苗山古城—融水苗族自治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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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苗山古城—融水苗族自治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

水保验收
大苗山古城—融水苗族自治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3-10-08

大苗山古城—融水苗族自治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建设地 (略)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城南大道与苗都大道交汇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09°14′44.10″E,25°3′3.98″N。项目代码为:2017-*-72-0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63hm2,其中永久占地18.47hm2,临时占地0.16hm2,总建筑面积*.8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m2,地下建筑面积56238.33m2,容积率为0.80,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25%。项目以“一台戏”、“一个馆”为主题,规划建设演艺中心、苗族文化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特色餐饮、文创产业、民族特色工艺等 (略) 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一戏一馆、苗文化商业体验区的1#-6#楼、民宿区10#-11#楼、文创区的12#楼以及地下室基础设施,以及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广场、停车位、景观绿化、供配电、给排水、安防及广播系统配套设施等。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我公司已组织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向社会各界公开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监测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在验收材料公开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公众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负责人谢冬菊进行联系,联系电话:*。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

附件: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 (略) 文化旅游 (略) 融水分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柳州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建设地点: (略)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城南大道与苗都大道交汇处


建设单位: (略) 文化旅游 (略) 融水分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柳州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备注:

,融水苗族自治县
水保验收
大苗山古城—融水苗族自治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3-10-08

大苗山古城—融水苗族自治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建设地 (略)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城南大道与苗都大道交汇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09°14′44.10″E,25°3′3.98″N。项目代码为:2017-*-72-0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63hm2,其中永久占地18.47hm2,临时占地0.16hm2,总建筑面积*.8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m2,地下建筑面积56238.33m2,容积率为0.80,建筑密度为35%,绿地率为25%。项目以“一台戏”、“一个馆”为主题,规划建设演艺中心、苗族文化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特色餐饮、文创产业、民族特色工艺等 (略) 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一戏一馆、苗文化商业体验区的1#-6#楼、民宿区10#-11#楼、文创区的12#楼以及地下室基础设施,以及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广场、停车位、景观绿化、供配电、给排水、安防及广播系统配套设施等。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我公司已组织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向社会各界公开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监测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在验收材料公开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公众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负责人谢冬菊进行联系,联系电话:*。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

附件: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 (略) 文化旅游 (略) 融水分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柳州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建设地点: (略)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城南大道与苗都大道交汇处


建设单位: (略) 文化旅游 (略) 融水分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柳州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备注:

,融水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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