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蒸汽发生器临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蒸汽发生器临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营沿审批字〔2023〕11号
营口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营口 (略) 蒸汽发生器临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区内闲置厂房,主要建设7台2t/h蒸汽发生器以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蒸汽发生器冷凝水循环使用,蒸汽发生排污水经厂内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东部污水处理厂,确保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的排放浓度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pH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须分类收集和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炉渣、收尘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运至填埋场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规定。
6、你公司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适时制定完善全厂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7、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8、按照《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统一对厂区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并设置标志牌。本项目废气排放口须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略) 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监控,监控因子为颗粒物、SO2、NOx。
9、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10、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11、本项目蒸汽发生器为备用蒸汽源,仅在三峡集团(营口) (略) 供汽不稳定时启用,待三峡集团(营口) (略) 稳定运行后,对本项目备用蒸汽发生器进行拆除。
12、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不得超总量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保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公司须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若因本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信访事件,你公司要配合当地政府予以妥善解决。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辽营沿审批字〔2023〕11号
营口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营口 (略) 蒸汽发生器临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区内闲置厂房,主要建设7台2t/h蒸汽发生器以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蒸汽发生器冷凝水循环使用,蒸汽发生排污水经厂内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东部污水处理厂,确保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的排放浓度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pH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须分类收集和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炉渣、收尘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运至填埋场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规定。
6、你公司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适时制定完善全厂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7、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8、按照《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统一对厂区排污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并设置标志牌。本项目废气排放口须安装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略) 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监控,监控因子为颗粒物、SO2、NOx。
9、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10、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11、本项目蒸汽发生器为备用蒸汽源,仅在三峡集团(营口) (略) 供汽不稳定时启用,待三峡集团(营口) (略) 稳定运行后,对本项目备用蒸汽发生器进行拆除。
12、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不得超总量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保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落实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公司须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若因本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信访事件,你公司要配合当地政府予以妥善解决。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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