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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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项目磋商公告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采购“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县。

3、项目概况:基于巢湖庐江段保护和修复现状,为了进一步优化巢湖湿地的保护与利用空间,打造环巢湖生态带的“庐江模式”,计划编制26km巢湖湖岸线的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规划,以期从顶层设计角度科学指导后期相关规划设计和工程项目的落地实施。

4、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5、资金来源: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管养考核奖补资金

6、项目预算:28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17:00前,请符合条件企业自行前往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需求文件和评分办法;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4.开标地点: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30;

2.地点: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6:00;

2.地点: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服务方案、报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4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结果经县政府官网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十、付款事项

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不支持预付款。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略) 东)

联系人:沈震 电话:055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采购“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县。

3、项目概况:基于巢湖庐江段保护和修复现状,为了进一步优化巢湖湿地的保护与利用空间,打造环巢湖生态带的“庐江模式”,计划编制26km巢湖湖岸线的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规划,以期从顶层设计角度科学指导后期相关规划设计和工程项目的落地实施。

4、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5、资金来源: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管养考核奖补资金

6、项目预算:28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17:00前,请符合条件企业自行前往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需求文件和评分办法;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4.开标地点: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30;

2.地点: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6:00;

2.地点: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服务方案、报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4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结果经县政府官网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十、付款事项

庐江县环巢湖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付清,不支持预付款。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城中中路49号( (略) 东)

联系人:沈震 电话:055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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