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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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 (略) 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贵 (略) 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坝区乐平镇

建设单位

贵 (略) 坝县乐平乡梨树边

煤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乾晨 (略)

项目概况

贵 (略) 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 (略) 平坝区乐平镇,由原平坝县乐平镇梨树边煤矿和原平坝县乐平镇帅红洞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建设规模为45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10年,兼并重组后的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井田不规则多边形,面积1.9462km2,开采深度+1380m~+1140m,资源储量1157万t。项目总占地为4.97hm2,利用原有占地4.77hm2,新增占地0.2h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地表开挖、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造成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采取湿润喷洒;及时将废弃泥土、建筑材料弃渣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方式;设置围挡,硬化施工场地和道路等措施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经排水斜巷自流至集中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地面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投加混凝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禁止排入地表水。优化施工方案设计,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建井产生的掘进煤直接外售,其余废石部分作为地面填方或外售砖厂;建筑垃圾主要用于地基填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储煤场设置为全封闭棚架式,并在储煤场和装车场地四周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场地硬化处理;原煤皮带运输机设置在封闭式运输走廊内,转载尽量密闭,筛分楼设置在储煤场内,矸石装车点地面硬化且设置棚架,卸载站要尽量密闭合理控制装卸落差,在分散产尘区域周边设置喷雾洒水;各个工业场地加强周边绿化,推平压实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废气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加强对井田及周边地下水水位、水质的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或影响取水,应立即启动供水方案,确保供水安全。各煤层开采过程中,穿过各含水层的井筒、钻孔或巷道,应采取冻结、注浆等一系列的防渗漏措施,严禁疏排施工。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矿区排水系统。运营期井下涌水经一采区运输斜巷内排水沟自流排至矿井排水斜巷内,通过矿井水收集巷道流入贵安乐煤矿及周边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集中矿井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Fe、Mn满足饮用水源补充限值,全盐量≤1000mg/L)、SS、总铬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后经管道排入黄花小补陇小溪排放。

运营期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同时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规定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消毒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机修废水预先隔油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矸石装车场、储煤场淋溶水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区洒水降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矸石须全部综合利用(矸石 (略) 平坝区天龙合旺预制厂进行综合利用),严禁随意丢弃。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洗车废水收集池及机修废水隔油池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设计要求留设边界、露头、村寨等保护煤柱。在重点保护目标附近设岩移观测点,并密切注视矿区范围内的陡崖及不稳山体的动态,严禁在其下侧新建房屋及保留原有住户,力阻农民在其下土地上耕作,以免在山体崩塌或移滑时造成对建筑物及人员的伤害。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

矿区开采后,对当地的土地利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及时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林地做好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及运营管理,加强工业场地绿化,落实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七)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加强对排水管道的维护,确保污、废水达标排入河流,严禁处理达标的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加强场地淋滤水收集,避免污、废水入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八)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 (略) 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贵 (略) 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坝区乐平镇

建设单位

贵 (略) 坝县乐平乡梨树边

煤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乾晨 (略)

项目概况

贵 (略) 平坝县乐平乡梨树边煤 (略) 平坝区乐平镇,由原平坝县乐平镇梨树边煤矿和原平坝县乐平镇帅红洞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建设规模为45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10年,兼并重组后的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井田不规则多边形,面积1.9462km2,开采深度+1380m~+1140m,资源储量1157万t。项目总占地为4.97hm2,利用原有占地4.77hm2,新增占地0.2h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地表开挖、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造成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采取湿润喷洒;及时将废弃泥土、建筑材料弃渣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方式;设置围挡,硬化施工场地和道路等措施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经排水斜巷自流至集中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地面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投加混凝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禁止排入地表水。优化施工方案设计,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建井产生的掘进煤直接外售,其余废石部分作为地面填方或外售砖厂;建筑垃圾主要用于地基填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储煤场设置为全封闭棚架式,并在储煤场和装车场地四周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场地硬化处理;原煤皮带运输机设置在封闭式运输走廊内,转载尽量密闭,筛分楼设置在储煤场内,矸石装车点地面硬化且设置棚架,卸载站要尽量密闭合理控制装卸落差,在分散产尘区域周边设置喷雾洒水;各个工业场地加强周边绿化,推平压实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废气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加强对井田及周边地下水水位、水质的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或影响取水,应立即启动供水方案,确保供水安全。各煤层开采过程中,穿过各含水层的井筒、钻孔或巷道,应采取冻结、注浆等一系列的防渗漏措施,严禁疏排施工。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矿区排水系统。运营期井下涌水经一采区运输斜巷内排水沟自流排至矿井排水斜巷内,通过矿井水收集巷道流入贵安乐煤矿及周边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集中矿井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Fe、Mn满足饮用水源补充限值,全盐量≤1000mg/L)、SS、总铬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后经管道排入黄花小补陇小溪排放。

运营期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同时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规定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消毒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机修废水预先隔油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矸石装车场、储煤场淋溶水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区洒水降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矸石须全部综合利用(矸石 (略) 平坝区天龙合旺预制厂进行综合利用),严禁随意丢弃。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洗车废水收集池及机修废水隔油池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设计要求留设边界、露头、村寨等保护煤柱。在重点保护目标附近设岩移观测点,并密切注视矿区范围内的陡崖及不稳山体的动态,严禁在其下侧新建房屋及保留原有住户,力阻农民在其下土地上耕作,以免在山体崩塌或移滑时造成对建筑物及人员的伤害。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

矿区开采后,对当地的土地利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及时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林地做好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及运营管理,加强工业场地绿化,落实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七)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加强对排水管道的维护,确保污、废水达标排入河流,严禁处理达标的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加强场地淋滤水收集,避免污、废水入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八)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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