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鹰潭市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传 真:0701-*
通讯地址: (略) 府前路24号,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月湖区南湖分区北部区域(以南湖为中心,北至环城东路-铁路,西至铁路,东至岱宝山路,南至东川河) |
建设单位 | (略) 月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评机构 | 南昌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 (略) (略) 月湖区南湖分区北部区域,以南湖为中心,北至环城东路-铁路、西至铁路、东至岱宝山路、南至东川河,清淤范围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21.713″、北纬28°13′57.346″。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包括内涝治理工程、南湖沿线截污工程和景观提升工程三部分内容。项目总投资6665.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8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清洗废水、固化临时堆场余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管道施工废水。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临时固化堆料场淤泥渗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由于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城区,且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使用周边的公用卫生设施;管道安装完毕清管试压时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交通扬尘、堆场扬尘、清淤恶臭、固化临时堆场恶臭、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材料的堆场等场地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运输车辆出施工场地时应采取车轮冲洗措施减少外带尘土量,同时加盖篷布,配备洒水车对沿运输线路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清淤工程在秋冬季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对底泥喷洒生物除臭剂并经过固化后及时运送至建材厂综合利用,做到日产日清,减少臭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底泥采用密闭车辆运输,防止沿途散落和散发臭气,减少清淤底泥产生的恶臭影响。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来源于南湖清淤区及管道施工现场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选用低声级的施工机械,降低运输车辆速度,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等措施以减轻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淤料、湖底垃圾、沉渣、管道施工废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淤料和沉渣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建材厂综合利用;湖内垃圾、生活垃圾和管道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土石方调配,对砂、石料堆场和临时堆存土石方场等采取挡土、围挡等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保护自然资源,不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自觉保护工程周边动植物和自然景观。对清淤后的水体采取生态系统恢复,包括引入水生植被、水岸绿化等方式,同时引入活水改善城区水体水质等。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植被和临时工程占地及时绿化恢复,绿化应与周边绿化风格相协调。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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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路24号,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月湖区南湖分区北部区域(以南湖为中心,北至环城东路-铁路,西至铁路,东至岱宝山路,南至东川河) |
建设单位 | (略) 月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评机构 | 南昌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 (略) (略) 月湖区南湖分区北部区域,以南湖为中心,北至环城东路-铁路、西至铁路、东至岱宝山路、南至东川河,清淤范围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21.713″、北纬28°13′57.346″。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包括内涝治理工程、南湖沿线截污工程和景观提升工程三部分内容。项目总投资6665.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8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清洗废水、固化临时堆场余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管道施工废水。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临时固化堆料场淤泥渗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由于项目施工地点位于城区,且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使用周边的公用卫生设施;管道安装完毕清管试压时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交通扬尘、堆场扬尘、清淤恶臭、固化临时堆场恶臭、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材料的堆场等场地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运输车辆出施工场地时应采取车轮冲洗措施减少外带尘土量,同时加盖篷布,配备洒水车对沿运输线路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清淤工程在秋冬季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对底泥喷洒生物除臭剂并经过固化后及时运送至建材厂综合利用,做到日产日清,减少臭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底泥采用密闭车辆运输,防止沿途散落和散发臭气,减少清淤底泥产生的恶臭影响。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来源于南湖清淤区及管道施工现场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选用低声级的施工机械,降低运输车辆速度,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等措施以减轻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淤料、湖底垃圾、沉渣、管道施工废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淤料和沉渣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建材厂综合利用;湖内垃圾、生活垃圾和管道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土石方调配,对砂、石料堆场和临时堆存土石方场等采取挡土、围挡等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保护自然资源,不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自觉保护工程周边动植物和自然景观。对清淤后的水体采取生态系统恢复,包括引入水生植被、水岸绿化等方式,同时引入活水改善城区水体水质等。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植被和临时工程占地及时绿化恢复,绿化应与周边绿化风格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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