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罗源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做好2016年度罗源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范围内的各级文物安全,预防、减少和排除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隐患,规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文物保护法》、《 (略)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我县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动员文物系统和文化执法力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坚持整体防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与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9日一23日

三、检查范围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1个,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1个,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核定公布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略)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安全案件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博物馆条例》;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文物、博物馆单位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排查文物建筑火灾隐患,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古塔被盗隐患,博物馆被盗隐患;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一)全面排查整治的一般内容

1、文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文物安全机构和人员管理情况;

3、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文物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

5、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6、防火、防盗、防抢劫和预防其他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

和演练情况;

7、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情况;

8、文物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9、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安防、消防联动情况;

10、其他文物安全工作情况。

(二)有针对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文物建筑防火防盗

(1)消防供水情况;

(2)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问题;

(3)私搭乱建棚、房问题;

(4)违规燃灯、烧纸、焚香问题;

(5)防火分隔墙、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

(6)对周边可能引发火灾危险因素的防控情况等。

2、古遗址、古墓葬、古塔防盗掘,石窟寺、石刻防盗窃

(1)每一处田野文物的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情况;

(2)专职工作人员和群众文物保护员安全值守情况;

(3)技防手段或者物防措施落实情况;

(4)案件的报案渠道和通讯手段是否通畅等。

3、博物馆防盗窃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情况;

(2)中控室设置和防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博物馆展柜等展具的防破坏、损坏情况;

(4)博物馆展品安全核查制度落实情况;

(5)博物馆墙、门、窗、防护栏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六、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第一组:郑少航、博物馆1人;

第二组:高翔、博物馆1人;

七、工作要求

(一)报送联络人名单

请各乡镇于12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人名单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报科技文体局。(电话:*;传真:*)

(二)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检查到位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文物行政部门和托管单位的重要职责。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细致、周密的对照检查项目开展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三)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文物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长效机制

文化执法机构要与文物属地乡镇、文物管理机构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密切协作,各司其职,依法履行职责,把文物单位安全纳入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

罗源县科技文体局

2016年12月15日


为确保我县范围内的各级文物安全,预防、减少和排除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隐患,规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文物保护法》、《 (略)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我县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动员文物系统和文化执法力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坚持整体防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与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9日一23日

三、检查范围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1个,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1个,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核定公布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略)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安全案件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博物馆条例》;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文物、博物馆单位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排查文物建筑火灾隐患,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古塔被盗隐患,博物馆被盗隐患;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一)全面排查整治的一般内容

1、文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文物安全机构和人员管理情况;

3、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文物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

5、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6、防火、防盗、防抢劫和预防其他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

和演练情况;

7、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情况;

8、文物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9、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安防、消防联动情况;

10、其他文物安全工作情况。

(二)有针对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文物建筑防火防盗

(1)消防供水情况;

(2)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问题;

(3)私搭乱建棚、房问题;

(4)违规燃灯、烧纸、焚香问题;

(5)防火分隔墙、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

(6)对周边可能引发火灾危险因素的防控情况等。

2、古遗址、古墓葬、古塔防盗掘,石窟寺、石刻防盗窃

(1)每一处田野文物的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情况;

(2)专职工作人员和群众文物保护员安全值守情况;

(3)技防手段或者物防措施落实情况;

(4)案件的报案渠道和通讯手段是否通畅等。

3、博物馆防盗窃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运行情况;

(2)中控室设置和防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博物馆展柜等展具的防破坏、损坏情况;

(4)博物馆展品安全核查制度落实情况;

(5)博物馆墙、门、窗、防护栏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六、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第一组:郑少航、博物馆1人;

第二组:高翔、博物馆1人;

七、工作要求

(一)报送联络人名单

请各乡镇于12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人名单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报科技文体局。(电话:*;传真:*)

(二)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检查到位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文物行政部门和托管单位的重要职责。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细致、周密的对照检查项目开展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三)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文物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长效机制

文化执法机构要与文物属地乡镇、文物管理机构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密切协作,各司其职,依法履行职责,把文物单位安全纳入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

罗源县科技文体局

2016年12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