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平天山青牛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关于广西平天山青牛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港北水批〔2023〕36号
广西平天山青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办理广西平天山青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广西平天山青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 (略) 港北区中里乡三陵村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2′26.32″,北纬23°10′30.08″。一期已完工项目占地33350㎡,建设内容主要有:1、接待服务设施;2、旅游基础设施,漂流码头,水坝,游泳池等;3、环保设施与环境整治。二期工程主要占地面积为9338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1、户外拓展训练基地;2、汽车露营基地;3、民宿区;4、摄影基地;5、爱国主义教育基地;6、垂钓场;7、亲子休闲乐园;8、景区园林及配套工程。
本项目为旅游休闲观光项目, (略) 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本)》,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旅游业-2、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项目不属于禁止、淘汰类,且该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该项目在港北区中里乡三陵村内取水。
二、本项 (略) 港北区中里乡三陵村内,项目设置2个取水点:1#取水口位于游客服务中心上游1.5km的溪流上,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设计引水流量0.008m3/s,取水口坐标位于东经109°31′52.33″,北纬23°10′58.01″;2#取水口位于游客服务中心上游2km的溪流上,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设计引水流量0.009m3/s,取水口坐标位于东经109°31′39.09″,北纬23°11′11.25″。取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游泳池用水和漂流用水。生活用水取水流程为引水至游客生活用水房,经过源水过滤、杀菌、臭氧消毒等处理达标后,送至高位水池后再输送至景区各用水点;游泳池用水为直接引水至泳池;漂流用水为通过拦水坝蓄水,为漂流提供水量。经现场调查,青牛谷山溪水涌水量丰富,最大取水流量为0.017m3/s,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该项目取水主要用于生活用水、游泳池用水和漂流用水,根据《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2-2017)及结合漂流项目营业时间,拦水坝蓄水容量情况,项目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11.95万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公司在项目取水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港北区水利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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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水批〔2023〕36号
广西平天山青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办理广西平天山青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广西平天山青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 (略) 港北区中里乡三陵村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2′26.32″,北纬23°10′30.08″。一期已完工项目占地33350㎡,建设内容主要有:1、接待服务设施;2、旅游基础设施,漂流码头,水坝,游泳池等;3、环保设施与环境整治。二期工程主要占地面积为9338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1、户外拓展训练基地;2、汽车露营基地;3、民宿区;4、摄影基地;5、爱国主义教育基地;6、垂钓场;7、亲子休闲乐园;8、景区园林及配套工程。
本项目为旅游休闲观光项目, (略) 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本)》,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旅游业-2、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项目不属于禁止、淘汰类,且该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该项目在港北区中里乡三陵村内取水。
二、本项 (略) 港北区中里乡三陵村内,项目设置2个取水点:1#取水口位于游客服务中心上游1.5km的溪流上,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设计引水流量0.008m3/s,取水口坐标位于东经109°31′52.33″,北纬23°10′58.01″;2#取水口位于游客服务中心上游2km的溪流上,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设计引水流量0.009m3/s,取水口坐标位于东经109°31′39.09″,北纬23°11′11.25″。取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游泳池用水和漂流用水。生活用水取水流程为引水至游客生活用水房,经过源水过滤、杀菌、臭氧消毒等处理达标后,送至高位水池后再输送至景区各用水点;游泳池用水为直接引水至泳池;漂流用水为通过拦水坝蓄水,为漂流提供水量。经现场调查,青牛谷山溪水涌水量丰富,最大取水流量为0.017m3/s,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该项目取水主要用于生活用水、游泳池用水和漂流用水,根据《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17)、《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2-2017)及结合漂流项目营业时间,拦水坝蓄水容量情况,项目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11.95万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 (略) 港北区青牛谷旅游开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公司在项目取水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港北区水利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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