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猴桥口岸通关基础设施边民互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批复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猴桥口岸通关基础设施边民互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批复
腾发改投资〔2023〕485号
腾冲 (略) :
你公司《关于上报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猴桥口岸通关基础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请示的请示》(腾贸安发〔2023〕19号)收悉。根据《昆明 (略) 关于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猴桥口岸通关基础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兴滇咨询审〔2023〕146号),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
建设规模调整情况:占地面积调减7.37亩,建筑面积增加9397.78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综合楼)增加建筑面积4786.07平方米, (略) 仓库2000.97平方米、调减交易用房3959.93平方米,调增海关联检查验用房10572.61平方米。“两场合一”规划区内调减场地平整4912.84平方米、增加边坡防护15168平方米,调减停车场5259.62 平方米,调减道路483.60 平方米,调增绿化3717.4平方米,调减球墨铸铁给水管78.9米,调增排水管沟513.37米(其中新增箱涵129米、盲沟469.57米,其它管网调减85.2米),调减强弱电管线1329.33米,增加洗手台5套、场地围网5412.08平方米、地磅4座、污水处理站2座、围墙1030.26米、弃土场综合治理16454平方米。
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规划占地面积124.42亩,总建筑面积24408.6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5354平方米,进口一般贸易、 (略) 、特殊物品查验棚及仓储用房5081.32平方米,熏蒸库426.21平方米,焚烧炉41.6平方米,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125.1平方米、门卫室46.53平方米、卫生间176.79平方米,H986检查系统工程用房2018平方米、 (略) 查验用房2912平方米,进口查验区查验用房5166.57平方米,进口一般贸易查验棚1347平方米,特殊物品、进境尸体骸骨查验用房792平方米,涉检查验区查验棚921.54平方米。“两场合一”规划区内实施场地平整82947.16平方米、边坡防护15168平方米,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50161.02平方米、道路9188.4平方米、绿化12503.4平方米、强弱电线路42981.67米、球墨铸铁供水管网2551.1米,排水管沟3353.37米。设置洗手台5套、场地围网5412.08平方米。新建地磅4座、污水处理站2座。支砌围墙1030.26米。实施弃土场综合治理16454平方米。在用地外围南侧 (略) 政道路2条,长800米、宽18米,铺筑道路21452.85平方米,实施交通工程19211.71平方米,敷设给水管网812米、雨污排水管网1627.5米、电力管线800米、弱电管线812米、照明管线800米。购置安装配套设备154台套。
二、建设年限同意调整为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
三、同意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调整前项目估算总投资25520万元,项目估算投资调增9756万元,调整后总投资为3527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707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8200万元。
四、原腾发改投资〔2020〕995号、腾发改投资〔2021〕511号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接文后,请按照调整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调整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4日
腾发改投资〔2023〕485号
腾冲 (略) :
你公司《关于上报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猴桥口岸通关基础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请示的请示》(腾贸安发〔2023〕19号)收悉。根据《昆明 (略) 关于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猴桥口岸通关基础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兴滇咨询审〔2023〕146号),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
建设规模调整情况:占地面积调减7.37亩,建筑面积增加9397.78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综合楼)增加建筑面积4786.07平方米, (略) 仓库2000.97平方米、调减交易用房3959.93平方米,调增海关联检查验用房10572.61平方米。“两场合一”规划区内调减场地平整4912.84平方米、增加边坡防护15168平方米,调减停车场5259.62 平方米,调减道路483.60 平方米,调增绿化3717.4平方米,调减球墨铸铁给水管78.9米,调增排水管沟513.37米(其中新增箱涵129米、盲沟469.57米,其它管网调减85.2米),调减强弱电管线1329.33米,增加洗手台5套、场地围网5412.08平方米、地磅4座、污水处理站2座、围墙1030.26米、弃土场综合治理16454平方米。
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规划占地面积124.42亩,总建筑面积24408.6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5354平方米,进口一般贸易、 (略) 、特殊物品查验棚及仓储用房5081.32平方米,熏蒸库426.21平方米,焚烧炉41.6平方米,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125.1平方米、门卫室46.53平方米、卫生间176.79平方米,H986检查系统工程用房2018平方米、 (略) 查验用房2912平方米,进口查验区查验用房5166.57平方米,进口一般贸易查验棚1347平方米,特殊物品、进境尸体骸骨查验用房792平方米,涉检查验区查验棚921.54平方米。“两场合一”规划区内实施场地平整82947.16平方米、边坡防护15168平方米,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50161.02平方米、道路9188.4平方米、绿化12503.4平方米、强弱电线路42981.67米、球墨铸铁供水管网2551.1米,排水管沟3353.37米。设置洗手台5套、场地围网5412.08平方米。新建地磅4座、污水处理站2座。支砌围墙1030.26米。实施弃土场综合治理16454平方米。在用地外围南侧 (略) 政道路2条,长800米、宽18米,铺筑道路21452.85平方米,实施交通工程19211.71平方米,敷设给水管网812米、雨污排水管网1627.5米、电力管线800米、弱电管线812米、照明管线800米。购置安装配套设备154台套。
二、建设年限同意调整为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
三、同意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调整前项目估算总投资25520万元,项目估算投资调增9756万元,调整后总投资为3527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707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8200万元。
四、原腾发改投资〔2020〕995号、腾发改投资〔2021〕511号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接文后,请按照调整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调整工作,按程序报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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