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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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五合乡人民政府: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地区〔2023〕232号),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0万元(含劳务报酬24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五合乡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

二、建设地点

(略) 五合乡五合社区、鹿山村、联盟社区、腊勐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养殖小区1个,养殖区道路硬化0.4千米;围墙944立方米,牛舍地坪改造2000平方米,排污管道300米,牛舍排水圈槽400米,污水沉淀池1个100立方米,养殖场堆粪棚500平方米,青贮房900平方米;饲草区配套沟渠8.4千米,饲草区取水坝5座,建设机耕路0.6千米,饲草区农田改造500亩。

四、项目建设年限

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建成。

五、项目法人、日常监管责任人

(一)项目法人: (略) 五合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段兆立

(二)日常监管责任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常监管责任人:张文

六、绩效目标

本次下达计划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项目必须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七、其他要求

(一)投资计划转下达后一个月内开展以下工作

1.项目法人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建设,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 (略) 发改局将组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2.项目法人需明确后剩余前期工作及完成时限,确定地方配

套资金来源,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涉及的建设内容,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的建设内容;受益对象包括已脱贫人口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应积极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3.确定开工时间(具体到月、日)。

(二)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批

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配套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项目法人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坚决避免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沉淀等问题,避免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

(三)做好月调度工作。

本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项目业主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省、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附件:1.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五合乡人民政府: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地区〔2023〕232号),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0万元(含劳务报酬24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五合乡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

二、建设地点

(略) 五合乡五合社区、鹿山村、联盟社区、腊勐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养殖小区1个,养殖区道路硬化0.4千米;围墙944立方米,牛舍地坪改造2000平方米,排污管道300米,牛舍排水圈槽400米,污水沉淀池1个100立方米,养殖场堆粪棚500平方米,青贮房900平方米;饲草区配套沟渠8.4千米,饲草区取水坝5座,建设机耕路0.6千米,饲草区农田改造500亩。

四、项目建设年限

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建成。

五、项目法人、日常监管责任人

(一)项目法人: (略) 五合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段兆立

(二)日常监管责任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局

日常监管责任人:张文

六、绩效目标

本次下达计划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项目必须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七、其他要求

(一)投资计划转下达后一个月内开展以下工作

1.项目法人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建设,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 (略) 发改局将组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2.项目法人需明确后剩余前期工作及完成时限,确定地方配

套资金来源,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涉及的建设内容,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的建设内容;受益对象包括已脱贫人口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应积极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3.确定开工时间(具体到月、日)。

(二)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批

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配套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项目法人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坚决避免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沉淀等问题,避免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

(三)做好月调度工作。

本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项目业主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省、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附件:1.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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