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主副井联络道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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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主副井联络道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国电建 (略) 布连电厂,行政隶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和查干苏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副井联络道路全长1.39公里,起点位于副井广业广场大门口处,终点接电厂正式进厂道路平交口处,路线由西向东布线。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双向2车道,路基宽度为21m,路面宽度为12米,人行道宽度为9米防护浆砌石1600立方米,平面交叉2处,涵洞1道。

  项目建设总投资:1772.202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污染、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措施要求执行。在道路运营时,要积极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交通管制,诸如控制特殊时段、路段车辆通行时间、数量,在声环境敏感区域设置禁鸣标志,以此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在必要路段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墙、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对单位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国电建 (略) 或反馈至伊金霍洛旗政法委维稳部门。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玉卓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国电建 (略) 布连电厂,行政隶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和查干苏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副井联络道路全长1.39公里,起点位于副井广业广场大门口处,终点接电厂正式进厂道路平交口处,路线由西向东布线。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双向2车道,路基宽度为21m,路面宽度为12米,人行道宽度为9米防护浆砌石1600立方米,平面交叉2处,涵洞1道。

  项目建设总投资:1772.202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污染、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措施要求执行。在道路运营时,要积极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交通管制,诸如控制特殊时段、路段车辆通行时间、数量,在声环境敏感区域设置禁鸣标志,以此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在必要路段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墙、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对单位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国电建 (略) 或反馈至伊金霍洛旗政法委维稳部门。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玉卓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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