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份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9.26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份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9.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港区职教培训创业园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泉港区职教培训创业园
二、建设地点: (略) 泉港区前黄镇驿峰中路
三、建设单位: (略) 泉港区教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约为*.19m2,其中项目园区可分为01地块和02地块,01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7323m2,02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4245m2。园区建成后,学校办学规模拟设80班4000人,教职工320人。项目总投资7795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员工均租住于当地闲置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单独外排。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集中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试剂配制、样品前处理及分析过程产生的实验室废气由实验台上方“通风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楼顶排放。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设置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间和夜间休息时段)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真空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对可分类回收的施工废料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运营期:项目在园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废弃容器(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废油、油渣集中收集后定期由专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室废弃药品、废弃容器(含有毒有害物质)、试剂废液及清洗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场所,后委托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处置。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港区职教培训创业园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泉港区职教培训创业园
二、建设地点: (略) 泉港区前黄镇驿峰中路
三、建设单位: (略) 泉港区教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约为*.19m2,其中项目园区可分为01地块和02地块,01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7323m2,02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4245m2。园区建成后,学校办学规模拟设80班4000人,教职工320人。项目总投资7795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员工均租住于当地闲置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单独外排。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集中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试剂配制、样品前处理及分析过程产生的实验室废气由实验台上方“通风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楼顶排放。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设置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间和夜间休息时段)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真空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对可分类回收的施工废料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运营期:项目在园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废弃容器(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废油、油渣集中收集后定期由专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室废弃药品、废弃容器(含有毒有害物质)、试剂废液及清洗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场所,后委托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处置。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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