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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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修订)》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述

2010年5月25日, (略) 环境保护厅完成了《秦皇岛山海关临港产业园临港产业园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的函,文号为:冀环评函[2010]263号。 (略) 人民政府于2012年7月以冀政函[2012]94号文件同意设立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

由于上一规划期已满,依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实际规划发展情况,对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进行了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并编制完成了《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11.83km2,规划范围划定为:南邻沈山铁路线并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隔路相望,北邻102国道,东至金丝河, (略) (略) 界,西至规划纵一路。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高新技术、光伏新能源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为支撑,以生物制造、食品健康产业及现代物流服务业为补充,以科技研发产业为纵深拓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园区规划边界外沿2.5km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及相关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意见后,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反应对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2)纸质报告书查阅地点: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联系人:徐工,查阅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共十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及起止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提交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采用实名方式,并提供常住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表提交联系人:徐工,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联系方式:*,邮箱:*@*63.com。本次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共十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2:《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址链接:http://**

提取码:xzz1

,山海关区

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修订)》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述

2010年5月25日, (略) 环境保护厅完成了《秦皇岛山海关临港产业园临港产业园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的函,文号为:冀环评函[2010]263号。 (略) 人民政府于2012年7月以冀政函[2012]94号文件同意设立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

由于上一规划期已满,依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实际规划发展情况,对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进行了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并编制完成了《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11.83km2,规划范围划定为:南邻沈山铁路线并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隔路相望,北邻102国道,东至金丝河, (略) (略) 界,西至规划纵一路。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高新技术、光伏新能源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为支撑,以生物制造、食品健康产业及现代物流服务业为补充,以科技研发产业为纵深拓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园区规划边界外沿2.5km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及相关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意见后,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反应对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2)纸质报告书查阅地点: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联系人:徐工,查阅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共十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及起止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提交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采用实名方式,并提供常住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表提交联系人:徐工, (略) 山海关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联系方式:*,邮箱:*@*63.com。本次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共十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2:《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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