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韦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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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韦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韦 (略)

建设概况:年研发小分子医药样品10kg。本次扩建新增项目员工5人,实行单班8小时制,全年工作250天,年工作时数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器皿使用前清洗废水,汇同生 (略) 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中药品溶液进行涂布和烘干时,均质溶液中的甘油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甘油年用量为2kg/a,每次进行研发实验仅在药品溶液中添加少许甘油,以最不利的全部挥发计,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约0.002t/a,产生量少,有效收集困难,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乳化机组、鼓风干燥箱、精密涂布机、均质乳化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洗废液、废耗材及废包装、一般废包材、纯水机废滤材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清洗废液、废耗材及废包装作为危险废物委托中新和顺环保(苏州)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材、纯水机废滤材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9月06日—2023年10月09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韦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东坊产业园C区8号楼1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jack.*@*ttp://**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uysr)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韦 (略)

建设概况:年研发小分子医药样品10kg。本次扩建新增项目员工5人,实行单班8小时制,全年工作250天,年工作时数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器皿使用前清洗废水,汇同生 (略) 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中药品溶液进行涂布和烘干时,均质溶液中的甘油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甘油年用量为2kg/a,每次进行研发实验仅在药品溶液中添加少许甘油,以最不利的全部挥发计,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约0.002t/a,产生量少,有效收集困难,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乳化机组、鼓风干燥箱、精密涂布机、均质乳化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洗废液、废耗材及废包装、一般废包材、纯水机废滤材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清洗废液、废耗材及废包装作为危险废物委托中新和顺环保(苏州)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材、纯水机废滤材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9月06日—2023年10月09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韦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东坊产业园C区8号楼1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jack.*@*ttp://**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韦 (略) 小分子医药样品研发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uy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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