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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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0月07日

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0月07日)

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07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型骨修复材料研发项目

(略) 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高新大道20号创新园三期E楼9层西北侧

(略)

福州朴诚 (略)

年产新型骨修复材料1吨

1、雨、污水实行分流。项目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送往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粉尘经称量室内三级过滤系统集中收集后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机组废弃物、粉尘、废擦拭无纺布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质检废弃物、废培养基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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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07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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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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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型骨修复材料研发项目

(略) 福州高新区上街镇高新大道20号创新园三期E楼9层西北侧

(略)

福州朴诚 (略)

年产新型骨修复材料1吨

1、雨、污水实行分流。项目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送往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粉尘经称量室内三级过滤系统集中收集后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机组废弃物、粉尘、废擦拭无纺布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质检废弃物、废培养基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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