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次改扩建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次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次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泉塘曲岭二路19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次改扩建)(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寮步镇泉塘曲岭二路19号,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5F。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9’5.275”,东经113°51’43.86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喷涂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于2014年11 (略) (略) 编制了《 (略) 寮步钜升五金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0288号。并于2015年8月27 (略) 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5〕1895号。 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宁夏智诚 (略) 编制了《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8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8566号。 项目于2018年12月委托河南金环 (略) 编制了《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02月01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2168号。 (略) (略) (扩建、二次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9〕15324号。 项目于2019年9月委托广州广茂 (略) 编制了《 (略) (略) (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0〕2141号。 项目于2020年7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9月24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0〕12365号。 (略) (略) (第三次扩建)、 (略) (略) 技改建设项目已通过第一期自主验收(详见附件《 (略) (略) (第三次扩建)及技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需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了以下设备:压膜机2台、压膜裁片机2台、光绘机1台、冲片机1台、曝光机1台、酸性蚀刻液再生系统1套、除油前处理机1台、显影机1台、蚀刻退膜清洗机1台、3D测量仪2台、纯水机1台、收放卷机3台、压膜机放卷机2台、除湿机4台、冷却水塔2台,项目公开时间段为2021年04月21日-2021年05月11日,自验信息公开具体形式及载体为环评互联网。 项目于2021年7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 (略) (略) (第四次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9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5785号。 项目于2022年10月18 (略) (略) 技改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已通过环保验收。主要验收内容为因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达不到预期效果,二期工程对原有已验收的1套酸性蚀刻液再生系统进行拆除,重新建设2套改良后的酸性蚀刻废液再生系统,可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略) 经济运行重点监测A库企业。 (略) 经济运行重点监测A库企业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图18。 现由于业务和生产需要,项目现 (略) 寮步镇泉塘曲岭二路19号(北纬22° 59’5.275”,东经113°51’43.867”)进行第五次改扩建,第五次改扩建内容如下: ①项目第五次改扩建后总投资额增加至20600万元,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至24685m2。 ②项目本次改扩建新增产品铜带76万件/年、钛带270万件/年、铝滤网片203万件/年、五金鞋饰品120万件、碳钢工艺品100万件、五金件250万件,并相应增加相关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第五次改扩建后原有其他产品种类、产能、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均不涉及变动。 ③项目第五次改扩建后,项目现有2座污水处理站,其中1座处理含镍废水,另外1座处理不含镍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对原有1座处理不含镍废水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通过改造升级污水处理站提高生产废水的回用效率(拟在中水回用单元新增海淡系统),由原60%回用率提高至71%,改扩建部分生产废水产生量为54.12t/d,改扩建后生产废水产生总量200.96t/d,项目拟将本次改扩建铜、钛带以及铝滤网片产品生产废水和其他废水以及原审批碳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废水和零散废水一起汇入1套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处理不含镍废水)处理后71%(142.68t/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剩余29%(58.28t/d)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另外,原有1座处理含镍废水的污水处理站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变动。 ④原有不含镍废水排放量为58.736t/d,同时污水站对不含镍废水的治理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并提升了回用率之后,厂区总废水排放量为58.28t/d(17484t/a),其中改扩建部分排放量为15.69t/d(4707t/a),则原有部分排放量为42.59t/d(12777t/a),故改扩建后原有部分排放量总削减为16.15t/d(4843.8t/a),此部分以以新带老削减形式计入。原有排放量削减为0.46t/d。 项目第五次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600万元,占地面积11185m2,建筑面积24685m2。项目主要从事金属鸡眼、铜铁铝饰品、刀模、蚀刻工艺品、锌合金工艺品、智能设备的超精密金属配件、铜带、钛带、铝滤网片、五金鞋饰品、碳钢工艺品、五金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金属鸡眼3亿个、铜铁铝饰品3500万件、刀模540万片、蚀刻工艺品40万套、锌合金工艺品120万套、智能设备的超精密金属配件18亿个、铜带76万件、钛带270万件、铝滤网片203万件、五金鞋饰品120万件、碳钢工艺品100万件、五金件25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拟将2#熔融、压铸成型、干式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18,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A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烤粉、涂布、烘烤、UV打印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19,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6#酸雾、碱雾废气产生的氯化氢、碱雾经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0,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7#酸雾、碱雾废气产生的氯化氢、碱雾经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1,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1套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2,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NMHC、颗粒物、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3,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2#污水处理站车间的调节池加盖密封,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抽风装置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达标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16,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厨房油烟采用高效静电型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筒编号YY001,排气筒高度约为18米; 2、本次改扩建铜、钛带以及铝滤网片产品生产废水和其他废水以及原审批碳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废水和零散废水经1套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处理不含镍废水)处理后,71%(142.68t/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剩余29%(58.28t/d)经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验室废水经收集后交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污染物较少,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 (略) 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
公示时间 | 2023-10-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次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泉塘曲岭二路19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钜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第五次改扩建)(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寮步镇泉塘曲岭二路19号,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5F。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9’5.275”,东经113°51’43.86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喷涂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于2014年11 (略) (略) 编制了《 (略) 寮步钜升五金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0288号。并于2015年8月27 (略) 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5〕1895号。 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宁夏智诚 (略) 编制了《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8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8566号。 项目于2018年12月委托河南金环 (略) 编制了《 (略) (略) 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02月01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2168号。 (略) (略) (扩建、二次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9〕15324号。 项目于2019年9月委托广州广茂 (略) 编制了《 (略) (略) (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0〕2141号。 项目于2020年7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9月24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0〕12365号。 (略) (略) (第三次扩建)、 (略) (略) 技改建设项目已通过第一期自主验收(详见附件《 (略) (略) (第三次扩建)及技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需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了以下设备:压膜机2台、压膜裁片机2台、光绘机1台、冲片机1台、曝光机1台、酸性蚀刻液再生系统1套、除油前处理机1台、显影机1台、蚀刻退膜清洗机1台、3D测量仪2台、纯水机1台、收放卷机3台、压膜机放卷机2台、除湿机4台、冷却水塔2台,项目公开时间段为2021年04月21日-2021年05月11日,自验信息公开具体形式及载体为环评互联网。 项目于2021年7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 (略) (略) (第四次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9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5785号。 项目于2022年10月18 (略) (略) 技改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已通过环保验收。主要验收内容为因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达不到预期效果,二期工程对原有已验收的1套酸性蚀刻液再生系统进行拆除,重新建设2套改良后的酸性蚀刻废液再生系统,可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略) 经济运行重点监测A库企业。 (略) 经济运行重点监测A库企业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图18。 现由于业务和生产需要,项目现 (略) 寮步镇泉塘曲岭二路19号(北纬22° 59’5.275”,东经113°51’43.867”)进行第五次改扩建,第五次改扩建内容如下: ①项目第五次改扩建后总投资额增加至20600万元,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至24685m2。 ②项目本次改扩建新增产品铜带76万件/年、钛带270万件/年、铝滤网片203万件/年、五金鞋饰品120万件、碳钢工艺品100万件、五金件250万件,并相应增加相关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第五次改扩建后原有其他产品种类、产能、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均不涉及变动。 ③项目第五次改扩建后,项目现有2座污水处理站,其中1座处理含镍废水,另外1座处理不含镍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对原有1座处理不含镍废水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通过改造升级污水处理站提高生产废水的回用效率(拟在中水回用单元新增海淡系统),由原60%回用率提高至71%,改扩建部分生产废水产生量为54.12t/d,改扩建后生产废水产生总量200.96t/d,项目拟将本次改扩建铜、钛带以及铝滤网片产品生产废水和其他废水以及原审批碳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废水和零散废水一起汇入1套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处理不含镍废水)处理后71%(142.68t/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剩余29%(58.28t/d)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另外,原有1座处理含镍废水的污水处理站本次改扩建不涉及变动。 ④原有不含镍废水排放量为58.736t/d,同时污水站对不含镍废水的治理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并提升了回用率之后,厂区总废水排放量为58.28t/d(17484t/a),其中改扩建部分排放量为15.69t/d(4707t/a),则原有部分排放量为42.59t/d(12777t/a),故改扩建后原有部分排放量总削减为16.15t/d(4843.8t/a),此部分以以新带老削减形式计入。原有排放量削减为0.46t/d。 项目第五次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0600万元,占地面积11185m2,建筑面积24685m2。项目主要从事金属鸡眼、铜铁铝饰品、刀模、蚀刻工艺品、锌合金工艺品、智能设备的超精密金属配件、铜带、钛带、铝滤网片、五金鞋饰品、碳钢工艺品、五金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金属鸡眼3亿个、铜铁铝饰品3500万件、刀模540万片、蚀刻工艺品40万套、锌合金工艺品120万套、智能设备的超精密金属配件18亿个、铜带76万件、钛带270万件、铝滤网片203万件、五金鞋饰品120万件、碳钢工艺品100万件、五金件25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拟将2#熔融、压铸成型、干式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18,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A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烤粉、涂布、烘烤、UV打印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19,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6#酸雾、碱雾废气产生的氯化氢、碱雾经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0,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7#酸雾、碱雾废气产生的氯化氢、碱雾经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1,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1套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2,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NMHC、颗粒物、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23,排气筒位于生产厂房B栋楼顶,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项目拟将2#污水处理站车间的调节池加盖密封,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抽风装置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达标排放,排放筒编号为DA016,排气筒高度约为25米;厨房油烟采用高效静电型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筒编号YY001,排气筒高度约为18米; 2、本次改扩建铜、钛带以及铝滤网片产品生产废水和其他废水以及原审批碳钢产品生产废水、铜钛合金产品废水和零散废水经1套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处理不含镍废水)处理后,71%(142.68t/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过程,剩余29%(58.28t/d)经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验室废水经收集后交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污染物较少,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 (略) 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
公示时间 | 2023-10-0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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