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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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 16:14:19 浏览次数:23 次 【字体:

为做好广南县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扶持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将广南县2023年度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在广南县内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已享受过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经评审后,对创业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二、参加评选优秀创业者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立经营和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创业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项目申请人的毕业证或退役证、身份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等申报材料。

(一)县(市)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 (略)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附件2)《 (略) 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附件3》向州级推荐。

(二)州级认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比赛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认定的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所提交的《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须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材料模版填写并双面打印,所需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若创业项目属合伙性质,申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据的合伙证明。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的《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申请项目账号”一般为本人身份证名字办理的银行卡号,并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若确需提供创业项目(如合伙性项目)银行卡号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六、咨询服务

广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纸质资料请提交广南县政务大厅一楼17号窗口,联系人及电话:吴家平0876-*,*,QQ:*。

附件: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docx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 16:14:19 浏览次数:23 次 【字体:

为做好广南县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扶持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将广南县2023年度大学生及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在广南县内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已享受过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经评审后,对创业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二、参加评选优秀创业者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立经营和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创业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项目申请人的毕业证或退役证、身份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等申报材料。

(一)县(市)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 (略)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附件2)《 (略) 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附件3》向州级推荐。

(二)州级认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比赛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认定的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所提交的《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须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材料模版填写并双面打印,所需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若创业项目属合伙性质,申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据的合伙证明。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的《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申请项目账号”一般为本人身份证名字办理的银行卡号,并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若确需提供创业项目(如合伙性项目)银行卡号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六、咨询服务

广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纸质资料请提交广南县政务大厅一楼17号窗口,联系人及电话:吴家平0876-*,*,QQ:*。

附件: (略) 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docx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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