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四川 (略)
编制单位: (略) 青 (略)
2023年9月 四川·绵阳
现场照片
编制说明
目 录
附件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
附件3:建设项目备案表
附件4: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
附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水系图
附图3: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附图4: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
附图5: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
酱腌菜是我国各族人民喜欢的调味副食品之一。由于酱腌菜具有鲜甜脆嫩,或咸鲜辛辣等独特香味,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深得群众青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副食品。鉴此,四川 (略) 投资建设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场地附近有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项目总占地面积2.67hm2(26666.74㎡),用地类型为其他土地,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主要建设1栋厂房、1栋办公楼,建筑密度58.93%,容积率1.3,绿地率7.53%,年产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
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20个月。
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
2022年5月19日,项目取得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205-*-99-01-*】FGQB-0094号。
2022年11月2日,取得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权证:川(2022)三台县不动产权第*号。
2023年9月,受建设单位委托, (略) 青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编制任务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程序,在认真研究相关主体设计资料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踏勘,到有关部门调查收集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资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编制大纲,于2023年9月底完成了《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区属浅丘低山地貌,地势北高南低,地质构造简单,无不良地质作用。
三台县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热冬暖等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6.6?,多年平均降雨量882.2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多年平均风速1.1m/s,多年平均蒸发量1039.9mm。多年平均霜日21.7日。
县境内土壤类型主要有紫色土、水稻土、潮土、黄褐土和黄壤土5个土类。
县境内属川西北地区偏湿性常绿阔叶耕地带,主要为柏树林,其次是桤木、次生灌丛和亚热带低山禾草丛等。人工植被主要有桑、柏、刺桐、桤木等,及部分经果耕地。
县境内柏树、速生柏杨、黄荆、青杠树根系发达,生命力旺盛,具有较强的保水、保土功能,被广泛运用到治理中。栽培农作物以粮食作物为主,品种繁多,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红苕等。农作物换季时,坡耕地基本无植被覆盖,一降暴雨就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全县森林覆盖率38%。
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项目 (略) 三台县,地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办水保[2012]512号》中“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川渝山地丘陵区-四川盆地北中部山地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区所在地三台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工程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00t/km2·a。
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通过,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
(2)《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 (略) 人大常委会,1993年12月15日通过,2012年9月21日修订,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办水保〔2018〕135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4)《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
(5)《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1)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2)三台县社会经济、土地利用、自然资源、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等资料:
(3)其他资料。
1.3设计水平年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第4.1.3: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根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建设完工,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年,即2024年。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征占地、临时占地及管辖区域。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7hm2,故而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6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
表1.4-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名称 | 工程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防治对象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 建构筑物工程 | 1.57 | 建筑物基础开挖、裸露地表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0.90 | 管沟开挖、裸露地 | |
景观绿化工程 | 0.20 | 裸露地表 | |
合计 | 2.67 |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 (略) 水利厅《关 (略)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区所在地三台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4.0.1条的规定,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并适当提高防治目标值。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结合项目区干旱程度、地貌特征、侵蚀强度等进行修正。本项目属湿润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度取值97%;建设区原状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土壤流失控制比修正为1;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工业园区, (略) 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4.0.9的规定,渣土防护率提高2%取值94%;表土保护率取值92%;林草植被恢复率取值97%;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对林草植被有限制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可适当调整。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结合项目实际,林草覆盖率降低16%取值7%,本项目水土保持流失防治目标值如下表1.5-1所示。
表1.5-1本项目采用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计算表
指标 | 标准规定 | 修正 | 采用标准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 | 9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0.15 | /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2 | 92 | 94 |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 | 92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 | 97 |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16 | / | 7 |
本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且本项目已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表、不动产权证等,本项目用地范围及选址明确,区内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好。项目场地区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建设区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重点试验区,无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
(1)建设方案评价结论
①项目 (略) 三台县,项目区所处的三台县属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素。通过提高土壤流失控制比目标值,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在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②项目布置合理,建设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
(2)工程占地评价结论
①项目总占地面积2.67hm2,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均为永久占地。项 (略) 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新建1栋厂房、1栋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 (略) 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占地严格执行规划条件用地范围,经本项目现场踏勘核查,本次计列占地为工程的所占地面积,占地统计正确,不占用基本农田,未出现漏项。项目平面布局紧凑、主体施工严格控制多余扰动,方案工程建设占地对地表的破坏主要以挖损、压占为主,破坏程度以微度为主,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占地是合理、可行的。
②工程建设本着尽可能的节约用地,减少了施工扰动面积的原则,最大限度考虑了减少施工扰动范围和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土石方平衡评价结论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本工程土石方挖填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基础挖填及管沟沟槽开挖等。主体工程土石方挖填数量基本合理。工程土石方调配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本项目施工用材均在项目地周边进行购买,后期回填土方量均为本项目挖方,无需布设取土场。
(5)工程施工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进行合理施工布置,开挖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平、随压连续作业方式,填筑体经过推平、碾压、夯实后,不再是松散的堆积体,回填、场平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工程施工避开雨季施工,土石渣在运输途中采取了一定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施工的扰动范围和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6)主体已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雨水管网、洗车凹槽、景观绿化等,布置数量充足,位置合理,标准适当,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7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在预测时段内,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20.6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8.67t。
1.8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为点型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及布局将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绿化工程区等3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各分区措施布设如下:
一、建构筑物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1.57hm2,可剥离表土面积1.33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4万m3。(主体已有)
(二)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建构筑物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7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方案新增)
二、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0.9hm2,可剥离表土面积0.67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2万m3。(主体已有)
2、雨水管网
主体工程设计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能够满足区域排水需要,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雨水管共计737m,其中管径DN200:122m、DN300:105m、DN400:33m、DN500:92m、DN600:328m、DN700:33m、DN800:24m,雨水口34座,雨水井13座,雨水管道出口位于项目地块东北侧, (略) 政雨水管网。(主体已有)
(二)临时措施
1、洗车凹槽
为保证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在建设区进出口布设了洗车凹槽一处,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已有)
2、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28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方案新增)
三、绿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回覆
本区占地面积0.2hm2,需回覆表土面积0.2hm2,平均回覆厚度30cm,共计回覆表土0.06万m3,来自前期剥离表土。表土回覆有利于植物生长,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主体已有)
(二)植物措施
1、景观绿化
主要在厂区围墙内侧进行景观绿化,共进行绿化面积0.20hm2。(主体已有)
(三)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绿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方案新增)
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1.10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1、投资概算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5.23万元(主体已有24.62万元,方案新增10.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56万元(主体已有),植物措施11.31万元(主体已有),临时措施4.12万元(主体已有0.75万元,方案新增3.37万元),方案新增独立费用3.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7万元(34666.76元)。
2、效益分析
按本方案的措施设计进行有效治理后,水土流失治理度99%(目标值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目标值1.0);渣土防护率98%(目标值94%);表土保护率96%(目标值92%);林草植被恢复率99%(目标值97%);林草覆盖率7.49%(目标值7%),各项指标能达到方案设定的目标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起到美化景观的效果。
1.11结论(1)结论
项目区内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建设区内无专项水土保持设施,没有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施工组织和工艺设计较为合理,场地基础施工等土建工程施工工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较为完善,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防治水土流失,取得了良好的水保效果。因此本方案认为,从水土保持角度认为本工程建设符合水保要求,工程建设可行。
(2)建议
①建议建设单位在以后同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②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水土流失监测能力的机构或者自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③建议建设单位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管护。工程措施雨水管网等要经常查看,及时清淤,保持畅通,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最好的水土保持效益,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④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得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项目工程场地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4°55′18.439″,北纬31°16′17.711″。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便利。
项目地理位置图如下。
.1-1地理位置图
工程名称: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 (略)
建设地点: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
所属流域:长江流域(涪江水系)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6666.74㎡,规划总建筑面积22290.05㎡,新建1栋厂房、1栋办公楼,建筑密度58.93%,容积率1.3,绿地率7.53%,年产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建设现状: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20个月。
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1。
表2.1-1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名称 | 备注 | 备注 | ||
一、总用地面积 | 26666.67㎡ | |||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 22290.05㎡ | |||
(一)地上面积 | 建筑面积 | 计容面积 | 建筑物层高超过8m,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 |
22200.06㎡ | 34696.36㎡ | |||
其 中 | 1、1#厂房 | 20484.71㎡ | 32891.02㎡ | |
2、2#办公楼 | 1783.74㎡ | 1783.74㎡ | ||
3、3#门卫室 | 21.6㎡ | 21.6㎡ | ||
三、配套用房建筑密度 | 2.2% | |||
四、容积率 | 1.30 | |||
五、建筑基地面积 | 15715.29㎡ | |||
六、建筑密度 | 58.93% | |||
七、绿地率 | 7.53% | |||
八、机动车位 | 36个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用地选址在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占地面积26666.74㎡。
2023年9月现场调查期间,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目前1#厂房主体已基本建成。
项目现状见图2-2。
项目建设现状
2.2项目组成及布置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新建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及附属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的平面布置、建设工期及投资组成情况,将本项目主体工程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具体组成详见表2.2-1。
表2.2-1项目组成表
项目组成 | 内容 |
建构筑物工程 | 新建1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0484.71㎡;新建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1783.74㎡。建构筑物工程共占地1.57hm2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建构筑物周边地面硬化、厂区道路等,占地0.90hm2 |
景观绿化工程 | 包括厂区围墙内侧景观绿化,总面积0.20hm2,绿化率7.53% |
(一)建构筑物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类生产厂房,部分1F、部分3F,均高11.15m,建筑面积20484.71㎡,计容面积34696.36㎡;建设1栋办公楼,3F,高11.7m,建筑面积1783.74㎡;建筑1栋门卫室21.6㎡。建构筑物工程占地面积为1.57hm2。
(二)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包括建构筑物周边地面硬化、厂区道路等。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占地面积0.90hm2。
(三)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主要为厂区围墙内侧景观绿化,绿化率为7.53%,绿化工程占地面积0.20hm2。
本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十分便利。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如下:
图2.2-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2.3施工组织(1)主要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砂、砾、石、砖等拟全部就近向正规建材单位购买,使用汽车运至场地。施工材料供应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供货商负责,将在购买协议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开采单位、供货商负责,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道路
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十分便利。市政道路可作为材料运输道路,无需新建施工便道。
(3)公用工程条件
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已配套完善,所需水、电、气可 (略) 政管网引入,移动和联通的网络信号已覆盖全部施工区,作为施工期的移动通信手段,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1)施工临时设施布置
本项目不布设生活区,项目生产场地布设于场内,主要用于临时堆放材料。不新增临时占地。
(2)施工便道
本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十分便利,道路交通方便无需新建施工便道。
(3)取土(石、料)场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砂石骨料采用外购。
(4)弃土场
本项目不产生弃(余)方,不涉及布设弃土场。
1、场地平整
施工期间,清除场地内所有障碍物,对场地进行高挖低填,完成基础场平后,铺筑场内道路。
2、混凝土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材料有水泥、钢材、混凝土砂浆等, (略) 场品种齐全,就近购买。施工期建设单位购买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商品砼,由供应方通过专用车辆运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3、管线工程
管道工程全部采用开槽施工,施工方案如下:
①污水管道位于设计道路下,管道埋深大多为0.5~1.0m,由于工程区大致地形为西北高东南低,根据地形开挖沟槽铺设污水管,满足将污水排出工程区的要求。
②沟槽支撑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管沟开挖出的土方,临时堆存于管沟一侧或两侧,及时回填。
4、道路及硬化工程
路基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辅以人工施工,在路基压实中注意控制路基填土最佳含水量,确保路基压实度符合规范要求。路基土石方施工总体按:施工测量→地表清理→机械开挖→汽车运输→机械摊铺→洒水→机械碾压的施工流程进行。施工测量中主要是确定路基设计标高基点、划分挖填区域、确定路基两侧位置及地表清理的范围。地表清理主要是对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物、建筑物等进行清除。机械开挖中特别注意路堑开挖的施开挖工方法,严格控制边界线,以减少开挖扰动地表面积。在路基的施工过程中路基排水工程同步进行。道路按设计要求采用混凝土路面,路面工程施工以机械化施工为主。
2.4工程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2.6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土地。根据工程布置,项目建设分为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绿化工程。
表2.4-1工程占地类型及面积统计表
行政区划 | 分区 | 占地属性 | 单位 | 工程占地类型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
三台县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永久 | hm2 | 1.57 | 1.57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永久 | hm2 | 0.90 | 0.90 | ||
绿化工程区 | 永久 | hm2 | 0.20 | 0.20 | ||
合计 | 2.67 | 2.67 |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土石方主要产生在建设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回填、管沟沟槽开挖回填以及场地平整等。本项目土石方数据主要来源于建设单位施工期统计工程量及方案复核。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表2.5-1土石方平衡表
项目 | 开挖 | 回填 | 调入 | 调出 | 外购 | 余(弃)方 | |||||
表土 | 土石方 | 小计 | 表土 | 土石方 | 小计 |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 ①建构筑物工程 | 0.04 | 0.99 | 1.03 | 0 | 0.99 | 0.99 | 0.04③ | |||
②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0.02 | 0.33 | 0.35 | 0 | 0.33 | 0.33 | 0.02③ | ||||
③绿化工程 | 0.06 | 0.06 | 0.06 | 0.06 | 0.12 | 0.06①② | |||||
合计 | 0.06 | 1.38 | 1.44 | 0.06 | 1.38 | 1.44 | 0.06 | 0.06 |
本项目无拆迁安置。
2.7施工进度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20个月。
2.8自然概况三台县属川中丘陵地区,境内海拔高度在307.2m~672m之间,全县平均海拔在450m左右,地势倾斜为北高南低,地形以平坝、丘陵为主,次为低山。山多为圆锥状、长梁状和驼背状,谷坡多为阶梯状。其中,丘陵面积占45.83%,平坝面积占33.77%,低山面积占13.90%,台地面积占5.01%,江河水面占1.49%。
三台县境内地质简单,以平缓开阔褶皱为主。均形成于喜山期地质运动。褶皱轴线平面展布方向多呈近东西向,仅局部弯曲呈缓波状或呈北西向,主要东西向褶皱在平面上延伸较远,弯曲度大。背、向斜成对出现,平形排列,二者相距较近,分布略呈等距性。境内主要褶皱构造有东北、西南和西北旋扭构造。县境位于四川盆地川中红层地带,出露中生界侏罗系上统蓬莱组、白垩系下统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局部修订版)查得工程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特征周期为0.40s。
项目区气象特征以以三台气象站资料为代表。三台县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热冬暖等特点。根据三台气象站历年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6℃。极端最高气温37.7℃(1969年7月29日);极端最低气温-6.8℃(1963年1月14日),多年平均降雨量895.2mm;最大日降雨量283.5mm(1981年9月2日);最大年降雨量1644.5mm(1981年),最小年降雨量570.4mm(1997年)。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年日照时数1289.3小时。多年平均风速1.1m/s;最大风速21m/s(1978年4月15日,风向NNE),最多风向N。多年平均蒸发量1039.9mm。多年平均霜日21.7日。
表2.8-1 气象特征值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多年平均气温 | ℃ | 16.6 |
极端最高气温 | ℃ | 37.7 |
极端最低气温 | ℃ | -6.8 |
年平均雾日 | d | 38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mm | 895.2 |
年日照时数 | h | 1289.3 |
多年平均蒸发量 | mm | 1039.9 |
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 | % | 80 |
县境内大小江河溪流46条,均属于长江支流嘉陵江水系,其中涪江、凯江、梓江、妻江为四条大江。 (略) 涪城区丰谷镇进入三台县境内,经永明、芦溪、花园、老马、刘营、里程、争胜、灵兴、新德、潼川、百顷出境至射洪香山场,县境内流程长70.82km,流域面积2660.76km2,最大流量为18320m3/s,最小流量为66m3/s。多年平均流量上游入境处为348m3/s,下游出境处流量为441m3/s。凯江县境内流程长45.35km,流域面积647km2,多年平均流量32.4m3/s,最大洪水流量3420m3/s,冬春季节的干旱年,也曾出现短暂时段的断流现象。妻江县境内流程长32.95km,流域面积21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10.7m3/s。梓江县境内流程长12.7km,流域面积569.1km2,多年平均流量为49.1m3/s。流域面积达100km2以上较大溪河有魏城河、绿豆河、苏家河、桃花河、牛头河、茂隆河、草帽河、柳池河8条,县境内流程共长457.8km,多年平均流量为1.76至9.87m3/s。100km2以下的小溪河34条,呈叶脉状分布三台县,属涪、凯、梓、妻四条河的二、三级支流,多年平均流量在0.08~1.5m3/s之间,流程总长441.4km,流域面积1031.25km2,水面面积为3244.5亩。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有紫色土、水稻土、潮土、黄褐土和黄壤土5个土类。其中,紫色土含2个土属,分布面积最大,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4.6%,广泛分布于县内丘陵区丘体上;其次为水稻土,包括3个土属,占三台县总面积的20.4%,分布于丘陵区各级冲沟和低台地上;潮土、黄褐土和黄壤面积所占比重较小,各主要包括1个土属,集中分布于涪江两侧。土壤沙至中壤,土壤母质来源广,成分复杂,光、热、水条件优越,生产水平较高。
县境内属川西北地区偏湿性常绿阔叶耕地带,主要为柏树林,其次是桤木、次生灌丛和亚热带低山禾草丛等。人工植被主要有桑、柏、刺桐、桤木等,及部分经果耕地。
县境内柏树、速生柏杨、黄荆、青杠树根系发达,生命力旺盛,具有较强的保水、保土功能,被广泛运用到治理中。栽培农作物以粮食作物为主,品种繁多,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红苕等。农作物换季时,坡耕地基本无植被覆盖,一降暴雨就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全县森林覆盖率38%。
经现场调查核实,本项目区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等区域,未占用基本农田。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属于农业基本建设新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不属于实行核准或审批管理的项目。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用地为其他土地。项目 (略) 整体规划,已取得用地手续。建设单位已完成本项目的备案(川投资备【2205-*-99-01-*】FGQB-0094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项目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逐条分析和评价,对照分析结果见表3.1-1、表3.1-2。
表3.1-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照评价表
序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条文 | 本项目的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1 |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址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本项目涉及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通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物损坏范围,降低水土流失危害。 | 符合本条要求 |
2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生产 (略) 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符合本条要求 |
3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项目不产生弃(余)方 | 符合本条要求 |
4 |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区域 | 符合本条要求 |
5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区内均采取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进行防护,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方案已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本条要求 |
表3.1-2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对照评价表
序号 | 项目 | 约束性规定 | 本工程执行情况 | 规定符合性 |
1 | 工程选址 |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下列区域: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1、本项目涉及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物损坏范围,降低水土流失危害。 2、不涉及 3、不涉及 | 工程选址基本满足约束性规定要求。 |
从表中的分析可以看出,主体工程对工程选址进行了相应的论述,并且在选址中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因此工程选址基本满足强制性约束性规定;主体设计对主体工程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和施工管理进行了简单论述,通过本水保方案提出措施和管理要求后可以满足约束性规范要求。
本项目地质条件良好,不涉及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的地区,项目建设范围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无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主体工程选址属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提高防治标准,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物损坏范围,降低水土流失危害。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在采取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要求后,能有效的控制本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工程建设基本可行。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3.2.1建设方案评价
本工程为点型工程,工程平面布局紧凑,充分利用了工程的占地范围,利用现有的场地进行移挖作填,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本工程将施工生产区等临时设施布置在场地内,土石方开挖考虑随挖随运随填,符合施工时序,减少运距,同时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区回填土石方合理利用项目挖方,所有挖方均回填,无弃方产生。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布局按照建设场地原有地形地貌合理进行布局,避免了土方的大量开挖,减少了土壤侵蚀面积,从源头上减少了水土流失。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方案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
3.2.2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本工程占地面积2.67hm2,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不新征临时占地,符合节约土地精神,项目占地面积合理。
由于工程建设对原地貌水土保持功能造成损害,增加水土流失。工程在防治建设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同时,对因建设引起的项目区水土保持功能下降进行补偿。工程建设后地表将被建筑物、硬化地表覆盖,可以很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量,将所占用土地的水土流失降低到环境容许值,符合水土保持的相关规定。
工程区不属于水土保持的敏感地区,项目占用地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占地范围合理,工程建设从占地性质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3.2.3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1)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2)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开挖量,综合考虑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特征,并将产生的一般土石方用于就近回填,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调运合理,符合“安全、就近、方便、挖填平衡”的原则。
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土石方挖方量较小,回填土都利用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无弃方,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4取土(石、料)场设置分析评价
本项目不自行设置取土(石、料)场,拟全部通过购买获得,并将在外购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责任由供货商及开采方负责,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2.5弃土(石、渣)场设置分析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弃土场。
3.2.6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1、施工组织评价
从工程施工进度来看,无法避免雨季,不利于水土保持工作,容易造成严重的工程水土流失。鉴于上述情况,施工组织要求严格遵循先排水后开挖的水土保持要求,合理优化、调整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使水土流失量最小化,施工组织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施工工艺评价
本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组成,一般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等施工方法,容易诱发水土流失的环节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等,施工工业满足要求。
3.2.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分析,主体工程设计中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工程主要有:表土剥离、表土回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洗车凹槽、景观绿化等。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保水固土、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具体如下:
①表土剥离
本方案的表土指土地表层的熟化土壤,是为植物生长提供肥力的主要土层,植被恢复常因缺乏可耕作的表土或覆土厚度偏薄而导致植物生长不良,因此表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种植用土,表土剥离后存放于临时堆土场,用于绿化覆土,本项目共剥离表层土0.06万m3,该措施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和防治效果。
②表土回覆
主体已有对主体工程后期采取表土回覆。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表土回覆能保证植物成活、生长,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③雨水管
主体工程设计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能够满足区域排水需要,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雨水管共计737m,其中管径DN200:122m、DN300:105m、DN400:33m、DN500:92m、DN600:328m、DN700:33m、DN800:24m,雨水口34座,雨水井13座,雨水管道出口位于项目地块东北侧, (略) 政雨水管网。
④洗车凹槽
为保证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在建设区进出口布设了洗车凹槽一处,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措施能够有效防止项目区的渣土进入周边环境,具有很好的水土保持措施,有利于防止项目区的水土流失。
⑤景观绿化
植物措施主要采用修建花草池的景观绿化方式,具有较好的保水保土效果,且对环境有很好的美化环境,因此,纳入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绿化面积共计0.20hm2。
3.3主体工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主导功能、责任区分、试验排除三原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14]58号)“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参考意见”,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如下:
(1)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地面硬化等工程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但其主要为主体工程服务,因此将其不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2)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主体设计对项目表土剥离、表土回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洗车凹槽、景观绿化等进行了设计,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纳入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
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及投资详见表3.3-1。
表3.3-1主体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汇总表
工程区 | 措施类型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投资(万元) | |
建构筑物工程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400 | 25.66 | 1.02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200 | 25.66 | 0.51 | |
雨水管 | DN200 | m | 122 | 39.8 | 0.48 | ||
DN300 | m | 105 | 58.09 | 0.60 | |||
DN400 | m | 33 | 64.01 | 0.21 | |||
DN500 | m | 92 | 93.22 | 0.85 | |||
DN600 | m | 328 | 126.53 | 4.15 | |||
DN700 | m | 33 | 158.95 | 0.52 | |||
DN800 | m | 24 | 186.78 | 0.44 | |||
雨水井 | 座 | 13 | 652.56 | 0.84 | |||
雨水口 | 座 | 34 | 260.55 | 0.84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座 | 1 | 7500 | 0.75 | ||
绿化工程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m3 | 600 | 40.77 | 2.44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2 | 0.20 | * | 11.31 | ||
合计(万元) | 24..62 |
根据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数据,三台县水土流失面积1067.09km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500.11m2、中度流失面积为217.38km2、强烈流失面积为155.29km2、极强烈流失面积为156.60km2,剧烈37.71km2。三台县水土流失现状见表4.1-1。
表4.1-1三台县水土流失现状表
三台县 | 侵蚀强度 | 面积 |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 |
轻度侵蚀 | 500.11 | 46.87 | |
中度侵蚀 | 217.38 | 20.37 | |
强烈侵蚀 | 155.29 | 14.55 | |
极强烈侵蚀 | 156.60 | 14.68 | |
剧烈 | 37.71 | 3.53 | |
小计 | 1067.09 | 100 |
根据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项目区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项目属西南紫色土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工程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根据地方水保部门提供的水土保持规划报告和土壤侵蚀分布图,结合项目区1:1万地形图分析,并经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地形坡度和植被覆盖率等,同时结合项目区地貌、土壤和气候特征,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推求各工程单元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侵蚀强度,然后参考当地相关水保资料,结合《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函》(川水函[2014]1723号)最终确定项目区各个工程单元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经计算,工程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00t/k㎡·a,项目区以微度侵蚀为主。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根据对项目规划、工程布置及建设区地形地貌的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区地势较为平坦。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回填、搬运及散落是造成破坏原地表土壤、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的主要因素,在外力作用下,原地表水土流失量增加,加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增水土流失量和水土流失危害;在工程运行期,各项施工破坏活动停止,在不采取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增水土流失将继续发生。
工程土石方挖填,挖填过程中填筑料滚落是扩大建设区影响范围的主要原因;同时挖填方表面为松散层,受降水及人为影响,容易发生面蚀、沟蚀等水土流失形式,应作为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扰动原地形地貌,损坏了原地表土体结构和地面林草植被。根据查阅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及总体布置,结合现场踏勘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表面积为2.67hm2。
表4.2-1 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预测表
行政区划 | 扰动地面类型及面积(hm2)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
三台县 | 2.67 | 2.67 |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4.3水土流失量预测4.3.1预测单元
本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是在对区域范围内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和工程建设中的人为因素分析基础上确定的。根据主体工程进度安排,项目建设期20个月。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
2023年9月现场调查期间,本项目建筑主体已基本建成。工程区6月~9月为雨季,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规定,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预测时间应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施工期地表扰动面积大,植被破坏较为严重,表层土壤的抗蚀力降低,将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根据各预测单元的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确定预测时间。
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本方案对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之间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进行调查,调查时段17个月,对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之间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预测时段3个月。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所需时间。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本项目区属于湿润区,自然恢复期取2年。
表4.3-1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及时段划分表
序号 | 预测单元 | 调查时段 | 预测时段(自然恢复期) | ||||
施工期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
时间(年) | 面积(hm2) | 时间(年) | 面积(hm2) | 时间(年) | 面积(hm2) | ||
1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1.42 | 1.57 | 0.25 | 1.57 | / | / |
2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1.42 | 0.90 | 0.25 | 0.90 | / | / |
3 | 绿化工程区 | 1.42 | 0.20 | 0.25 | 0.20 | 2 | 0.20 |
合计 | 2.67 | 2.67 | 0.20 |
本项目各单元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计算。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建设将损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植被,增加土壤的可侵蚀性;另一方面,由于场地平整时,挖、填土方不仅造成大面积的裸露地面,而且会改变原地形,增大侵蚀扰动表面积。施工期土壤流失量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推荐公式计算,根据项目施工特点,扰动类型划分为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规范推荐公式如下:
Myd=RKydLySyBETA
Kyd=NK
式中:Myd—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Kyd—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m2?MJ?mm);
N—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
R—降雨侵蚀因子,MJ?mm/(hm2?h);
K—土壤可侵蚀因子,t?hm2/(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推荐公式计算,根据项目施工特点,扰动类型划分为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
Myk=RKLySyBETA
式中:
Myk—单位面积的年平均土壤流失量(t);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K—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地形参数在地形图上测算,降雨量采用多年平均值882.2mm。
1)预测结果
根据预测时段、土壤侵蚀数、水土流失面积等,对后续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分别进行定量计算。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见表4.3-2。
表4.3-2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汇总表
调查单元 | 土壤侵蚀背景值 | 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 | 调查范围(hm2) | 调查时段(a) | 背景流失量(t) | 调查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建设期(调查时段) | |||||||
建构筑物工程 | 300 | 3091 | 1.57 | 1.42 | 6.69 | 68.91 | 62.22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300 | 3118 | 0.90 | 1.42 | 4.09 | 42.51 | 38.42 |
绿化工程 | 300 | 3063 | 0.20 | 1.42 | 0.60 | 6.09 | 5.49 |
小计 | 2.67 | 11.38 | 117.51 | 106.13 | |||
建设期(预测时段) | |||||||
建构筑物工程 | 300 | 3091 | 1.57 | 0.25 | 1.18 | 12.13 | 10.95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300 | 3118 | 0.90 | 0.25 | 0.72 | 7.48 | 6.76 |
绿化工程 | 300 | 3063 | 0.20 | 0.25 | 0.11 | 1.07 | 0.96 |
小计 | 2.67 | 2.01 | 20.68 | 18.67 | |||
自然恢复期 | |||||||
建构筑物工程 | / | / | / | / | / | / |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 | / | / | / | / | / | / |
绿化工程 | 300 | 300 | 0.20 | 2 | / | / | 0.84 |
小计 | / | / | 0.20 | / | / | / | 0.84 |
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流失总量 | |||||||
建构筑物工程 | 1.57 | 1.67 | 7.87 | 81.04 | 73.17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0.90 | 1.67 | 4.81 | 49.99 | 45.18 | ||
绿化工程 | 0.20 | 1.67 | 0.71 | 7.16 | 6.56 | ||
小计 | 2.67 | 13.38 | 138.19 | 124.81 |
(1)调查范围
根据工程实施现状,在征占地范围内均进行了扰动,因此调查范围为工程扰动范围,共计2.67hm2。本项目水土流失调查范围包括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综上所述,本工程水土流失调查范围为2.67hm2。
(2)调查时段
本项目于2023年9月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接受委托后,方案编制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调查时段为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调查方式主要通过观察估算、查阅资料、咨询业主等方式进行回顾性分析调查。2023年9月现场勘察期间,本项目主体建筑已基本建成。
(3)调查内容
水土流失调查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水土流失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重点调查分析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地段和水土流失的危害性,为分区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前述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分析,本方案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实地进行水土流失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扰动地表面积;
(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3)土石方开挖量及弃土、弃渣量;
(4)已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5)已经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及作用、效果;
水土流失调查方法主要采用现场观察估算、查阅资料、咨询业主、施工单位等方法相结合。
(4)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的特点和工程占地范围,调查方法采用资料收集和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现分述如下:
1)收集、分析资料。收集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布置、项目区地形图、所在区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气象水文资料及邻近地区类似工程的水土流失资料等,通过合理的取舍,选择有效数据进行室内分析。
2)野外调查。利用实测地形图,以项目区为调查对象,参照典型地物把水土流失情况勾绘到地形图,同时在野外进行相关的文字记录,如侵蚀类型、地貌特征、植被覆盖度、典型流失现象等。在此基础上,选择典型地段进行典型调查。
(5)调查结果
经调查本项目前期施工已造成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量较小。施工对地表的破坏已造成水土保持功能的破坏,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本工程损坏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土地面积为2.67hm2,施工中土石方开挖、填筑、碾压等活动造成原地表的水土保持功能的损坏,而植被的破坏,使其截流降水、含蓄水分、滞缓径流、固土拦泥的作用降低,造成水土保持功能下降,加剧水土流失,但未造成沟道淤积,未造成显著水土流失危害。
据上述水土流失预测、调查分析,本项目建设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项目区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具体表现在:
(1)破坏植被,加速了土壤侵蚀
项目开挖占压,破坏了地表植被和结皮,形成裸露面,降低了地表固土能力,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在暴雨作用下,极易发生水土流失
(2)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项目建设施工与运行维护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植被,如不及时治理,将加速区域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破坏局部小区域生态平衡,对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一定影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
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进行分区。分区的划定遵循以下原则:
①各区之间应具有显著差异性;
②同一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和防治措施应相近或相似;
③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和项目区自然情况,防治区可划分为一级或多级;
④一级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线性工程应按土壤侵蚀类型、地形地貌、气候类型等因素划分一级区,二级区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项目组成、占地性质和扰动特点进行逐级分区;
⑤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为点型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及布局将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景观绿化工程区等3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区划分见表5.1-1。
表5.1-1防治区划分表
项目名称 | 工程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 | 防治对象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 建构筑物工程 | 1.57 | 建筑物基础开挖、裸露地表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0.90 | 管沟开挖、裸露地 | |
景观绿化工程 | 0.20 | 裸露地表 | |
合计 | 2.67 |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以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图为主要依据,针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与评价,并给予适当的补充修改,对相应的水土保持薄弱环节,本方案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新的防治措施。本着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单项与总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将主体工程中已有的和水保专项措施融为一体,形成一套科学、完整、严密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便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能够有效融入下一阶段主体工程设计中。防治措施体系详见表5.2-1。
表5.2-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表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所占区域 | 主体已有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裸露地表 | 方案新增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所占区域 | 主体已有 |
雨水管 | 道路下方 | 主体已有 | ||
雨水井 | 道路下方 | 主体已有 | ||
雨水口 | 道路下方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项目主出入口处 | 主体已有 | |
密目网苫盖 | 裸露地表 | 方案新增 | ||
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绿化范围 | 主体已有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绿化范围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裸露地表 | 方案新增 |
5.3.1建构筑物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1.57hm2,可剥离表土面积1.33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4万m3。
(二)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建构筑物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7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表5.3-1建构筑物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4 | 主体已有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700 | 方案新增 |
5.3.2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0.9hm2,可剥离表土面积0.67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2万m3。
2、雨水管、雨水口、雨水井
主体工程设计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能够满足区域排水需要,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雨水管共计737m,其中管径DN200:122m、DN300:105m、DN400:33m、DN500:92m、DN600:328m、DN700:33m、DN800:24m,雨水口34座,雨水井13座,雨水管道出口位于项目地块东北侧, (略) 政雨水管网。
(二)临时措施
1、洗车凹槽
为保证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在建设区进出口布设了洗车凹槽一处,钢筋混凝土结构。
2、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28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表5.3-2道路及其他硬化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2 | 主体已有 |
雨水管 | m | 737 | 主体已有 | ||
雨水井 | 座 | 13 | 主体已有 | ||
雨水口 | 座 | 34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处 | 1 | 主体已有 | |
密目网苫盖 | ㎡ | 2800 | 方案新增 |
5.3.3绿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回覆
本区占地面积0.20hm2,需回覆表土面积0.20hm2,平均回覆厚度30cm,共计回覆表土0.06万m3,来自前期剥离表土。表土回覆有利于植物生长,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二)植物措施
1、景观绿化
主要在厂区围墙内侧进行景观绿化,共进行绿化面积0.20hm2。
(三)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绿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表5.3-3绿化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万m3 | 0.06 | 主体已有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2 | 0.20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00 | 方案新增 |
5.3.4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在主体工程设计中采取了部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而本方案则通过补充和完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各区分别补充相应的临时措施。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见表5.3-4。
表5.3-2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表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4 | 主体已有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700 | 方案新增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2 | 主体已有 |
雨水管 | m | 737 | 主体已有 | ||
雨水井 | 座 | 13 | 主体已有 | ||
雨水口 | 座 | 34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座 | 1 | 主体已有 | |
密目网苫盖 | ㎡ | 2800 | 方案新增 | ||
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万m3 | 0.06 | 主体已有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2 | 0.20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00 | 方案新增 |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1编制原则及依据
7.1.1.1编制原则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本方案的主要估算依据与主体工程一致。主体工程没有明确规定的,应采用水土保持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计算。价格水平年采用2023年第三季度。
7.1.1.2编制依据
(1)《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3) (略) 财政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4]6号);
(4)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2017]347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发改价格670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6)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 (略)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7)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
(8)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略) (略) 、州2015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0〕6号)。
7.1.1.3编制方法
(一)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概算单价:工程措施、监测措施、临时工程采用中级工8.52元/工时,植物措施采用初级工5.87元/工时。
(2)主要材料概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等费用组成,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费率)。
运杂费:运输距离从供货点算至工地仓库,运输费按0.8元/t.km计算,上下车费按5.5元/t计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的2.8%计算,自采材料不计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用水、电:工程建设用水水费按3.0元/t计,工程建设用电电费按1.5元/kwh计。
(4)施工机械台时费: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7.1.1.4费用组成
7.1.1.4.1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组成,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详见表7.1-1。
表7.1-1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单价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一 | 直接工程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 |
1 | 直接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
(1) | 人工费 | 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
(2) | 材料费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
(3) | 机械使用费 | 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
2 | 其它直接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费率 |
二 | 间接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
三 | 企业利润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
四 | 材料价差 | 消耗量×超过部分价 |
五 | 税金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费率 |
六 | 扩大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费率 |
七 | 措施单价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 |
7.1.1.4.2取费标准
(1)工程措施单价
工程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的乘积,工程措施其它直接费费率为5.8%。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工程措施间接费费率为5%。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工程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0%。
④税金:本方案取9%。
工程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
(2)监测措施土建部分单价取费标准与工程措施基本相同
(3)植物措施单价
植物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的乘积,本方案取4.65%。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本方案取5.0%。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植物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0%。
④税金:本方案取增值税税金9%。
植物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
7.1.1.4.3费用组成
(1)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费由苗木、草、种子等材料费及种植费组成。
①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概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
②栽(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3)监测措施
土建设施及设备按设计工程量或设备清单乘以工程(设备)单价进行编制。安装费按设备费的5%计算。建设期观测运行费,包括系统运行材料费、维护检修费和常规观测费,可在具体监测范围、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时段的基础上分项计算,或按主体土建投资合计为基数。
(4)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措施和其他临时措施。
①临时防护工程:指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
(5)独立费用
①建设管理费按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第一至第四部分之和的2.0%计。
②水土保持监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发改价格670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按基价规定计算,并按实际情况调整。
③科研勘测设计费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结合实际调整。
④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结合实际调整。
⑤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
⑥经济技术咨询费
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
(6)预备费: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按第一至四部分之和的5%计算。
(7)水土保持补偿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土地面积一次性征收,每m2按1.3元计算。本项目依法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征面积为26666.74m2,故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4666.76元。
7.1.1.5投资概算成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5.23万元(主体已有24.62万元,方案新增10.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56万元(主体已有),植物措施11.31万元(主体已有),临时措施4.12万元(主体已有0.75万元,方案新增3.37万元),方案新增独立费用3.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7万元(34666.76元)。
表7.1-2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方案新增(万元) | 主体工程已列(万元) | 合计 (万元) | |||||||||||
建安 工程费 | 设备费 | 植物 措施费 | 观测 运行费 | 独立 费用 | 小计 | 主体工程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12.56 | 12.56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1.31 | 11.31 | |||||||||||||
第三部分临时措施 | 3.37 | 3.37 | 0.75 | 4.12 |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3.77 | 3.77 | 3.77 | ||||||||||||
Ⅰ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3.37 | 3.77 | 7.14 | 24.62 | 31.76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
Ⅲ | 价差预备费 | ||||||||||||||
Ⅳ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47 | 3.47 | ||||||||||||
Ⅴ | 工程投资合计 | ||||||||||||||
静态总投资 | 3.37 | 3.77 | 10.61 | 24.62 | 35.23 | ||||||||||
总投资 | 3.37 | 3.77 | 10.61 | 24.62 | 35.23 | ||||||||||
表7.1-3独立费用估算表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3.77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0.07 | 0.07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2 | 2.2 |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四 |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1.5 | 1.5 |
表7.1-4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占地面积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26666.74 | m2 | 1.3 | 34666.76 |
表7.1-5工程单价汇总表 | ||||||||||||
单位:元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 使用费 | 其他 直接费 | 间接费 | 利润 | 价差 | 税金 | 扩大 | ||||
1 | 人工土石方开挖 | m3 | 25.66 | 采用主体单价 | ||||||||
2 | 人工土石方回填 | m3 | 40.77 | |||||||||
3 | DN200 | m | 39.8 | |||||||||
4 | DN300 | m | 58.09 | |||||||||
5 | DN400 | m | 64.01 | |||||||||
6 | DN500 | m | 93.22 | |||||||||
7 | DN600 | m | 126.53 | |||||||||
8 | DN700 | m | 158.95 | |||||||||
9 | DN800 | m | 186.78 | |||||||||
10 | 雨水检查井 | 座 | 652.56 | |||||||||
11 | 雨水口 | 座 | 260.55 | |||||||||
12 | 密目网苫盖 | ㎡ | 4.27 |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应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分析方案实施后在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所产生的保土保水、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项目工程运行安全方面的效益和作用。本方案着重分析工程建设区在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后所产生的效益,效益分析中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其次才考虑其他方面的效益。
水土保持效益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
表7.2-1达标情况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防治目标 | 方案实现目标 | 达标情况 |
1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99 | 达标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1 | 达标 |
3 | 渣土防护率(%) | 94 | 98 | 达标 |
4 | 表土保护率(%) | 92 | 96 | 达标 |
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9 | 达标 |
6 | 林草覆盖率(%) | 7 | 7.49 | 达标 |
由上表可以看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均能达到目标要求,具有良好的保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8水土保持管理
8.1组织管理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组建强有力的管理体系,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加强对相应人员培训,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承担组织、协调作用,通过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企业、施工监理人员密切配合,及时调拨水土保持设施的各项经费,保证并落实了水土保持各项设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2后续设计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等后续设计,应当以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为依据。同时,设计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及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好以后的设计工作,使水土保持方案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实施后效益明显。
水土保持方案经备案后,建设单位需及时将批复的措施体系纳入主体设计中。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施工。经审批的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并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果由于水土保持方案工程设计的位置或工程数量发生较大变更时,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按规定重新报批。
8.3水土保持监测应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部位及危害进行监测,同时对方案的实施过程及实施后土壤流失量的变化和水土保持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监测。
8.4水土保持监理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形成以项目法人、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三方相互制约,达到降低造价、保证进度、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内容为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监理。
8.5水土保持施工工程建设部门需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和制度,使方案每项工程计划都落到实处,做到有专人组织实施、责任到人、有章可循。
施工期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机械的运行范围,不得随意行驶,任意碾压;在施工区出入口竖立保护地表和植被的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占地,防止对地表的扰动范围扩大;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保护地表和植被,施工过程中确需清除地表植被时,应尽量保留树木根系;注意施工及生活用火安全,防止因火灾烧毁地表植被。
8.6水土保持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报备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成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方可投产使用。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四川 (略)
编制单位: (略) 青 (略)
2023年9月 四川·绵阳
现场照片
编制说明
目 录
附件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
附件3:建设项目备案表
附件4: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
附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水系图
附图3: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附图4: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
附图5: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
酱腌菜是我国各族人民喜欢的调味副食品之一。由于酱腌菜具有鲜甜脆嫩,或咸鲜辛辣等独特香味,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深得群众青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副食品。鉴此,四川 (略) 投资建设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场地附近有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项目总占地面积2.67hm2(26666.74㎡),用地类型为其他土地,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主要建设1栋厂房、1栋办公楼,建筑密度58.93%,容积率1.3,绿地率7.53%,年产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
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20个月。
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
2022年5月19日,项目取得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备案号:川投资备【2205-*-99-01-*】FGQB-0094号。
2022年11月2日,取得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权证:川(2022)三台县不动产权第*号。
2023年9月,受建设单位委托, (略) 青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编制任务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程序,在认真研究相关主体设计资料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踏勘,到有关部门调查收集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资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编制大纲,于2023年9月底完成了《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区属浅丘低山地貌,地势北高南低,地质构造简单,无不良地质作用。
三台县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热冬暖等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6.6?,多年平均降雨量882.2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多年平均风速1.1m/s,多年平均蒸发量1039.9mm。多年平均霜日21.7日。
县境内土壤类型主要有紫色土、水稻土、潮土、黄褐土和黄壤土5个土类。
县境内属川西北地区偏湿性常绿阔叶耕地带,主要为柏树林,其次是桤木、次生灌丛和亚热带低山禾草丛等。人工植被主要有桑、柏、刺桐、桤木等,及部分经果耕地。
县境内柏树、速生柏杨、黄荆、青杠树根系发达,生命力旺盛,具有较强的保水、保土功能,被广泛运用到治理中。栽培农作物以粮食作物为主,品种繁多,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红苕等。农作物换季时,坡耕地基本无植被覆盖,一降暴雨就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全县森林覆盖率38%。
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项目 (略) 三台县,地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办水保[2012]512号》中“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川渝山地丘陵区-四川盆地北中部山地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区所在地三台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工程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00t/km2·a。
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通过,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
(2)《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 (略) 人大常委会,1993年12月15日通过,2012年9月21日修订,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办水保〔2018〕135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4)《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
(5)《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1)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2)三台县社会经济、土地利用、自然资源、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等资料:
(3)其他资料。
1.3设计水平年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第4.1.3: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根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建设完工,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年,即2024年。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征占地、临时占地及管辖区域。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7hm2,故而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6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
表1.4-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名称 | 工程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防治对象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 建构筑物工程 | 1.57 | 建筑物基础开挖、裸露地表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0.90 | 管沟开挖、裸露地 | |
景观绿化工程 | 0.20 | 裸露地表 | |
合计 | 2.67 |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 (略) 水利厅《关 (略)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区所在地三台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4.0.1条的规定,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并适当提高防治目标值。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结合项目区干旱程度、地貌特征、侵蚀强度等进行修正。本项目属湿润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度取值97%;建设区原状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土壤流失控制比修正为1;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工业园区, (略) 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4.0.9的规定,渣土防护率提高2%取值94%;表土保护率取值92%;林草植被恢复率取值97%;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对林草植被有限制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可适当调整。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结合项目实际,林草覆盖率降低16%取值7%,本项目水土保持流失防治目标值如下表1.5-1所示。
表1.5-1本项目采用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计算表
指标 | 标准规定 | 修正 | 采用标准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 | 9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0.15 | /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2 | 92 | 94 |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 | 92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 | 97 |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16 | / | 7 |
本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且本项目已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表、不动产权证等,本项目用地范围及选址明确,区内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好。项目场地区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建设区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重点试验区,无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
(1)建设方案评价结论
①项目 (略) 三台县,项目区所处的三台县属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素。通过提高土壤流失控制比目标值,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在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②项目布置合理,建设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
(2)工程占地评价结论
①项目总占地面积2.67hm2,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均为永久占地。项 (略) 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新建1栋厂房、1栋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 (略) 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占地严格执行规划条件用地范围,经本项目现场踏勘核查,本次计列占地为工程的所占地面积,占地统计正确,不占用基本农田,未出现漏项。项目平面布局紧凑、主体施工严格控制多余扰动,方案工程建设占地对地表的破坏主要以挖损、压占为主,破坏程度以微度为主,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占地是合理、可行的。
②工程建设本着尽可能的节约用地,减少了施工扰动面积的原则,最大限度考虑了减少施工扰动范围和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土石方平衡评价结论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本工程土石方挖填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基础挖填及管沟沟槽开挖等。主体工程土石方挖填数量基本合理。工程土石方调配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本项目施工用材均在项目地周边进行购买,后期回填土方量均为本项目挖方,无需布设取土场。
(5)工程施工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进行合理施工布置,开挖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平、随压连续作业方式,填筑体经过推平、碾压、夯实后,不再是松散的堆积体,回填、场平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工程施工避开雨季施工,土石渣在运输途中采取了一定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施工的扰动范围和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6)主体已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雨水管网、洗车凹槽、景观绿化等,布置数量充足,位置合理,标准适当,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7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在预测时段内,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20.6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8.67t。
1.8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为点型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及布局将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绿化工程区等3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各分区措施布设如下:
一、建构筑物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1.57hm2,可剥离表土面积1.33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4万m3。(主体已有)
(二)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建构筑物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7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方案新增)
二、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0.9hm2,可剥离表土面积0.67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2万m3。(主体已有)
2、雨水管网
主体工程设计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能够满足区域排水需要,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雨水管共计737m,其中管径DN200:122m、DN300:105m、DN400:33m、DN500:92m、DN600:328m、DN700:33m、DN800:24m,雨水口34座,雨水井13座,雨水管道出口位于项目地块东北侧, (略) 政雨水管网。(主体已有)
(二)临时措施
1、洗车凹槽
为保证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在建设区进出口布设了洗车凹槽一处,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已有)
2、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28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方案新增)
三、绿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回覆
本区占地面积0.2hm2,需回覆表土面积0.2hm2,平均回覆厚度30cm,共计回覆表土0.06万m3,来自前期剥离表土。表土回覆有利于植物生长,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主体已有)
(二)植物措施
1、景观绿化
主要在厂区围墙内侧进行景观绿化,共进行绿化面积0.20hm2。(主体已有)
(三)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绿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方案新增)
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1.10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1、投资概算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5.23万元(主体已有24.62万元,方案新增10.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56万元(主体已有),植物措施11.31万元(主体已有),临时措施4.12万元(主体已有0.75万元,方案新增3.37万元),方案新增独立费用3.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7万元(34666.76元)。
2、效益分析
按本方案的措施设计进行有效治理后,水土流失治理度99%(目标值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目标值1.0);渣土防护率98%(目标值94%);表土保护率96%(目标值92%);林草植被恢复率99%(目标值97%);林草覆盖率7.49%(目标值7%),各项指标能达到方案设定的目标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起到美化景观的效果。
1.11结论(1)结论
项目区内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建设区内无专项水土保持设施,没有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施工组织和工艺设计较为合理,场地基础施工等土建工程施工工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较为完善,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防治水土流失,取得了良好的水保效果。因此本方案认为,从水土保持角度认为本工程建设符合水保要求,工程建设可行。
(2)建议
①建议建设单位在以后同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②建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水土流失监测能力的机构或者自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③建议建设单位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管护。工程措施雨水管网等要经常查看,及时清淤,保持畅通,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最好的水土保持效益,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④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得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项目工程场地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4°55′18.439″,北纬31°16′17.711″。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便利。
项目地理位置图如下。
.1-1地理位置图
工程名称: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 (略)
建设地点: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
所属流域:长江流域(涪江水系)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6666.74㎡,规划总建筑面积22290.05㎡,新建1栋厂房、1栋办公楼,建筑密度58.93%,容积率1.3,绿地率7.53%,年产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建设现状: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20个月。
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1。
表2.1-1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名称 | 备注 | 备注 | ||
一、总用地面积 | 26666.67㎡ | |||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 22290.05㎡ | |||
(一)地上面积 | 建筑面积 | 计容面积 | 建筑物层高超过8m,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 |
22200.06㎡ | 34696.36㎡ | |||
其 中 | 1、1#厂房 | 20484.71㎡ | 32891.02㎡ | |
2、2#办公楼 | 1783.74㎡ | 1783.74㎡ | ||
3、3#门卫室 | 21.6㎡ | 21.6㎡ | ||
三、配套用房建筑密度 | 2.2% | |||
四、容积率 | 1.30 | |||
五、建筑基地面积 | 15715.29㎡ | |||
六、建筑密度 | 58.93% | |||
七、绿地率 | 7.53% | |||
八、机动车位 | 36个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用地选址在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占地面积26666.74㎡。
2023年9月现场调查期间,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目前1#厂房主体已基本建成。
项目现状见图2-2。
项目建设现状
2.2项目组成及布置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新建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及附属配套设施。
根据项目的平面布置、建设工期及投资组成情况,将本项目主体工程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具体组成详见表2.2-1。
表2.2-1项目组成表
项目组成 | 内容 |
建构筑物工程 | 新建1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0484.71㎡;新建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1783.74㎡。建构筑物工程共占地1.57hm2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建构筑物周边地面硬化、厂区道路等,占地0.90hm2 |
景观绿化工程 | 包括厂区围墙内侧景观绿化,总面积0.20hm2,绿化率7.53% |
(一)建构筑物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类生产厂房,部分1F、部分3F,均高11.15m,建筑面积20484.71㎡,计容面积34696.36㎡;建设1栋办公楼,3F,高11.7m,建筑面积1783.74㎡;建筑1栋门卫室21.6㎡。建构筑物工程占地面积为1.57hm2。
(二)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包括建构筑物周边地面硬化、厂区道路等。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占地面积0.90hm2。
(三)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主要为厂区围墙内侧景观绿化,绿化率为7.53%,绿化工程占地面积0.20hm2。
本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十分便利。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如下:
图2.2-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2.3施工组织(1)主要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砂、砾、石、砖等拟全部就近向正规建材单位购买,使用汽车运至场地。施工材料供应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供货商负责,将在购买协议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开采单位、供货商负责,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道路
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十分便利。市政道路可作为材料运输道路,无需新建施工便道。
(3)公用工程条件
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已配套完善,所需水、电、气可 (略) 政管网引入,移动和联通的网络信号已覆盖全部施工区,作为施工期的移动通信手段,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1)施工临时设施布置
本项目不布设生活区,项目生产场地布设于场内,主要用于临时堆放材料。不新增临时占地。
(2)施工便道
本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北侧为芦花大道,配套完善,交通十分便利,道路交通方便无需新建施工便道。
(3)取土(石、料)场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砂石骨料采用外购。
(4)弃土场
本项目不产生弃(余)方,不涉及布设弃土场。
1、场地平整
施工期间,清除场地内所有障碍物,对场地进行高挖低填,完成基础场平后,铺筑场内道路。
2、混凝土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材料有水泥、钢材、混凝土砂浆等, (略) 场品种齐全,就近购买。施工期建设单位购买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商品砼,由供应方通过专用车辆运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3、管线工程
管道工程全部采用开槽施工,施工方案如下:
①污水管道位于设计道路下,管道埋深大多为0.5~1.0m,由于工程区大致地形为西北高东南低,根据地形开挖沟槽铺设污水管,满足将污水排出工程区的要求。
②沟槽支撑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管沟开挖出的土方,临时堆存于管沟一侧或两侧,及时回填。
4、道路及硬化工程
路基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辅以人工施工,在路基压实中注意控制路基填土最佳含水量,确保路基压实度符合规范要求。路基土石方施工总体按:施工测量→地表清理→机械开挖→汽车运输→机械摊铺→洒水→机械碾压的施工流程进行。施工测量中主要是确定路基设计标高基点、划分挖填区域、确定路基两侧位置及地表清理的范围。地表清理主要是对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物、建筑物等进行清除。机械开挖中特别注意路堑开挖的施开挖工方法,严格控制边界线,以减少开挖扰动地表面积。在路基的施工过程中路基排水工程同步进行。道路按设计要求采用混凝土路面,路面工程施工以机械化施工为主。
2.4工程占地本项目占地面积2.6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土地。根据工程布置,项目建设分为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绿化工程。
表2.4-1工程占地类型及面积统计表
行政区划 | 分区 | 占地属性 | 单位 | 工程占地类型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
三台县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永久 | hm2 | 1.57 | 1.57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永久 | hm2 | 0.90 | 0.90 | ||
绿化工程区 | 永久 | hm2 | 0.20 | 0.20 | ||
合计 | 2.67 | 2.67 |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土石方主要产生在建设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回填、管沟沟槽开挖回填以及场地平整等。本项目土石方数据主要来源于建设单位施工期统计工程量及方案复核。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表2.5-1土石方平衡表
项目 | 开挖 | 回填 | 调入 | 调出 | 外购 | 余(弃)方 | |||||
表土 | 土石方 | 小计 | 表土 | 土石方 | 小计 |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 ①建构筑物工程 | 0.04 | 0.99 | 1.03 | 0 | 0.99 | 0.99 | 0.04③ | |||
②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0.02 | 0.33 | 0.35 | 0 | 0.33 | 0.33 | 0.02③ | ||||
③绿化工程 | 0.06 | 0.06 | 0.06 | 0.06 | 0.12 | 0.06①② | |||||
合计 | 0.06 | 1.38 | 1.44 | 0.06 | 1.38 | 1.44 | 0.06 | 0.06 |
本项目无拆迁安置。
2.7施工进度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20个月。
2.8自然概况三台县属川中丘陵地区,境内海拔高度在307.2m~672m之间,全县平均海拔在450m左右,地势倾斜为北高南低,地形以平坝、丘陵为主,次为低山。山多为圆锥状、长梁状和驼背状,谷坡多为阶梯状。其中,丘陵面积占45.83%,平坝面积占33.77%,低山面积占13.90%,台地面积占5.01%,江河水面占1.49%。
三台县境内地质简单,以平缓开阔褶皱为主。均形成于喜山期地质运动。褶皱轴线平面展布方向多呈近东西向,仅局部弯曲呈缓波状或呈北西向,主要东西向褶皱在平面上延伸较远,弯曲度大。背、向斜成对出现,平形排列,二者相距较近,分布略呈等距性。境内主要褶皱构造有东北、西南和西北旋扭构造。县境位于四川盆地川中红层地带,出露中生界侏罗系上统蓬莱组、白垩系下统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局部修订版)查得工程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特征周期为0.40s。
项目区气象特征以以三台气象站资料为代表。三台县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热冬暖等特点。根据三台气象站历年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6℃。极端最高气温37.7℃(1969年7月29日);极端最低气温-6.8℃(1963年1月14日),多年平均降雨量895.2mm;最大日降雨量283.5mm(1981年9月2日);最大年降雨量1644.5mm(1981年),最小年降雨量570.4mm(1997年)。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年日照时数1289.3小时。多年平均风速1.1m/s;最大风速21m/s(1978年4月15日,风向NNE),最多风向N。多年平均蒸发量1039.9mm。多年平均霜日21.7日。
表2.8-1 气象特征值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多年平均气温 | ℃ | 16.6 |
极端最高气温 | ℃ | 37.7 |
极端最低气温 | ℃ | -6.8 |
年平均雾日 | d | 38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mm | 895.2 |
年日照时数 | h | 1289.3 |
多年平均蒸发量 | mm | 1039.9 |
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 | % | 80 |
县境内大小江河溪流46条,均属于长江支流嘉陵江水系,其中涪江、凯江、梓江、妻江为四条大江。 (略) 涪城区丰谷镇进入三台县境内,经永明、芦溪、花园、老马、刘营、里程、争胜、灵兴、新德、潼川、百顷出境至射洪香山场,县境内流程长70.82km,流域面积2660.76km2,最大流量为18320m3/s,最小流量为66m3/s。多年平均流量上游入境处为348m3/s,下游出境处流量为441m3/s。凯江县境内流程长45.35km,流域面积647km2,多年平均流量32.4m3/s,最大洪水流量3420m3/s,冬春季节的干旱年,也曾出现短暂时段的断流现象。妻江县境内流程长32.95km,流域面积21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10.7m3/s。梓江县境内流程长12.7km,流域面积569.1km2,多年平均流量为49.1m3/s。流域面积达100km2以上较大溪河有魏城河、绿豆河、苏家河、桃花河、牛头河、茂隆河、草帽河、柳池河8条,县境内流程共长457.8km,多年平均流量为1.76至9.87m3/s。100km2以下的小溪河34条,呈叶脉状分布三台县,属涪、凯、梓、妻四条河的二、三级支流,多年平均流量在0.08~1.5m3/s之间,流程总长441.4km,流域面积1031.25km2,水面面积为3244.5亩。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有紫色土、水稻土、潮土、黄褐土和黄壤土5个土类。其中,紫色土含2个土属,分布面积最大,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4.6%,广泛分布于县内丘陵区丘体上;其次为水稻土,包括3个土属,占三台县总面积的20.4%,分布于丘陵区各级冲沟和低台地上;潮土、黄褐土和黄壤面积所占比重较小,各主要包括1个土属,集中分布于涪江两侧。土壤沙至中壤,土壤母质来源广,成分复杂,光、热、水条件优越,生产水平较高。
县境内属川西北地区偏湿性常绿阔叶耕地带,主要为柏树林,其次是桤木、次生灌丛和亚热带低山禾草丛等。人工植被主要有桑、柏、刺桐、桤木等,及部分经果耕地。
县境内柏树、速生柏杨、黄荆、青杠树根系发达,生命力旺盛,具有较强的保水、保土功能,被广泛运用到治理中。栽培农作物以粮食作物为主,品种繁多,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红苕等。农作物换季时,坡耕地基本无植被覆盖,一降暴雨就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全县森林覆盖率38%。
经现场调查核实,本项目区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等区域,未占用基本农田。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属于农业基本建设新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不属于实行核准或审批管理的项目。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工业园区芦花大道(紧临梅林项目地块),项目用地为其他土地。项目 (略) 整体规划,已取得用地手续。建设单位已完成本项目的备案(川投资备【2205-*-99-01-*】FGQB-0094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项目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逐条分析和评价,对照分析结果见表3.1-1、表3.1-2。
表3.1-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照评价表
序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条文 | 本项目的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1 |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址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本项目涉及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通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物损坏范围,降低水土流失危害。 | 符合本条要求 |
2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生产 (略) 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符合本条要求 |
3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项目不产生弃(余)方 | 符合本条要求 |
4 |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区域 | 符合本条要求 |
5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区内均采取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进行防护,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方案已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本条要求 |
表3.1-2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对照评价表
序号 | 项目 | 约束性规定 | 本工程执行情况 | 规定符合性 |
1 | 工程选址 |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下列区域: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1、本项目涉及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物损坏范围,降低水土流失危害。 2、不涉及 3、不涉及 | 工程选址基本满足约束性规定要求。 |
从表中的分析可以看出,主体工程对工程选址进行了相应的论述,并且在选址中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因此工程选址基本满足强制性约束性规定;主体设计对主体工程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和施工管理进行了简单论述,通过本水保方案提出措施和管理要求后可以满足约束性规范要求。
本项目地质条件良好,不涉及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的地区,项目建设范围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无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主体工程选址属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提高防治标准,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物损坏范围,降低水土流失危害。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在采取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要求后,能有效的控制本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工程建设基本可行。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3.2.1建设方案评价
本工程为点型工程,工程平面布局紧凑,充分利用了工程的占地范围,利用现有的场地进行移挖作填,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本工程将施工生产区等临时设施布置在场地内,土石方开挖考虑随挖随运随填,符合施工时序,减少运距,同时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区回填土石方合理利用项目挖方,所有挖方均回填,无弃方产生。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布局按照建设场地原有地形地貌合理进行布局,避免了土方的大量开挖,减少了土壤侵蚀面积,从源头上减少了水土流失。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方案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
3.2.2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本工程占地面积2.67hm2,占地类型为其他土地。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不新征临时占地,符合节约土地精神,项目占地面积合理。
由于工程建设对原地貌水土保持功能造成损害,增加水土流失。工程在防治建设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同时,对因建设引起的项目区水土保持功能下降进行补偿。工程建设后地表将被建筑物、硬化地表覆盖,可以很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量,将所占用土地的水土流失降低到环境容许值,符合水土保持的相关规定。
工程区不属于水土保持的敏感地区,项目占用地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占地范围合理,工程建设从占地性质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3.2.3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1)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2)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开挖量,综合考虑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特征,并将产生的一般土石方用于就近回填,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调运合理,符合“安全、就近、方便、挖填平衡”的原则。
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土石方挖方量较小,回填土都利用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无弃方,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4取土(石、料)场设置分析评价
本项目不自行设置取土(石、料)场,拟全部通过购买获得,并将在外购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责任由供货商及开采方负责,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2.5弃土(石、渣)场设置分析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弃土场。
3.2.6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1、施工组织评价
从工程施工进度来看,无法避免雨季,不利于水土保持工作,容易造成严重的工程水土流失。鉴于上述情况,施工组织要求严格遵循先排水后开挖的水土保持要求,合理优化、调整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使水土流失量最小化,施工组织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施工工艺评价
本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组成,一般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等施工方法,容易诱发水土流失的环节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等,施工工业满足要求。
3.2.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分析,主体工程设计中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工程主要有:表土剥离、表土回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洗车凹槽、景观绿化等。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保水固土、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具体如下:
①表土剥离
本方案的表土指土地表层的熟化土壤,是为植物生长提供肥力的主要土层,植被恢复常因缺乏可耕作的表土或覆土厚度偏薄而导致植物生长不良,因此表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种植用土,表土剥离后存放于临时堆土场,用于绿化覆土,本项目共剥离表层土0.06万m3,该措施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和防治效果。
②表土回覆
主体已有对主体工程后期采取表土回覆。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表土回覆能保证植物成活、生长,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③雨水管
主体工程设计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能够满足区域排水需要,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雨水管共计737m,其中管径DN200:122m、DN300:105m、DN400:33m、DN500:92m、DN600:328m、DN700:33m、DN800:24m,雨水口34座,雨水井13座,雨水管道出口位于项目地块东北侧, (略) 政雨水管网。
④洗车凹槽
为保证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在建设区进出口布设了洗车凹槽一处,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措施能够有效防止项目区的渣土进入周边环境,具有很好的水土保持措施,有利于防止项目区的水土流失。
⑤景观绿化
植物措施主要采用修建花草池的景观绿化方式,具有较好的保水保土效果,且对环境有很好的美化环境,因此,纳入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绿化面积共计0.20hm2。
3.3主体工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主导功能、责任区分、试验排除三原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14]58号)“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参考意见”,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如下:
(1)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地面硬化等工程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但其主要为主体工程服务,因此将其不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2)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主体设计对项目表土剥离、表土回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洗车凹槽、景观绿化等进行了设计,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纳入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
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及投资详见表3.3-1。
表3.3-1主体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汇总表
工程区 | 措施类型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投资(万元) | |
建构筑物工程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400 | 25.66 | 1.02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200 | 25.66 | 0.51 | |
雨水管 | DN200 | m | 122 | 39.8 | 0.48 | ||
DN300 | m | 105 | 58.09 | 0.60 | |||
DN400 | m | 33 | 64.01 | 0.21 | |||
DN500 | m | 92 | 93.22 | 0.85 | |||
DN600 | m | 328 | 126.53 | 4.15 | |||
DN700 | m | 33 | 158.95 | 0.52 | |||
DN800 | m | 24 | 186.78 | 0.44 | |||
雨水井 | 座 | 13 | 652.56 | 0.84 | |||
雨水口 | 座 | 34 | 260.55 | 0.84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座 | 1 | 7500 | 0.75 | ||
绿化工程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m3 | 600 | 40.77 | 2.44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2 | 0.20 | * | 11.31 | ||
合计(万元) | 24..62 |
根据2021年度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数据,三台县水土流失面积1067.09km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500.11m2、中度流失面积为217.38km2、强烈流失面积为155.29km2、极强烈流失面积为156.60km2,剧烈37.71km2。三台县水土流失现状见表4.1-1。
表4.1-1三台县水土流失现状表
三台县 | 侵蚀强度 | 面积 |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 |
轻度侵蚀 | 500.11 | 46.87 | |
中度侵蚀 | 217.38 | 20.37 | |
强烈侵蚀 | 155.29 | 14.55 | |
极强烈侵蚀 | 156.60 | 14.68 | |
剧烈 | 37.71 | 3.53 | |
小计 | 1067.09 | 100 |
根据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项目区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项目属西南紫色土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工程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根据地方水保部门提供的水土保持规划报告和土壤侵蚀分布图,结合项目区1:1万地形图分析,并经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地形坡度和植被覆盖率等,同时结合项目区地貌、土壤和气候特征,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推求各工程单元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侵蚀强度,然后参考当地相关水保资料,结合《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函》(川水函[2014]1723号)最终确定项目区各个工程单元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经计算,工程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00t/k㎡·a,项目区以微度侵蚀为主。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根据对项目规划、工程布置及建设区地形地貌的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区地势较为平坦。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回填、搬运及散落是造成破坏原地表土壤、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的主要因素,在外力作用下,原地表水土流失量增加,加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增水土流失量和水土流失危害;在工程运行期,各项施工破坏活动停止,在不采取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新增水土流失将继续发生。
工程土石方挖填,挖填过程中填筑料滚落是扩大建设区影响范围的主要原因;同时挖填方表面为松散层,受降水及人为影响,容易发生面蚀、沟蚀等水土流失形式,应作为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扰动原地形地貌,损坏了原地表土体结构和地面林草植被。根据查阅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及总体布置,结合现场踏勘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表面积为2.67hm2。
表4.2-1 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预测表
行政区划 | 扰动地面类型及面积(hm2)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
三台县 | 2.67 | 2.67 |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88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44万m3(含表土剥离量0.06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4万m3(含表土回覆量为0.06万m3),无借方,无弃方。
4.3水土流失量预测4.3.1预测单元
本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是在对区域范围内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和工程建设中的人为因素分析基础上确定的。根据主体工程进度安排,项目建设期20个月。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
2023年9月现场调查期间,本项目建筑主体已基本建成。工程区6月~9月为雨季,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规定,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预测时间应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施工期地表扰动面积大,植被破坏较为严重,表层土壤的抗蚀力降低,将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根据各预测单元的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确定预测时间。
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本方案对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之间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进行调查,调查时段17个月,对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之间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预测时段3个月。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所需时间。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本项目区属于湿润区,自然恢复期取2年。
表4.3-1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及时段划分表
序号 | 预测单元 | 调查时段 | 预测时段(自然恢复期) | ||||
施工期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
时间(年) | 面积(hm2) | 时间(年) | 面积(hm2) | 时间(年) | 面积(hm2) | ||
1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1.42 | 1.57 | 0.25 | 1.57 | / | / |
2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1.42 | 0.90 | 0.25 | 0.90 | / | / |
3 | 绿化工程区 | 1.42 | 0.20 | 0.25 | 0.20 | 2 | 0.20 |
合计 | 2.67 | 2.67 | 0.20 |
本项目各单元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计算。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建设将损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植被,增加土壤的可侵蚀性;另一方面,由于场地平整时,挖、填土方不仅造成大面积的裸露地面,而且会改变原地形,增大侵蚀扰动表面积。施工期土壤流失量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推荐公式计算,根据项目施工特点,扰动类型划分为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规范推荐公式如下:
Myd=RKydLySyBETA
Kyd=NK
式中:Myd—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Kyd—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m2?MJ?mm);
N—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
R—降雨侵蚀因子,MJ?mm/(hm2?h);
K—土壤可侵蚀因子,t?hm2/(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推荐公式计算,根据项目施工特点,扰动类型划分为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
Myk=RKLySyBETA
式中:
Myk—单位面积的年平均土壤流失量(t);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K—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地形参数在地形图上测算,降雨量采用多年平均值882.2mm。
1)预测结果
根据预测时段、土壤侵蚀数、水土流失面积等,对后续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分别进行定量计算。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见表4.3-2。
表4.3-2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汇总表
调查单元 | 土壤侵蚀背景值 | 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 | 调查范围(hm2) | 调查时段(a) | 背景流失量(t) | 调查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建设期(调查时段) | |||||||
建构筑物工程 | 300 | 3091 | 1.57 | 1.42 | 6.69 | 68.91 | 62.22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300 | 3118 | 0.90 | 1.42 | 4.09 | 42.51 | 38.42 |
绿化工程 | 300 | 3063 | 0.20 | 1.42 | 0.60 | 6.09 | 5.49 |
小计 | 2.67 | 11.38 | 117.51 | 106.13 | |||
建设期(预测时段) | |||||||
建构筑物工程 | 300 | 3091 | 1.57 | 0.25 | 1.18 | 12.13 | 10.95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300 | 3118 | 0.90 | 0.25 | 0.72 | 7.48 | 6.76 |
绿化工程 | 300 | 3063 | 0.20 | 0.25 | 0.11 | 1.07 | 0.96 |
小计 | 2.67 | 2.01 | 20.68 | 18.67 | |||
自然恢复期 | |||||||
建构筑物工程 | / | / | / | / | / | / |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 | / | / | / | / | / | / |
绿化工程 | 300 | 300 | 0.20 | 2 | / | / | 0.84 |
小计 | / | / | 0.20 | / | / | / | 0.84 |
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流失总量 | |||||||
建构筑物工程 | 1.57 | 1.67 | 7.87 | 81.04 | 73.17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0.90 | 1.67 | 4.81 | 49.99 | 45.18 | ||
绿化工程 | 0.20 | 1.67 | 0.71 | 7.16 | 6.56 | ||
小计 | 2.67 | 13.38 | 138.19 | 124.81 |
(1)调查范围
根据工程实施现状,在征占地范围内均进行了扰动,因此调查范围为工程扰动范围,共计2.67hm2。本项目水土流失调查范围包括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综上所述,本工程水土流失调查范围为2.67hm2。
(2)调查时段
本项目于2023年9月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项目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接受委托后,方案编制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调查时段为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调查方式主要通过观察估算、查阅资料、咨询业主等方式进行回顾性分析调查。2023年9月现场勘察期间,本项目主体建筑已基本建成。
(3)调查内容
水土流失调查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水土流失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重点调查分析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地段和水土流失的危害性,为分区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前述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分析,本方案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实地进行水土流失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扰动地表面积;
(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3)土石方开挖量及弃土、弃渣量;
(4)已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5)已经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及作用、效果;
水土流失调查方法主要采用现场观察估算、查阅资料、咨询业主、施工单位等方法相结合。
(4)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的特点和工程占地范围,调查方法采用资料收集和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现分述如下:
1)收集、分析资料。收集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布置、项目区地形图、所在区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气象水文资料及邻近地区类似工程的水土流失资料等,通过合理的取舍,选择有效数据进行室内分析。
2)野外调查。利用实测地形图,以项目区为调查对象,参照典型地物把水土流失情况勾绘到地形图,同时在野外进行相关的文字记录,如侵蚀类型、地貌特征、植被覆盖度、典型流失现象等。在此基础上,选择典型地段进行典型调查。
(5)调查结果
经调查本项目前期施工已造成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量较小。施工对地表的破坏已造成水土保持功能的破坏,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本工程损坏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土地面积为2.67hm2,施工中土石方开挖、填筑、碾压等活动造成原地表的水土保持功能的损坏,而植被的破坏,使其截流降水、含蓄水分、滞缓径流、固土拦泥的作用降低,造成水土保持功能下降,加剧水土流失,但未造成沟道淤积,未造成显著水土流失危害。
据上述水土流失预测、调查分析,本项目建设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项目区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具体表现在:
(1)破坏植被,加速了土壤侵蚀
项目开挖占压,破坏了地表植被和结皮,形成裸露面,降低了地表固土能力,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在暴雨作用下,极易发生水土流失
(2)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项目建设施工与运行维护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植被,如不及时治理,将加速区域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破坏局部小区域生态平衡,对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一定影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
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进行分区。分区的划定遵循以下原则:
①各区之间应具有显著差异性;
②同一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和防治措施应相近或相似;
③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和项目区自然情况,防治区可划分为一级或多级;
④一级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线性工程应按土壤侵蚀类型、地形地貌、气候类型等因素划分一级区,二级区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项目组成、占地性质和扰动特点进行逐级分区;
⑤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为点型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及布局将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景观绿化工程区等3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区划分见表5.1-1。
表5.1-1防治区划分表
项目名称 | 工程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 | 防治对象 |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 | 建构筑物工程 | 1.57 | 建筑物基础开挖、裸露地表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 0.90 | 管沟开挖、裸露地 | |
景观绿化工程 | 0.20 | 裸露地表 | |
合计 | 2.67 |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以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图为主要依据,针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与评价,并给予适当的补充修改,对相应的水土保持薄弱环节,本方案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新的防治措施。本着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单项与总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将主体工程中已有的和水保专项措施融为一体,形成一套科学、完整、严密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便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能够有效融入下一阶段主体工程设计中。防治措施体系详见表5.2-1。
表5.2-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表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所占区域 | 主体已有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裸露地表 | 方案新增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所占区域 | 主体已有 |
雨水管 | 道路下方 | 主体已有 | ||
雨水井 | 道路下方 | 主体已有 | ||
雨水口 | 道路下方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项目主出入口处 | 主体已有 | |
密目网苫盖 | 裸露地表 | 方案新增 | ||
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绿化范围 | 主体已有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绿化范围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裸露地表 | 方案新增 |
5.3.1建构筑物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1.57hm2,可剥离表土面积1.33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4万m3。
(二)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建构筑物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7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表5.3-1建构筑物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4 | 主体已有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700 | 方案新增 |
5.3.2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
为充分利用表土资源,在项目建设前,剥离表土,以便建设完工后用作绿化用土,本区占地面积0.9hm2,可剥离表土面积0.67hm2,平均剥离厚度30cm,剥离表土量0.02万m3。
2、雨水管、雨水口、雨水井
主体工程设计了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能够满足区域排水需要,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雨水管共计737m,其中管径DN200:122m、DN300:105m、DN400:33m、DN500:92m、DN600:328m、DN700:33m、DN800:24m,雨水口34座,雨水井13座,雨水管道出口位于项目地块东北侧, (略) 政雨水管网。
(二)临时措施
1、洗车凹槽
为保证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要求在建设区进出口布设了洗车凹槽一处,钢筋混凝土结构。
2、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28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表5.3-2道路及其他硬化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2 | 主体已有 |
雨水管 | m | 737 | 主体已有 | ||
雨水井 | 座 | 13 | 主体已有 | ||
雨水口 | 座 | 34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处 | 1 | 主体已有 | |
密目网苫盖 | ㎡ | 2800 | 方案新增 |
5.3.3绿化工程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回覆
本区占地面积0.20hm2,需回覆表土面积0.20hm2,平均回覆厚度30cm,共计回覆表土0.06万m3,来自前期剥离表土。表土回覆有利于植物生长,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
(二)植物措施
1、景观绿化
主要在厂区围墙内侧进行景观绿化,共进行绿化面积0.20hm2。
(三)临时措施
1、密目网苫盖
施工期间绿化工程区未及时硬化的区域采取密目网苫盖,共使用密目网400㎡(施工过程中密目网重复使用),以降低降雨对裸露区域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表5.3-3绿化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万m3 | 0.06 | 主体已有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2 | 0.20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00 | 方案新增 |
5.3.4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在主体工程设计中采取了部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而本方案则通过补充和完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各区分别补充相应的临时措施。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见表5.3-4。
表5.3-2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表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4 | 主体已有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700 | 方案新增 | |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2 | 主体已有 |
雨水管 | m | 737 | 主体已有 | ||
雨水井 | 座 | 13 | 主体已有 | ||
雨水口 | 座 | 34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洗车凹槽 | 座 | 1 | 主体已有 | |
密目网苫盖 | ㎡ | 2800 | 方案新增 | ||
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万m3 | 0.06 | 主体已有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2 | 0.20 | 主体已有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 | 400 | 方案新增 |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1编制原则及依据
7.1.1.1编制原则
新建1.5万吨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项目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本方案的主要估算依据与主体工程一致。主体工程没有明确规定的,应采用水土保持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计算。价格水平年采用2023年第三季度。
7.1.1.2编制依据
(1)《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3) (略) 财政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4]6号);
(4)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2017]347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发改价格670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6)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 (略)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7)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
(8)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略) (略) 、州2015年《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0〕6号)。
7.1.1.3编制方法
(一)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概算单价:工程措施、监测措施、临时工程采用中级工8.52元/工时,植物措施采用初级工5.87元/工时。
(2)主要材料概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等费用组成,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费率)。
运杂费:运输距离从供货点算至工地仓库,运输费按0.8元/t.km计算,上下车费按5.5元/t计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的2.8%计算,自采材料不计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用水、电:工程建设用水水费按3.0元/t计,工程建设用电电费按1.5元/kwh计。
(4)施工机械台时费: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7.1.1.4费用组成
7.1.1.4.1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组成,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详见表7.1-1。
表7.1-1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单价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一 | 直接工程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 |
1 | 直接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
(1) | 人工费 | 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
(2) | 材料费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
(3) | 机械使用费 | 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
2 | 其它直接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费率 |
二 | 间接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
三 | 企业利润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
四 | 材料价差 | 消耗量×超过部分价 |
五 | 税金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费率 |
六 | 扩大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费率 |
七 | 措施单价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 |
7.1.1.4.2取费标准
(1)工程措施单价
工程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的乘积,工程措施其它直接费费率为5.8%。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工程措施间接费费率为5%。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工程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0%。
④税金:本方案取9%。
工程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
(2)监测措施土建部分单价取费标准与工程措施基本相同
(3)植物措施单价
植物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的乘积,本方案取4.65%。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本方案取5.0%。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植物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0%。
④税金:本方案取增值税税金9%。
植物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
7.1.1.4.3费用组成
(1)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费由苗木、草、种子等材料费及种植费组成。
①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概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
②栽(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3)监测措施
土建设施及设备按设计工程量或设备清单乘以工程(设备)单价进行编制。安装费按设备费的5%计算。建设期观测运行费,包括系统运行材料费、维护检修费和常规观测费,可在具体监测范围、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时段的基础上分项计算,或按主体土建投资合计为基数。
(4)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措施和其他临时措施。
①临时防护工程:指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
(5)独立费用
①建设管理费按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第一至第四部分之和的2.0%计。
②水土保持监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发改价格670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按基价规定计算,并按实际情况调整。
③科研勘测设计费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结合实际调整。
④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结合实际调整。
⑤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
⑥经济技术咨询费
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
(6)预备费:参照《 (略) 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按第一至四部分之和的5%计算。
(7)水土保持补偿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土地面积一次性征收,每m2按1.3元计算。本项目依法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征面积为26666.74m2,故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4666.76元。
7.1.1.5投资概算成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5.23万元(主体已有24.62万元,方案新增10.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56万元(主体已有),植物措施11.31万元(主体已有),临时措施4.12万元(主体已有0.75万元,方案新增3.37万元),方案新增独立费用3.7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7万元(34666.76元)。
表7.1-2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方案新增(万元) | 主体工程已列(万元) | 合计 (万元) | |||||||||||
建安 工程费 | 设备费 | 植物 措施费 | 观测 运行费 | 独立 费用 | 小计 | 主体工程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12.56 | 12.56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1.31 | 11.31 | |||||||||||||
第三部分临时措施 | 3.37 | 3.37 | 0.75 | 4.12 |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3.77 | 3.77 | 3.77 | ||||||||||||
Ⅰ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3.37 | 3.77 | 7.14 | 24.62 | 31.76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
Ⅲ | 价差预备费 | ||||||||||||||
Ⅳ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47 | 3.47 | ||||||||||||
Ⅴ | 工程投资合计 | ||||||||||||||
静态总投资 | 3.37 | 3.77 | 10.61 | 24.62 | 35.23 | ||||||||||
总投资 | 3.37 | 3.77 | 10.61 | 24.62 | 35.23 | ||||||||||
表7.1-3独立费用估算表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3.77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0.07 | 0.07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2 | 2.2 |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四 |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1.5 | 1.5 |
表7.1-4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占地面积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26666.74 | m2 | 1.3 | 34666.76 |
表7.1-5工程单价汇总表 | ||||||||||||
单位:元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 使用费 | 其他 直接费 | 间接费 | 利润 | 价差 | 税金 | 扩大 | ||||
1 | 人工土石方开挖 | m3 | 25.66 | 采用主体单价 | ||||||||
2 | 人工土石方回填 | m3 | 40.77 | |||||||||
3 | DN200 | m | 39.8 | |||||||||
4 | DN300 | m | 58.09 | |||||||||
5 | DN400 | m | 64.01 | |||||||||
6 | DN500 | m | 93.22 | |||||||||
7 | DN600 | m | 126.53 | |||||||||
8 | DN700 | m | 158.95 | |||||||||
9 | DN800 | m | 186.78 | |||||||||
10 | 雨水检查井 | 座 | 652.56 | |||||||||
11 | 雨水口 | 座 | 260.55 | |||||||||
12 | 密目网苫盖 | ㎡ | 4.27 |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应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分析方案实施后在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所产生的保土保水、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项目工程运行安全方面的效益和作用。本方案着重分析工程建设区在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后所产生的效益,效益分析中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其次才考虑其他方面的效益。
水土保持效益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
表7.2-1达标情况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防治目标 | 方案实现目标 | 达标情况 |
1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99 | 达标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1 | 达标 |
3 | 渣土防护率(%) | 94 | 98 | 达标 |
4 | 表土保护率(%) | 92 | 96 | 达标 |
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9 | 达标 |
6 | 林草覆盖率(%) | 7 | 7.49 | 达标 |
由上表可以看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均能达到目标要求,具有良好的保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8水土保持管理
8.1组织管理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组建强有力的管理体系,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加强对相应人员培训,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承担组织、协调作用,通过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企业、施工监理人员密切配合,及时调拨水土保持设施的各项经费,保证并落实了水土保持各项设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2后续设计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等后续设计,应当以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为依据。同时,设计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及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好以后的设计工作,使水土保持方案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实施后效益明显。
水土保持方案经备案后,建设单位需及时将批复的措施体系纳入主体设计中。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施工。经审批的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并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果由于水土保持方案工程设计的位置或工程数量发生较大变更时,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按规定重新报批。
8.3水土保持监测应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产生部位及危害进行监测,同时对方案的实施过程及实施后土壤流失量的变化和水土保持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监测。
8.4水土保持监理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形成以项目法人、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三方相互制约,达到降低造价、保证进度、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内容为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监理。
8.5水土保持施工工程建设部门需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和制度,使方案每项工程计划都落到实处,做到有专人组织实施、责任到人、有章可循。
施工期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机械的运行范围,不得随意行驶,任意碾压;在施工区出入口竖立保护地表和植被的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占地,防止对地表的扰动范围扩大;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保护地表和植被,施工过程中确需清除地表植被时,应尽量保留树木根系;注意施工及生活用火安全,防止因火灾烧毁地表植被。
8.6水土保持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报备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成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方可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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