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塘口镇北义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平市塘口镇北义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塘口镇北义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地块;
调查范围: (略) 塘口镇北义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中心坐标:北纬:22.*°,东经:112.*°,占地面积11875.54m2。
地理位置: (略) 塘口镇北义村;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塘口镇人民政府;
地块现用地类型:荒地、果园;
未来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B);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 (略) ;
检测单位:广东贝源 (略) ;
钻探单位:广州 (略) ;
调查缘由: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评价标准:本调查地块规划用地为商业服务业用地(B),本项目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规定的Ⅲ类标准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收集遥感地图、Google Earth卫星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地块历史概况如下所述:
1、1988-1999年地块承包给大耕户刘经胜,主要作为农田种植水稻、瓜果蔬菜;
2、1999-2016年,地块由森隆农场承包经营,主要种植果树,地块内设有办公区域、果场仓库及一处雨水集水池,地块主体为果园及部分灌溉沟渠,果园主要种植番石榴、百香果树。
3、2016-2021年, (略) 三埠绿雅果树种植场经营,对地块内办公区、果场仓库、灌溉沟渠进行水泥硬化修缮并扩大面积,雨水集水池变成景观水池,地块中部有一处空地,用于水果收获临时周转地,灌溉沟渠水流自南向北,果园主要种植无花果树。
4、2022-2023年,地块内构筑物及硬化路面*续拆除,整体为荒地、果园、景观水池,和一条水流自南向北德灌溉沟渠。靠近中部空地变为荒地,地块东侧区域逐渐变为垦造水田区域。
5、截至2023年8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构筑物、水泥硬化路面均已拆除,整体为荒地状态及部分果园区域。地块内所有构筑物、水泥硬化路面均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运,地块内未发现有危险废固废水及其倾倒现象。
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果场仓库、办公区、垦造水田区域,潜在污染源为车辆进出仓库运送货物时,垦造水田区域机械进场作业时,可能存在机油跑、冒、滴、漏现象,造成石油烃(C10-C40)的污染。
调查地块外西侧乡道旁边10m处的广东 (略) 嘉宝果果园、变压器均不产生生产废气、废水,一般固体废物运输不经过调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果场仓库作业时,车辆等运输货物经过地块可能存在机油跑、冒、滴、漏现象,造成石油烃(C10-C40)的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阶段的环境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风险,需要进第二阶段采样调查。本地块的重点区域为地块内果场仓库、办公区及东侧垦造水田区域, 一般区域为果园及荒地等区域。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8月,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1875.54m2。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包含2个对照点,采样深度为6m,对照点采样深度为0-0.2m,共采集土壤样品26组,检测项目包含:pH、水分、重金属(7项)、基本项(45项)、石油烃(C10~C40);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度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他重金属(汞、砷、铜、铅、镍、镉)和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浊度均超标,最大值点位W3,最大值为294NUT,超标倍数为98倍。除六价铬和汞未检出外,砷、铜、铅、镍、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四、初步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除浊度外,其他检出项目数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由于浊度为物理性指标,地块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对人体健康及环境无明显影响,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B)进行开发建设。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塘口镇北义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地块;
调查范围: (略) 塘口镇北义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中心坐标:北纬:22.*°,东经:112.*°,占地面积11875.54m2。
地理位置: (略) 塘口镇北义村;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塘口镇人民政府;
地块现用地类型:荒地、果园;
未来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B);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 (略) ;
检测单位:广东贝源 (略) ;
钻探单位:广州 (略) ;
调查缘由: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评价标准:本调查地块规划用地为商业服务业用地(B),本项目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规定的Ⅲ类标准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收集遥感地图、Google Earth卫星历史影像图、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地块历史概况如下所述:
1、1988-1999年地块承包给大耕户刘经胜,主要作为农田种植水稻、瓜果蔬菜;
2、1999-2016年,地块由森隆农场承包经营,主要种植果树,地块内设有办公区域、果场仓库及一处雨水集水池,地块主体为果园及部分灌溉沟渠,果园主要种植番石榴、百香果树。
3、2016-2021年, (略) 三埠绿雅果树种植场经营,对地块内办公区、果场仓库、灌溉沟渠进行水泥硬化修缮并扩大面积,雨水集水池变成景观水池,地块中部有一处空地,用于水果收获临时周转地,灌溉沟渠水流自南向北,果园主要种植无花果树。
4、2022-2023年,地块内构筑物及硬化路面*续拆除,整体为荒地、果园、景观水池,和一条水流自南向北德灌溉沟渠。靠近中部空地变为荒地,地块东侧区域逐渐变为垦造水田区域。
5、截至2023年8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构筑物、水泥硬化路面均已拆除,整体为荒地状态及部分果园区域。地块内所有构筑物、水泥硬化路面均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运,地块内未发现有危险废固废水及其倾倒现象。
在第一阶段调查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果场仓库、办公区、垦造水田区域,潜在污染源为车辆进出仓库运送货物时,垦造水田区域机械进场作业时,可能存在机油跑、冒、滴、漏现象,造成石油烃(C10-C40)的污染。
调查地块外西侧乡道旁边10m处的广东 (略) 嘉宝果果园、变压器均不产生生产废气、废水,一般固体废物运输不经过调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果场仓库作业时,车辆等运输货物经过地块可能存在机油跑、冒、滴、漏现象,造成石油烃(C10-C40)的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阶段的环境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风险,需要进第二阶段采样调查。本地块的重点区域为地块内果场仓库、办公区及东侧垦造水田区域, 一般区域为果园及荒地等区域。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8月,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1875.54m2。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包含2个对照点,采样深度为6m,对照点采样深度为0-0.2m,共采集土壤样品26组,检测项目包含:pH、水分、重金属(7项)、基本项(45项)、石油烃(C10~C40);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度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他重金属(汞、砷、铜、铅、镍、镉)和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浊度均超标,最大值点位W3,最大值为294NUT,超标倍数为98倍。除六价铬和汞未检出外,砷、铜、铅、镍、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四、初步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除浊度外,其他检出项目数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要求。由于浊度为物理性指标,地块不进行地下水开发,对人体健康及环境无明显影响,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规划要求,可作为商业服务业用地(B)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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