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冯营子地段J03-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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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冯营子地段J03-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块 (略) 主干路, (略) 次干路, (略) 次干路, (略) 主干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6544.92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冯营子镇郭营子村村集体土地,由于地块处于山坡坡脚,主要为残坡积层,第四系覆盖层较薄,2011年以前一直处于闲置,长有野生植被,期间有村民种植玉米等农作物;2012开始,由于京哈高速铁路的修建和承德南站的建设,地块周边郭营子村搬迁,随着地块周边大片土地的开发,本地块被开始临时占用,用作施工设备、建材临时转运存放;2013年~2021年,随着周边土地开发利用,本地块部分区域被用作临时堆放周边基坑开挖的土方;2022年至今,地块东侧小部分区域被临时建活动板房,用作周边地块开发施工单位项目部。

通过对本地块和周边污染源的分析,本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和GB36600-2018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共布置6个土壤采样点,送检土壤样品35组(含4组现场平行样),本次送检的调查地块35组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等重金属均有检出,六价铬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低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检出浓度均较低。地块土壤pH值在7.71~9.48,土壤呈弱碱性环境。共布设浅层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3组地下水和1组平行样,地下水理化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氟化物均有检出,受区域背景值影响,本地块部分地下水样品总硬度和锰元素检出浓度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金属元素钠、铝、锰、铁、铜、锌、砷、铅等均有检出,但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和其他标准限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低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在送检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较低。地下水pH值在7.5~7.7。

通过本次土壤风险评价工作,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现有调查方法和手段表明,本地块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造成土壤污染。地下水检出污染物氨氮、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砷、铜、锌、钠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质,石油烃(C10-C40)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筛选值;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地下水总硬度、锰超标主要与区域背景值较高,受区域水质影响有关。

综上所述,承德高新区冯营子地段J03-24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检出浓度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超标,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行进一步补充调查工作。

,承德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块 (略) 主干路, (略) 次干路, (略) 次干路, (略) 主干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6544.92m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冯营子镇郭营子村村集体土地,由于地块处于山坡坡脚,主要为残坡积层,第四系覆盖层较薄,2011年以前一直处于闲置,长有野生植被,期间有村民种植玉米等农作物;2012开始,由于京哈高速铁路的修建和承德南站的建设,地块周边郭营子村搬迁,随着地块周边大片土地的开发,本地块被开始临时占用,用作施工设备、建材临时转运存放;2013年~2021年,随着周边土地开发利用,本地块部分区域被用作临时堆放周边基坑开挖的土方;2022年至今,地块东侧小部分区域被临时建活动板房,用作周边地块开发施工单位项目部。

通过对本地块和周边污染源的分析,本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和GB36600-2018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共布置6个土壤采样点,送检土壤样品35组(含4组现场平行样),本次送检的调查地块35组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等重金属均有检出,六价铬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低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检出浓度均较低。地块土壤pH值在7.71~9.48,土壤呈弱碱性环境。共布设浅层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3组地下水和1组平行样,地下水理化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氟化物均有检出,受区域背景值影响,本地块部分地下水样品总硬度和锰元素检出浓度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金属元素钠、铝、锰、铁、铜、锌、砷、铅等均有检出,但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和其他标准限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低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在送检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较低。地下水pH值在7.5~7.7。

通过本次土壤风险评价工作,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现有调查方法和手段表明,本地块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造成土壤污染。地下水检出污染物氨氮、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砷、铜、锌、钠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质,石油烃(C10-C40)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筛选值;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地下水总硬度、锰超标主要与区域背景值较高,受区域水质影响有关。

综上所述,承德高新区冯营子地段J03-24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检出浓度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在历史使用过程中未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超标,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行进一步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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