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厂房自编号:2#、4#、5#及地下室、宿舍楼自编号:3#、雨棚自编号:6#、开关房自编号:7#-建字第
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厂房自编号:2#、4#、5#及地下室、宿舍楼自编号:3#、雨棚自编号:6#、开关房自编号:7#-建字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字第*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3〕47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3-10-0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厂房(自编号:2#、4#、5#)及地下室、宿舍楼(自编号:3#)、雨棚(自编号:6#)、开关房(自编号:7#)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162 |
建设位置 | (略) 花都区花港大道以东、保岐路以南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2 |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3〕4750号 | |
流水号 | 建字第* | |
日期 | 2023-10-08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厂房(自编号:2#、4#、5#)及地下室、宿舍楼(自编号:3#)、雨棚(自编号:6#)、开关房(自编号:7#)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162 | |
建设位置 | (略) 花都区花港大道以东、保岐路以南 | |
建设规模 | 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1幢,地上2层:150.2平方米;厂房(自编号:2#)及地下室1幢,地上6层:12935.77平方米,地下1层:428.16平方米;宿舍楼(自编号:3#)1幢,地上7层:6525.92平方米;厂房(自编号:4#)及地下室1幢,地上1层:15921.9平方米,地下1层:605.28平方米;厂房(自编号:5#)1幢,地上1层:6998.44平方米;雨棚(自编号:6#)1幢,地上1层:1125.92平方米;开关房(自编号:7#)1幢,地上1层:28.16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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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字第*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3〕47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3-10-0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厂房(自编号:2#、4#、5#)及地下室、宿舍楼(自编号:3#)、雨棚(自编号:6#)、开关房(自编号:7#)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162 |
建设位置 | (略) 花都区花港大道以东、保岐路以南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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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建证〔2023〕4750号 | |
流水号 | 建字第* | |
日期 | 2023-10-08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 |
建设项目名称 | 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厂房(自编号:2#、4#、5#)及地下室、宿舍楼(自编号:3#)、雨棚(自编号:6#)、开关房(自编号:7#)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162 | |
建设位置 | (略) 花都区花港大道以东、保岐路以南 | |
建设规模 | 门卫房兼消防控制室(自编号:1#)1幢,地上2层:150.2平方米;厂房(自编号:2#)及地下室1幢,地上6层:12935.77平方米,地下1层:428.16平方米;宿舍楼(自编号:3#)1幢,地上7层:6525.92平方米;厂房(自编号:4#)及地下室1幢,地上1层:15921.9平方米,地下1层:605.28平方米;厂房(自编号:5#)1幢,地上1层:6998.44平方米;雨棚(自编号:6#)1幢,地上1层:1125.92平方米;开关房(自编号:7#)1幢,地上1层:28.16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附加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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