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楼庵村古村落遗址保护性提升改造工程 | (略) 方圆街道楼庵村 | 烟台 (略) | 工 (略) 方圆街道楼庵村、招虎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楼庵村老旧建筑进行修缮、复建恢复文物类建筑约3万平方米,建设适应文化旅游事业的配套公建;对天籁谷景区漂流河周边功能房修复、半山民宿区修缮及生态餐厅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5246.25m2。 | 1、项目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工地泥浆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2、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地,采取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维护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产生的扬尘。3、应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及施工时间。4、施工期沉淀池沉渣回用于施工。车辆应注意清洁运输,防止沿途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公路, (略) 容和交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 楼庵村古村落遗址保护性提升改造工程 | (略) 方圆街道楼庵村 | 烟台 (略) | 工 (略) 方圆街道楼庵村、招虎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楼庵村老旧建筑进行修缮、复建恢复文物类建筑约3万平方米,建设适应文化旅游事业的配套公建;对天籁谷景区漂流河周边功能房修复、半山民宿区修缮及生态餐厅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5246.25m2。 | 1、项目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工地泥浆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2、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安排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地,采取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维护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产生的扬尘。3、应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及施工时间。4、施工期沉淀池沉渣回用于施工。车辆应注意清洁运输,防止沿途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公路, (略) 容和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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