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宿州景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宿州景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宿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宿州 (略) | ||
建设地点: | 灵璧县虞姬乡后桥村 | ||
建设单位: | 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10-09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泗县草庙镇草庙村街西 项目投资:7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场区养殖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中草药种植区及农作物种植区,不外排;生活污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专用烟道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场区内NH3、H2S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相关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经15m高排气管道排放至环境空气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1二级标准。 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场区,污水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带,利用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带的隔声,减少项目对周围噪声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设单位通过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分类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和生活垃圾一起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合理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使固体废物做到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宿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宿州 (略) | ||
建设地点: | 灵璧县虞姬乡后桥村 | ||
建设单位: | 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10-09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宿州景润高效生态肉鸡与中草药种养结合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泗县草庙镇草庙村街西 项目投资:7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场区养殖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中草药种植区及农作物种植区,不外排;生活污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再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专用烟道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场区内NH3、H2S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相关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经15m高排气管道排放至环境空气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1二级标准。 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场区,污水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带,利用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和绿化带的隔声,减少项目对周围噪声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设单位通过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分类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和生活垃圾一起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合理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使固体废物做到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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