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公示启事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文昌市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公示启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
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公示启事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我局启动《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工作。根据《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现按要求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8日)
2.公示地点:《海南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 (略) 人民政府网站、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刘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公示
(略) 庆 (略) 申请对其名下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即《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进行指标调整,拟将该地块规划建筑高度指标进行调整。我局启动《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工作。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和省资规厅《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等有关要求,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用地位置
本次技术修正地 (略) 文城镇文航路北侧地段。
技术修正原因
2018年3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同意< (略) 文城组团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E-03、C-44、C-45地块规划指标的批复》(文府函〔2018〕244号),同意将《 (略) 文城组团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其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5层(未明确建筑高度)、绿地率≥40%。
2019年, (略) 医疗基础设施,打造集保健、医疗、教学于一体的以妇幼保健为中心,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为重点的三级*等妇女 (略) , (略) 庆 (略) 名下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证载面积24464平方米,证载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略) 庆 (略) 新院项目。 (略) 设计及建设相关要求,从门诊、病房等重点房间的采光、通风、视野开阔角度考虑,医疗综合楼拟建建筑高度设计为49.1米。2020年11月4日, (略) 庆 (略) 新院建 (略) 资规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42、建筑密度24.30%、绿地率40%、建筑层数11层(只载明层数,报建方案中建筑高度为49.1米)。2021年2月25日, (略) 庆 (略) 新院建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2021年1 (略) 政府批复实施的《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地用地位于B-05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40%。现行控规确定的建筑限高≤45米不满足医疗综合楼的建筑高度需求(49.1米)。
技术修正内容
修正前《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图则中建筑高度为:建筑限高≤45米。修正后《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图则中建筑高度为:建筑限高≤50米;用地性质及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公示主要图纸
1.项目区位
2.中心城区文城片区B-05地块技术修正图则(修正前)
3.中心城区文城片区B-05地块技术修正图则(修正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8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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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
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公示启事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我局启动《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工作。根据《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现按要求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8日)
2.公示地点:《海南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 (略) 人民政府网站、现场公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刘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公示
(略) 庆 (略) 申请对其名下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即《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进行指标调整,拟将该地块规划建筑高度指标进行调整。我局启动《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建筑高度技术修正工作。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和省资规厅《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等有关要求,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用地位置
本次技术修正地 (略) 文城镇文航路北侧地段。
技术修正原因
2018年3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同意< (略) 文城组团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E-03、C-44、C-45地块规划指标的批复》(文府函〔2018〕244号),同意将《 (略) 文城组团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其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5层(未明确建筑高度)、绿地率≥40%。
2019年, (略) 医疗基础设施,打造集保健、医疗、教学于一体的以妇幼保健为中心,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为重点的三级*等妇女 (略) , (略) 庆 (略) 名下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地(证载面积24464平方米,证载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略) 庆 (略) 新院项目。 (略) 设计及建设相关要求,从门诊、病房等重点房间的采光、通风、视野开阔角度考虑,医疗综合楼拟建建筑高度设计为49.1米。2020年11月4日, (略) 庆 (略) 新院建 (略) 资规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42、建筑密度24.30%、绿地率40%、建筑层数11层(只载明层数,报建方案中建筑高度为49.1米)。2021年2月25日, (略) 庆 (略) 新院建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2021年1 (略) 政府批复实施的《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宗地用地位于B-05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40%。现行控规确定的建筑限高≤45米不满足医疗综合楼的建筑高度需求(49.1米)。
技术修正内容
修正前《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图则中建筑高度为:建筑限高≤45米。修正后《 (略) 中心城区文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5地块图则中建筑高度为:建筑限高≤50米;用地性质及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公示主要图纸
1.项目区位
2.中心城区文城片区B-05地块技术修正图则(修正前)
3.中心城区文城片区B-05地块技术修正图则(修正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8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室,邮政编码:*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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