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气化试验装置项目

内蒙古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

煤炭科 (略)

内蒙古 (略)

本次试验方案为考察不同煤质、生物质输送床气化,不同煤质固定床熔渣气化和内循环反应器气化,条件为反应器压力为2.0MPa、4.0MPa,试验指标为煤及生物质气化的碳转化率、冷煤气效率、比煤耗、比氧耗等气化指标。建设规模为处理生物质100吨/天、处理煤粉50吨/天、处理块煤50吨/天、处理煤粉0.6吨/天(内循环反应器),主要建设内容为气化装置,供电、供水及氧气、氮气供应等均依托中煤图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1、烘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烘炉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要求;加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试验开车废气、停料泄压废气经“两级文丘里洗涤器+合成气洗涤罐+脱硫”后送中煤图克火炬焚烧处置,氮气置换废气送中煤图克火炬焚烧处置。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凝系统产生的冷凝液用于合成气洗涤工序,剩余部分送中煤图克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置。生活污水依托中煤图克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置。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进风口设置消声器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技术评估报告》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气化渣送园区渣场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气化试验装置项目

内蒙古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

煤炭科 (略)

内蒙古 (略)

本次试验方案为考察不同煤质、生物质输送床气化,不同煤质固定床熔渣气化和内循环反应器气化,条件为反应器压力为2.0MPa、4.0MPa,试验指标为煤及生物质气化的碳转化率、冷煤气效率、比煤耗、比氧耗等气化指标。建设规模为处理生物质100吨/天、处理煤粉50吨/天、处理块煤50吨/天、处理煤粉0.6吨/天(内循环反应器),主要建设内容为气化装置,供电、供水及氧气、氮气供应等均依托中煤图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1、烘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烘炉废气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要求;加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试验开车废气、停料泄压废气经“两级文丘里洗涤器+合成气洗涤罐+脱硫”后送中煤图克火炬焚烧处置,氮气置换废气送中煤图克火炬焚烧处置。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凝系统产生的冷凝液用于合成气洗涤工序,剩余部分送中煤图克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置。生活污水依托中煤图克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置。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进风口设置消声器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技术评估报告》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气化渣送园区渣场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