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司《关于请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的请示》(鼎十三坪司〔2023〕1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磻溪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赤溪实训大楼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6751.59平方米(25.1亩),拟建设两栋实训中心宿舍楼,一栋实训中心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绿地率30.15%,绿地面积50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06平方米,配套户外实训基地、停车场及充电桩、道路广场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2.食用菌生产栽培项目:拟对赤溪村现有的食用菌产业园大棚进行改造提升,用地面积约40亩,改造培菌车间12栋、出菇车间45间;3.淡水鱼生态养殖项目:拟选址鱼香家园河对岸空地约18亩,建设淡水鱼养殖基地,满足户外实训基地要求;4.福鼎白茶实训基地项目:对200亩茶园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有机生态白茶。主要建设茶园入口景观节点、茶山漫道、茶亭、观景平台以及茶园实训基地;5.周边配套工程建设:对于实训基地前河道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磻溪镇赤溪水厂项目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323.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986.98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专项债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请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的请示》(鼎十三坪司〔2023〕1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磻溪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赤溪实训大楼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6751.59平方米(25.1亩),拟建设两栋实训中心宿舍楼,一栋实训中心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绿地率30.15%,绿地面积50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06平方米,配套户外实训基地、停车场及充电桩、道路广场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2.食用菌生产栽培项目:拟对赤溪村现有的食用菌产业园大棚进行改造提升,用地面积约40亩,改造培菌车间12栋、出菇车间45间;3.淡水鱼生态养殖项目:拟选址鱼香家园河对岸空地约18亩,建设淡水鱼养殖基地,满足户外实训基地要求;4.福鼎白茶实训基地项目:对200亩茶园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有机生态白茶。主要建设茶园入口景观节点、茶山漫道、茶亭、观景平台以及茶园实训基地;5.周边配套工程建设:对于实训基地前河道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磻溪镇赤溪水厂项目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323.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986.98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专项债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请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的请示》(鼎十三坪司〔2023〕1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磻溪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赤溪实训大楼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6751.59平方米(25.1亩),拟建设两栋实训中心宿舍楼,一栋实训中心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绿地率30.15%,绿地面积50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06平方米,配套户外实训基地、停车场及充电桩、道路广场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2.食用菌生产栽培项目:拟对赤溪村现有的食用菌产业园大棚进行改造提升,用地面积约40亩,改造培菌车间12栋、出菇车间45间;3.淡水鱼生态养殖项目:拟选址鱼香家园河对岸空地约18亩,建设淡水鱼养殖基地,满足户外实训基地要求;4.福鼎白茶实训基地项目:对200亩茶园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有机生态白茶。主要建设茶园入口景观节点、茶山漫道、茶亭、观景平台以及茶园实训基地;5.周边配套工程建设:对于实训基地前河道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磻溪镇赤溪水厂项目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323.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986.98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专项债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
(略) (略) :
你司《关于请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的请示》(鼎十三坪司〔2023〕1号)文悉。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磻溪镇赤溪实训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磻溪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赤溪实训大楼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6751.59平方米(25.1亩),拟建设两栋实训中心宿舍楼,一栋实训中心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绿地率30.15%,绿地面积50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06平方米,配套户外实训基地、停车场及充电桩、道路广场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2.食用菌生产栽培项目:拟对赤溪村现有的食用菌产业园大棚进行改造提升,用地面积约40亩,改造培菌车间12栋、出菇车间45间;3.淡水鱼生态养殖项目:拟选址鱼香家园河对岸空地约18亩,建设淡水鱼养殖基地,满足户外实训基地要求;4.福鼎白茶实训基地项目:对200亩茶园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有机生态白茶。主要建设茶园入口景观节点、茶山漫道、茶亭、观景平台以及茶园实训基地;5.周边配套工程建设:对于实训基地前河道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磻溪镇赤溪水厂项目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323.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986.98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专项债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4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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