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天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天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 | 天津天 (略) | (略) 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泰进道4号 | 天津华泽 (略) | 天津天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5年10月15日,是一家集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型内资企业。建设单位于2019年投资279.9 (略) 西青区学府工业区学府西路1号东区D13号厂房A座一层建设了“天津天 (略) 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反渗透膜元件24万支。项目已于2019年07月18日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津西审环许可表[2019]231号)。于2019年08月开工建设,至2019年09月底建设完成,并于2019年10月17日完成以上建设内容的自主验收工作。后因建设单位现有厂房租金上涨,同时房东考虑将现有厂房进行拍卖。为降低运营成本,建设单位需要整体搬迁。因此建设单位拟投资279.9万元人民币, (略) 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泰进道4号,重新建设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 (略) (略) (略) 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泰进道4号的工业厂房(含办公楼),购置生产设备并进行相关生产。该厂房自建成以来一直作为仓储库房使用,未用于生产加工,因此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本 (略) 面积为841m2,建筑面积为1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投资279.9万元,用于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整体搬迁及设备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数量及原辅材料使用量,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反渗透膜元件24万支。 | 本项目1.施工扬尘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进行设备进厂安装与调试,施工量不大,仅产生少量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废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施工内容为设备进厂安装与调试,基本无施工废水,仅产生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设备进厂安装与调试。施工期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少,噪声影响较小。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的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可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废弃物品,产生量较少,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运营期 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计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数量较少,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水 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废水日最大产生量仅占污水处理厂剩余日均处理能力(*t/a)的0.002%,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贡献值在45-62dB(A)之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检测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纯水制备系统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RO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胶桶、环保设备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 无 | 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0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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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 | 天津天 (略) | (略) 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泰进道4号 | 天津华泽 (略) | 天津天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5年10月15日,是一家集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型内资企业。建设单位于2019年投资279.9 (略) 西青区学府工业区学府西路1号东区D13号厂房A座一层建设了“天津天 (略) 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反渗透膜元件24万支。项目已于2019年07月18日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津西审环许可表[2019]231号)。于2019年08月开工建设,至2019年09月底建设完成,并于2019年10月17日完成以上建设内容的自主验收工作。后因建设单位现有厂房租金上涨,同时房东考虑将现有厂房进行拍卖。为降低运营成本,建设单位需要整体搬迁。因此建设单位拟投资279.9万元人民币, (略) 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泰进道4号,重新建设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 (略) (略) (略) 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泰进道4号的工业厂房(含办公楼),购置生产设备并进行相关生产。该厂房自建成以来一直作为仓储库房使用,未用于生产加工,因此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本 (略) 面积为841m2,建筑面积为1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投资279.9万元,用于天元新材料分离膜生产线整体搬迁及设备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备数量及原辅材料使用量,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反渗透膜元件24万支。 | 本项目1.施工扬尘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进行设备进厂安装与调试,施工量不大,仅产生少量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废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施工内容为设备进厂安装与调试,基本无施工废水,仅产生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设备进厂安装与调试。施工期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少,噪声影响较小。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的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可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废弃物品,产生量较少,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运营期 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计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数量较少,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水 本项目污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废水日最大产生量仅占污水处理厂剩余日均处理能力(*t/a)的0.002%,排放的废水水量和水质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该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贡献值在45-62dB(A)之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检测不合格品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纯水制备系统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RO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胶桶、环保设备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 无 | 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0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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