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关于2023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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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关于2023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报批的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 ????传真:09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勉县定 (略) 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污染控制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陕西奥阳芯 (略) 半导体用石墨制品加工项目

周家山镇团结社区苏陕协作中小微企业孵化园7号厂房

陕西奥阳芯 (略)

(略) 建设 (略)

拟建年产200吨高端精密半导体行业用石墨制品,主要设备有精密数控车床、数控铣床、加工中心、数控锯床及除尘等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报批的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 ????传真:09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勉县定 (略) 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污染控制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陕西奥阳芯 (略) 半导体用石墨制品加工项目

周家山镇团结社区苏陕协作中小微企业孵化园7号厂房

陕西奥阳芯 (略)

(略) 建设 (略)

拟建年产200吨高端精密半导体行业用石墨制品,主要设备有精密数控车床、数控铣床、加工中心、数控锯床及除尘等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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